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河南工程系列正高职称评审要求(最新)

河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现从事工程技术专业的在岗在职人员申报、评审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第三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实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河南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标准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工程技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正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激发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创新活力,培育造就一支高素质、创新型的工程技术人才队伍,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人社[2019]20号)等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工程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条件。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省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现从事工程技术专业的在岗在职人员申报、评审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第三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实行面试答辩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第四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评审的首位,重点考察人才的职业道德。对剽窃他人的技术成果或造假等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第二章分则第五条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三)任现职以来连续5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四)申报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二、学历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力和经历。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三)具有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能力和经历。(四)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行业技术标准的能力和经历。

三、任高级工程师期间业绩与成果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河南工程系列正高职称评审要求(最新),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条(其中至少具备前六条中的1条)(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1项。(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奖励1项。(三)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特大型企业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限前5名)。(四)作为主要起草人编制1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限前10名)。或2项地方(省级)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并发布实施,用于生产实践(限前5名)。(五)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2件。(六)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设计文件等,经国家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完成;或作为主要完成人,组织实施1项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通过国家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并达到预期效益。(七)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完成3项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完成3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等,经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完成3项省部级重点工程项目并达到预期效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完成3项省级以上专项规划,并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八)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组织实施完成1项国家级节能改造、新能源重大项目或环保治理、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节水节能、生态修复重大项目、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经国家主管部门验收运行,项目技术上达到我国先进水平,效益显著。(九)主持完成2项国家级或3项省部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技改项目,经国家或省部级验收,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十)组织主持研发新产品、新品种、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3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新发现(勘查)大型矿产地1处以上或中型矿产2处以上,经省部级评价(验收)、登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十一)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2部(要求第一作者,本人须撰写5万字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要求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在科技类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要求独著或第一作者)。(十二)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及以上(限前5名)。县及县级市(不含市辖区)以下事业单位申报人员不受具备前六条中符合1条的规定限制。破格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与经历及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达到合格要求外,还应符合工作业绩成果条件中4条以上(其中至少具备一至六条中的1条)。

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水利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22〕510号

铜川、延安、安康、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水利(水务)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按照我省2022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2022年度水利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参评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利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水利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推荐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已退休或2022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能审报。

评审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水利工程施工与管理、勘测与设计、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水利信息工程共七大类。参评人员申报评审的专业应与本人现在从事的工作保持一致。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8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山区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山区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三)科研、业绩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申报人员在聘任工程师资格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并且有获奖证书;

(2)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3)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4)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获得中央企业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7)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方案,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8)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9)聘任工程师资格期间,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须有ISBN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在水利专业正式出版的期刊(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2篇为第一作者,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或在省新闻出版部门认可的水利行业内部刊物上发表4篇及以上专业论文(至少3篇为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10)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对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含)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申报破格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各级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参评人员将《破格申请表》生成JPG格式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

(四)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方案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材料申报

根据工作安排,2022年度职称评审实行网上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上传完整原件扫描图片(JPG或PDF格式),不得以照片代替。

(一)个人申报

参评人员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登录网址为::7221/zcsb),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申报系统根据参评人员提交信息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参评人员确认填报的评审材料无误后,提交所属单位审核。

(二)推荐单位审核

参评人员所属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参评人员提交的评审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单位上传“公示证明”,提交主管单位审核。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上传岗位聘用情况。审核不通过的材料,推荐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后,退回参评人员。

(三)主管单位审核

有关市(区)人社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汇总本系统所属单位提交的参评人员信息。审核通过后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方案,2022年度水利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通过系统导出汇总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并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同委托评审函一起上传,提交省水利厅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不通过的材料,填写审核意见后退回推荐单位。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申报的,需主管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

四、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重新确认。评委会对申报人可同时进行职称确认和职称晋升评审。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才,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的,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四)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五)直接申报认定

符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中可申报副高级职称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直接申报认定高级工程师。

(六)评审政策倾斜

1.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执行。

2.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函》(陕人社函(2019)287号)执行。

五、收费标准

按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由各主管单位统一收集参评人员评审费后集中缴纳。

六、有关说明

1.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可下载),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要求见附件《申报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说明》。

2.各企事业单位及中央驻陕单位在评审通知发布后可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的形式申请申报账户,邮件中须注明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之前已申请过登录账户的单位此次不必重复申请)。

3.各用人单位在出具委托评审函时,应对参评人员身份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参评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在岗人员。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4.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全脱产学习者须将学习时间扣除)。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截止2022年10月30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申报高级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内容为申报专业相关知识。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5.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9日,推荐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时间截止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022年水利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咨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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