河北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关于2021年职称评审的通知

根据上级通知,现将我校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指出,“对我省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可以不受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后不占岗聘用。河北师范大学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联评。附件1: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上级通知,现将我校2021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称指标

2021年我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指标1个,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推荐指标1个(限中学教师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推荐指标1个(限中学教师申报)。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80号),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指出河北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关于2021年职称评审的通知,“对我省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可以不受高级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评审通过后不占岗聘用。”经上级批准,同意我校小学优秀教师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不占岗聘用)推荐指标1个。

河北师范大学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推荐人选进行联评。

二、工作安排

8月16日,公布文件。

8月20日,个人按对应职称申报评审条件(附件1),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1份)交到学校办公室河北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截止到8月20日下午5点。注:各种信息(含称号名称、取得时间、发证部门等)需要填写清楚,本人要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8月25日,学校职称评审小组量化打分。

8月31日,学校学术委员会测评。(暂定)

特此通知。

附件1: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条件.pdf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doc

学校办公室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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