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是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而制定的,下面是建筑网带来的关于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中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应当由拟采用单位提请建设单位组织专题技术论证,报批准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定。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设计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定期对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强制性标准的监督进行检查,对监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可以采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
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二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等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三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四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五工程中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将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告。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解释由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负责。
有关标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可以委托该标准的编制管理单位负责。
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参加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培训,并可以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重大工程事故时,应当有工程建设标准方面的专家参加;工程事故报告应当包括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标准条文,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考什么证赚钱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者工程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有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查询网站,关于征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项目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第二批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现将有关协会标准制订、修订申报立项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城市品质提升,建筑业转型升级工程建设标准查询网站,关于征集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项目的通知,双碳战略实施,以工程建设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
二、申报范围
(一)突出城市基础设施“新城建”和“新基建”、绿色城市和城区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建设、房屋建筑防灾抗灾能力、智能建造和绿色建造等新型建造方式、节能减排、环境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内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
(二)实施两年以上的项目可申报修订,修订项目优先立项;
(三)鼓励现有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的,可申请转化为协会标准;
(四)现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非公益类标准项目,可申请转化为协会标准。
三、申报类别
申报项目包括工程建设标准、产品标准,以及协会标准相配套的实施指南、英文版翻译等。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网站()标准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同时填写《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立项申请书》并加盖公章,报送所选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在“专业委员会或分会”一栏中签署意见(同意或不同意)并加盖用印,由分支机构统一报送。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学什么技能好,分支机构审批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二)每项申报书纸质版提交两份。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名称应与公章一致。
(四)申报文件应清晰、准确,涉及专利问题应如实填写工程建设标准查询网站,并提交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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