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国家一级建造师证书之后是不会被作废的,但是超过3年未注册的,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后才可以办理注册。
根据《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七条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当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扩展资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条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国家一级建造师证书考过后不注册多长时间内作废?,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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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流逝,不知不觉中一级建造师考试离我们也越来越近,这时很多考一建的考生都开始心慌了,相关法规这科还没有来得及看,易错点还没有掌握。虽然相关法规作为一建的公共课一级建造师建筑法规,一级建造师相关法规 叶虎翼讲得怎么样?,但其中不少的知识是与我们案例重合的,如果在这时候有个老师指引我们,那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今天小佑就和大家聊聊相关法规叶虎翼老师讲得怎么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