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工程工程职称评定,关于2023年度平顶山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程系列各专业评审条件,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四、平顶山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程系列各专业评审条件,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和我省驻平单位以及在平顶山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2023年8月14日-8月24日;

(二)相关部门审查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24日;

(三)市职改办审查时间:2023年8月14日-8月25日;

(四)缴费、报送材料和面试时间:待定;

个人申报完成后应密切关注申报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修改提交错过缴费、报送材料和面试时间造成无法参加评审或评审未通过的,由个人负责。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正常申报工程师

符合我省工程系列各专业评价标准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申报。

(二)考核认定工程师

1.考核认定的范围

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拥有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者,包含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和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单位和注册单位必须一致。

(1)注册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准入类):注册消防工程师、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注册核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房地产估价师、监理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天然气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采矿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注册验船工程师、出入境检疫处理人员资格、一级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注册设备监理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等。

(2)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等。

2.从事专业工作时间要求

申报考核认定工程师任职资格,须取得相关一级执业资格(含未分级设置)并注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

(2)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

(三)技能人才申报工程师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1.取得相应专业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在岗且从事本专业的“河南省技术能手”获得者。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员申报中级职称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单位管理员创建申报人账户时,人员性质选择“技能人员”,事业单位工勤岗位技能人员取得中级职称后仍保持原聘任岗位不变测绘工程工程职称评定,关于2023年度平顶山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如需转岗,按照转岗聘用相关政策办理。

四、平顶山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时,评委会所在地市选择“平顶山”,拟报评委会选择“平顶山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平顶山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平顶山市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关于委托评审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平顶山市参加职称评审。我市不具备评审能力的专业,如工程系列电力专业,待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出台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须经市人社局托省直相关评委会进行评审。凡未按规定委托评审,自行到外地或外部门评审取得的职称,一律不予认可。

六、申报审核流程

2023年我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分别联系平顶山市、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创建单位账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创建申报人账号时请确认申报人已领取河南省社保卡并激活。

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应通过工作单位创建申报账户,添加申报人时“人员性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人事代理”或“其他”。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人社部门不再受理因个人原因申请的退回修改要求。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三份A3纸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

(四)资格审核流程。2023年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测绘工程工程职称评定,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在网上审核期间应密切关注个人帐号,避免材料退回不知情而错过申报时间。

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比如,有聘任要求的系列,今年申报中级职称且聘任年限要求满4年的,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用人单位,市、县主管部门,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各级审核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任务,按时提交市职改办审核,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审核结果的,将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请各县(市、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直主管部门统筹安排,确保在审核截止时间前完成审核工作。

附件: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023年8月9日

下载附件请点击原文阅读

区内各有关企业:

按照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高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人事档案在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以单位名义托管,符合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2023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爱党爱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工程技术领域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2.每年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近4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科研、业绩条件

申报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工程类中级职称如何评,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后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5)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后取大学专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7)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

(8)后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6年以上;

(9)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8年以上。

6.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须具有ISSN、CN刊号)或可用能够体现专业技术水平的专利成果、技术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行业工法等替代;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2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2万字以上(封皮、目录、正文、扉页,提供查询网址、截图等);

(2)作为参与人完成2项(含)以上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3)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中小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转化等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4)参与承担过1项(含)以上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5)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授予的有关生产、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先进荣誉称号(荣誉证书、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等);

(6)获得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专家荣誉称号;或入选县级(含)以上人才工程项目(荣誉证书、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等);

(7)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任务获县级(含)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具有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荣誉证书、政府或有关部门证明文件等);

(8)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专利证书);

(9)参与完成1项(含)以上市(厅)级技术攻关项目或科研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项目合同、立项、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10)参与完成1项有关工程技术领域的市级地方、企业(含)以上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等起草和制定,标准或规范并颁布实施(封皮、目录、前言、重点内容节选等);

(11)参与完成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技术有较大提升工作,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项目合同、立项、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12)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完成1项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通过相关部门项目鉴定或验收(项目合同、立项、中标通知书、鉴定验收报告、项目任职等);

(13)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生产技术负责人,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安置80人(含)以上就业或年上缴税金150万元(含)以上(生产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社保证明、完税证明、税金单等)。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不满规定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但工作实绩突出,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三条以上,可提前一年破格申报工程师。

(三)硕博研究生可认定工程师条件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工程师职称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认定,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聘任工程师;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经考察合格,可聘任工程师。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与工程师评审同步线上进行。

(四)学历条件

参评人员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凡持国(境)外学历者,必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报专业是指评审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4年年度考核不合格1次(含)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评审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2023年8月3日前完成)

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后,由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在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和西安高新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个人申报(2023年8月23日前完成)

参评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网页提示及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所有业绩类成果必须是本人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获得)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符合破格条件的参评人员需在系统中导出《破格申请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参评人员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上传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本人确认无误后,将个人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用人单位。

(三)单位审核公示(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各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登录账号由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负责分配)审核参评人员的参评信息,并将参评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工程类中级职称如何评,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将公示证明上传至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并在陕西省职称申报系统完成本单位申报人员资料审核送审工作,用人单位在送审时不要默认送审至上级单位,选择“否”,然后在索框里查询“西安人才综合服务港”将资料送审至“西安人才综合服务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西安人才综合服务港”送审至“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进行复审。

(四)评审公示

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和“西安高新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确认工作要求和我省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核。职称确认材料实行线上评审,与职称晋升同时办理。参评人员请在2023年8月23日前将职称确认材料按系统提示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

(二)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非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专业岗位,须在工程工作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转换评审按照本通知要求实行线上评审,转评人员请在2023年8月23日前将职称转评资料按系统提示上传至职称申报系统。转评当年不得参加高一级职称晋升。

(三)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印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四)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乡村振兴人才职称晋升支持政策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34号)执行。

(五)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六)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均应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不接受上述系列的职称申报。

(七)参评人员的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参评论文、科研项目等发表、完成时间均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稿清样等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八)证书办理

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可登录陕西人社厅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试运行)-个人服务-快速链接-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查询系统栏目,自行查询或打印本人资格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参评人员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学习《陕西省职称评审操作手册》(网上申报系统主页中),按照《手册》规范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二)职称评审电子化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和上传,具体见附件。

(三)各用人单位职称经办人须按要求提供资料向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申请登录账户、密码及授权码,并备注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加入高新区职称申报技术交流QQ群:。

(四)请参评人员及用人单位务必按时完成申报、审核、送审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用人单位送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资料修改送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17:00前,逾期系统将自动停止信息传送,个人或单位(包括西安人才综合服务港)均不能再通过申报系统修改、提交信息。

(五)已在其他评审机构取得工程师证书的人员,请勿重复申报。同一参评人严禁选择多家评委会同时进行申报,即使在高新区评审通过,也无法办理电子证书,请各单位职称经办人严格审核,如有此情况发生,将取消本单位在高新区参评资格。

申报系统登录网址:

:7221/zcsb/

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

QQ群:

附件:工程师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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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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