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简章,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92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印发〈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印发〈湖北中医药大学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医党〔2022〕26号)和《湖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中医校〔2023〕34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是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的故乡。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学校是我国较早开办中医本科教育和最早开办中医研究生教育的高等院校之一,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还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度湖北中医药大学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9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湖北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及待遇

1.“杏林学者计划”领军 人才

(1)领军 人才 A类: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显著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卓越学术成就。

相关待遇:工作条件、生活待遇面议,给予特殊政策,特事特办。

(2)领军 人才 B类:

引进对象: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望和学术影响力,取得突出学术成就。

相关待遇:

①聘任教授职务,聘为博士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②聘期内年薪50~80万元。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150~5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0万元。

④提供人才住房或购房补贴。

⑤解决配偶工作,落实子女入学入托。

⑥根据需要组建学术团队,提供实验与工作用房。

⑦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2.“杏林学者计划”学科 带头人

引进对象: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为所在专业领域的学科 带头人,取得较高学术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2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

(2)研究或技术成果获得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第1)。

(3)入选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具有原创代表性科研成果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简章,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任教师92人,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或在临床一线取得重要成果,同行评价认可度高。

(5)在技术应用、技术转移、技术创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中成效突出,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6)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在国内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连续3年及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海外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

(7)主持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

(8)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相关待遇:

①具有高级职称者考什么证赚钱多,原则上应达到我校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教授职务。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聘期内年薪30~50万元。不具备高级职称者,原则上应达到我校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聘任副教授职务,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②聘为研究生导师,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50~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20万元。

④提供购房补贴。

⑤帮助落实配偶调动和子女入学入托。

⑥根据发展需要组建或参与学术团队,提供必要的实验用房。

⑦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3.“杏林学者计划”学术骨干

引进对象:为本学科领域业绩突出、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的优秀博士(博士后),有成为该领域拔尖人才的发展潜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质量论文,同行评价认可度较高。

(2)在海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或有博士后工作经历并获突出成果。

(3)其他同层次水平人才。

相关待遇:

①聘任副教授职务,享受岗位相应的绩效工资及专项奖励。引进三年内须完成职称晋升。

②聘为硕士生导师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简章,给予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支持。

③提供科研平台配套建设经费2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提供经费5~10万元。

④提供购房补贴。

⑤根据发展需要参与学术团队组建,可提供必要的工作支持。

⑥积极协助申报各类人才项目。

(三)师资博士后待遇

进入我校博士后流动站全职工作,在站期间享受如下薪酬待遇:

1.基础薪酬。学校给予每年20万元∕人的薪酬(税前,含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按月发放。

2.租房补贴。学校给予每月3000元∕人的租房补贴。

3.绩效薪酬。在站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教学等业绩成果,享受学校师资同等绩效奖励。

4.科研津贴。鼓励合作导师、课题 组及设站学院为在站博士后提供科研津贴。

5.资助期限。基础薪酬、租房补贴的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从取得主管部门进站批复当月起算)。

6.学校提供10万元经费支持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8日。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方式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出站博士后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符合高层次优秀人才岗位(领军 人才、学科 带头人、学术骨干)引进条件的人员年龄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2.本校毕业生(含应、往届)应聘的业绩要求:

(1)博士研究生:①本校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3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或作为副主编及以上编著师承导师学术专著1部。②本校非中医学科毕业生一般应达到: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2篇,或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且影响因子达到5.0。

(2)硕士研究生:①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SCI收录文章1篇;②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

(3)以上文章均须以“湖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进行在线报名。

(2)应聘人员须通过湖北中医药大学招聘网上传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本、硕、博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包括论文检索报告或发表证明、科研项目证明、专利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等;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获奖等。

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者不予受理。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审核,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3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

五、考试

(一)笔试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余岗位须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在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对于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需笔试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学校用人部门、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各用人部门提出拟录用人选意见报学校研究审定。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学校可结合工作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简章,湖北中医药大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

海纳英才 共创一流

湖北中医药大学期待您的加入!

湖北是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的故乡。湖北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坐落于江城武汉,占地总面积1610亩,建筑总面积51万平方米。昙华林校区历史人文底蕴浓厚,古朴典雅,书香氤氲;黄家湖校区教学科研氛围浓厚,大气磅礴,秀美庄严。学校是湖北省唯一一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是湖北省第一所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高校,湖北省首批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省属高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人才培养

学校现有32个本科专业,7个学科门类。拥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学科建设

学校现有15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个省级重点优势学科,1个省级重点特色学科,1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2个省级优势学科群;建有5个国家卫生健康委重点专科、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12个省级重点专科。

教学科研

学校建有1个中药资源与中药复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实验室,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1个湖北省中药资源与中药化学重点实验室,3个湖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简章,1个道地药材与创新中药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基地,1个针灸治未病国际合作基地,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及其他13个省级、武汉市科研平台。学校是全国十大国家级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防治肝病基地”、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重点培育联盟;湖北省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湖北省产业技术创新基地“道地药材与创新中药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基地的依托建设单位”。学校也是全国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培训和研究中心、全国中医医院信息管理中心、湖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

人才师资

学校拥有李今庸教授、梅国强教授国医大师2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1人,国家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计划-歧黄学者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8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8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2人考什么证赚钱多,全国中医临床、基础优秀人才7人;湖北省医学领军人才2人,湖北中医大师10人,湖北中医名师19人,湖北名师2人,湖北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3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13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9人,湖北省中青年知名中医6人,湖北省医学青年拔尖人才2人;湖北省“百人计划”特聘专家3人,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教授10人,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楚天学子6人,湖北产业教授4人;学校“高端人才计划”专家1人,学校“杏林英才计划”专家3人。

国际交流

学校是全国第一批有条件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7所高校、学术团体、研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与北美相关大学联合建有中医药高等院校教学与管理人员对外交流基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建有“一带一路”国家级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中(中国)马(马来西亚)中医药中心”。

六十余载躬耕树蕙,弦歌不辍;新甲子奋进跨越,再续华章。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 不断加强创新型青年师资人才培养,加快推进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诚邀海内外优秀博士研究生进入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科学研究。

0 1

招收条件

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0 2

招收类型

1. 非定向博士后。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学校拨款资助的博士后,人事档案关系须转入我校。

2. 在职博士后。经工作单位同意在我校脱产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在职博士后的招收比例不得超过上级规定比例。

3. 自筹经费博士后。设站学院或合作导师因其科研任务需要,或重大研究课题需要而招收的博士后人员。

4. 联合培养博士后。我校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

0 3

招收需求

我校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年均可进站。招生需求如下:

0 4

待遇与发展

(一)薪酬待遇。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博士后,学校给予每年18万元(税前,含公积金等)的薪酬待遇,在站工作期间计算工龄,按湖北省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出站奖励。出站考核评定为优秀等级者,我校给予博士后2万元奖励(税前)。

(三)政策资助。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63万元;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等项目,资助8-18万元;入选湖北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6-20万元;入选湖北省博士后卓越人才跟踪培养计划,资助30万元。在站期间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简章,湖北中医药大学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公告,可申请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等交流项目。

(四)职称申报。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人员,开题考核合格后,我校可认定中级。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博士后出站合格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在站期间科研成果作为在站或出站后评聘职称的依据。

(五)职业发展。出站考核合格及以上等级者,根据我校发布的专项招聘公告,通过公开考核方式择优聘用到我校事业编制内工作。

(六)服务保障。非定向博士后进站,博士后住房由学校协调安排,可在学校落常住户口,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本人流动。在站期间,其子女入学、入托等享受我校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0 5

进站流程

我校全年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随时接收报名并组织进站考察遴选。

进站流程办理与具体政策了解,请点击本文末左下方“阅读原文”,进入湖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博士后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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