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部城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是吉林省人民政府同意组建并作为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的项目法人单位。公司由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新立城水库管理中心、辽源市水务局、四平市水利局共同出资于2012年3月成立的国有股份制企业。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从事城镇原水供应、给排水、水利、水电、污水处理、水利旅游、水产、水土保持、水资源开发和水环境治理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等。
公司主要职责为负责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原水供应、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实现工程建设和运营责任主体完全统一。
公司设党总支、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内设办公室、党群人事处(统战工作处)、纪检监察处、财务管理处、总工办公室、建设管理处(质量管理处)、合同管理处(投资管理处)、安全管理处、对外联络处、运行管理处10个处室,吉林管理处、长春管理处、四平管理处3个直属现场管理机构,调度中心、抢修中心2个中心和冯家岭泵站。
多年来,吉林省中部城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国资委的大力支持下,在集团公司带领下,全体职工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建设实施为核心,以管理提升为抓手,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吉林省水利水电工程局,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秉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保证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员工队伍的稳定、工程建设稳步推进。2018年,吉林省水利厅授予“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称号。
吉林省中部城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为吉林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复中部引水工程项目要求,组建中部引水工程项目法人,经省政府同意,于2012年3月,由集团公司与长春市、四平市、辽源市共同出资组建了吉林省中部城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金500万元。公司主要职责是负责吉林省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原水供应、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的保值增值等,实现工程建设和运营责任主体完全统一。具体经营范围包括:城镇原水供应、给排水、水利、水电、污水处理、水利旅游、水产、水土保持、水资源开发和水环境治理项目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库综合经营与管理;涉水项目的科研开发、成果转让以及技术咨询服务;节水设施、设备的开发及节水设备、产品销售等。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成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领导班子等组织机构。目前,公司内设综合处、党群人事处、财务处、计划合同处、技术管理处、工程建设处、电力工程处、安全管理处、征迁处、运行处、信息处、后勤处12个职能处及吉林现场管理处、长春现场管理处、辽平现场管理处3个外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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