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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历史沿革播报
民国34年(1945年)10月,合肥工业大学的前身——安徽省立蚌埠工业职业学校在安徽蚌埠黄庄成立,学校设置高级土木科和纺织科。
民国35年(1946年),学校改名为安徽省立蚌埠高级工业职业学校,设土木工程科。
民国36年(1947年),学校改名为安徽省立工业专科学校,迁至安徽淮南洞山,设置土木、机械、电机3科。
1951年4月,经中央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淮南煤矿工业专科学校,并于次年设立煤田地质、测量、井巷工程、采煤、洗选煤、矿山机械、机电7个专业,分属地质、土木、采煤和机电4科。
1952年,国家治淮委员会在安徽蚌埠怀远筹建淮河水利专科学校,1954年划归国家水利部,改名为“水利部淮河水利学校”,至1958年7月,学校设有水利工程建筑、农田水利工程、中小型水电站建筑3个专业。
1954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决定学校改名为华东矿业学院并迁往合肥,1955年3月,国务院批准同意学校改名为“合肥矿业学院”,1956年7月,学校迁至合肥,土木工程科更名为合肥矿业学院矿山建筑系(设置矿山企业建筑1个专业)。
1958年9月,中央批准同意将合肥矿业学院改名为合肥工业大学,设置土木工程系,设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2个专业;同年9月,淮河水利专科学校扩建为安徽水利电力学院(本科),设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农田水利工程专业。
1963年,合肥工业大学土木工程系更名为建筑工程系,撤销建筑学专业,保留工业与民用建筑1个专业。
1969年12月,经安徽省革委会批准,安徽水利电力学院并入学校,其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并入合肥工业大学建筑工程系;当时的建筑工程系设有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农业水利工程专业和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
1971年,根据学校党委决定,在电机、机械、农机、建筑、化工、地质、采矿等七个系(当时称大队)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
1973年,建筑工程系包括水利工程、房屋建筑2个专业。
1975年6月,安徽省革委会发文批准学校成立水利工程系,下设农田水利工程和水利工程建筑两个专业。
1978年10月,学校党委根据安徽省委指示精神,将建筑系分为建筑工程系和水利工程系;力学专业在学校基础部开始招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
1979年,建筑工程系的建筑学专业恢复招生;农田水利工程专业改为水资源利用专业。
1982年,建筑工程系成立建筑设计研究所。建筑工程系设立公用与民用建筑、建筑学2个专业;水利工程系设水资源利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2个专业;经国务院批准,学校水工结构工程、固体力学等十个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
1983年12月,学校的力学学科与数学学科组成应用数学力学系。
1984年5月,水利工程系更名为土木工程系,设有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并试办土木工程建筑结构、给水排水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专业。9月,学校在土木工程系试点,实施学分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次年全校普遍推行学分制;同年,学校开始发展合作培养研究生工作,在力学、固体力学等学科分别与北京机床研究所、郑州机械研究所等单位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在全国第二批学科学位点申报中,工程水文与水资源获批硕士学位授权点。
1986年,在全国第三批学科学位点申报中,结构力学、实验力学、建筑设计、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工程测量等学科专业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为适应经济社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学校将建筑设计研究所从建筑工程系划出,成立建筑设计研究院;将建筑学专业从建筑工程系划出,成立建筑学系。
1987年,学校首先从土木工程系和材料科学与工程系进行“按系招生、分类培养、按需分流”的专业管理改革试点,具体做法是按系招生后,一、二年级的基础课集中统一进行,三、四年级则根据各专业实际需要数量对学生进行分类(专业)培养。
1988年,建筑工程系设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专科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并招生。
1992年,学校在土木工程系等四个系开设了研究生课程班。
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正式设立给排水专业。
199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正式设立交通土建筑专业。
1996年,学校制定《合肥工业大学重点学科建设论证报告》,明确提出了学校规划建设包括“土木、力学及建筑工程学科群”在内的八个学科群。
1997年,建筑工程专业首次通过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工程专业教育评估委员会专家组评估,合格有效期为5年;10月,“合肥工业大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中心”成立;土木(水利)大楼建成。
1998年8月合肥水利水电职业学校,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获批市政工程硕士学位授权点;为培养跨世纪的高层次水利人才,经当时学校的主管部门——机械部教育司的批准,学院恢复招生水利专业本科。
1999年,学校将土木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应用数学力学系的力学学科部分进行合并,成立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并设有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等本科专业。
2000年,工程力学学科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结构工程学科获批安徽省级重点学科,学院设置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本科专业。
2001年,工程力学学科获批安徽省重点学科;理论力学、材料力学被列为安徽省重点建设课。
2002年,土木工程专业首次通过国家建设部专业教育评估,获得了5年有效期。
2003年,学院设立工程力学本科专业,结构工程学科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并获批安徽省基础力学教学示范中心、安徽省测量双基教学示范试验室。
2006年,获批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2007年,学校根据学科发展需要,将学院更名为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同年,获批土木工程防灾减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08年,学院设立测绘工程本科专业,获批岩土工程学科获批安徽省省级重点学科;获批“安徽土木工程结构与材料省级实验室”,获批“力学省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009年,学院获批设立土木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2010年,土木工程专业获批国家级特色专业,获批首批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获批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获批力学、测绘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柳炳康教授的《结构工程抗震设计》获批国家级精品课程。
2011年,学院新增博士点涵盖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下的五个二级学科(岩土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另外自主设置了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水资源工程与结构、可持续建筑工程)。新增硕士点包括力学一级硕士点下的2个二级学科(一般力学基础、流体力学)和测绘科学与技术以及硕士点下的2个二级学科(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10月,土木工程专业被批准设立为全国高校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2012年,土木工程专业获批国家级综合改革教改示范专业;在2012年第四次国家专业评估中,通过国家住建部专业教育评估,获得了最高层次的8年有效期,为获得最高八年合格的18所院校之一;宣城校区设立建筑工程系。
2013年,学院“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被评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柳炳康教授主持的《工程结构抗震设计》课程,被批准为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牛忠荣教授负责的“理论力学”被评为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测绘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被评为省级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获批“安徽省土木工程结构与材料省级重点实验室”。
2014年,土木工程学科获批“安徽省省级学科重大建设项目”和“安徽省先进钢结构技术与产业化2011协同创新中心”。
2015年合肥水利水电职业学校,获批“安徽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
2017年,力学学科获批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国家住建部授予学院“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获批安徽省氢安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通过国家住建部专业教育评估,获得了5年有效期。
2018年,在宣城校区设立“城市建设工程系”,设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专业并招生。[3]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办学条件播报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专业设置
据2020年2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设有8个系、本科专业9个。[1]
教学系:道路与桥梁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水利水电工程系、测量工程系、建筑环境与技术工程系、市政工程系、工程力学系、城市建设工程系(宣城校区)[4]
本科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农业水利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力学、测绘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1]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师资力量
学生活动(3张)
据2020年2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有教职工202人,专任教师17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20人,正高职40人,副高职80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人选2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名、全国模范教师1名,安徽省教学名师2名,安徽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名。[1]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任伟新[5]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人选:任伟新等[5]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任伟新、何伟[5-6]
安徽省教学名师:高飞[7]
(注:名单不全)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学科建设
据2020年2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有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1]
博士后流动站:土木工程[1]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土木工程、工程力学[1]
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水资源工程与结构、可持续建筑工程、工程力学、固体力学、流体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8]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力学、测绘科学与技术[1]
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固体力学、工程力学、流体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9]
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测绘工程[4]
省级重点学科:结构工程、岩土工程、工程力学[1]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教学建设
据2020年2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个、国家综合教改示范专业1个、国家级教育教学和产学研平台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013年通过国家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给排水科学与工程2018年通过国家住建部专业教育认证;土木工程专业自动通过国家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3]
国家级特色专业、首批“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国家综合教改示范专业:土木工程[1]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10]
国家级教育教学和产学研平台:土木工程专业工程实践国家级教育中心、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
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工科力学安徽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学术科研播报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科研机构
据2020年2月学院官网显示,学院拥有“先进钢结构技术与产业化安徽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土木工程结构与材料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土木工程防灾减灾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徽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安徽省基础设施安全检测与监测工程实验室、安徽省氢安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七个省部级科研平台。[1]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科研成果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统计表
国家级科研项目
其他政府科研项目
非政府科研项目(横向项目)
——
项目数(个)
经费数(万元)
项目数(个)
经费数(万元)
项目数(个)
经费数(万元)
力学
23
991.2
356
46
3421
土木工程
43
2225
44
719
451
9583
水利工程
17
780
72
133
4970
测绘科学与技术
662
176
22
307
参考资料:[11]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文化传统播报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学院标识
学院院徽由土木、桥梁、河流构成,四周围绕学院的中英文名称。[1]
学院院徽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社团文化
据2020年2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开展了大学生最美笔记展评活动、心理健康活动月系列活动、观影活动等活动。[12-14]
合肥工业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现任领导播报
职务
名单
党委书记
刘峰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李丽鹏
副院长
王静峰、王佐才、彭原
参考资料:[15]
词条图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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