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 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申请者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并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1年博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240名(实际招生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三、学习形式

2021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方式

(一)申请考核

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生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推进高水平大学战略合作,提升跨学科人才培养水平,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博士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文)等会议、文件精神,我校在2021年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1、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新生入学注册时,无法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相关认证报告者,不予报到注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两名与本专业有关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

(6)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等。

(7)申请者只能报考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8)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 CET-6通过(或≥425分);

② WSK(PETS-5)考试合格;

③ 国家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合格;

④ 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⑤ 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GRE成绩325分以上;

⑥ ≥6.0;

⑦ 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9)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否则不予报到注册)。

(10)非应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专业学术论文至少2篇。

(11)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2、申请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申请者参考《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并填写《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

(2)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时间:2020年12月21日-28日,工作日9:00-16:00。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注册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PDF文件,用A4纸单面打印,并至相关部门签章。

申请者在网报完成后,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完整报名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研招办(中国邮政速递EMS)。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以便审核同等学力 上海中医药大学,须在材料袋上显著位置标注:“申请考核博士报考材料-报考学院-姓名-报名号”。装订要求:材料①-②单独装订,材料③-⑬装订成册(所有报名材料将于考核前由各二级学院复核,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实者,终止申请程序)。逾期未收到或所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按放弃报考处理。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

收件人:上海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电 话:

(3)报名材料提交:

①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表(博士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后生成,共3页),第一页须本人签名,第三页“考生单位对考生报考的意见”栏需注明“同意报考非定向培养”,并由相关部门盖章。未在报名表中明确写明报考类别和无单位盖章者均视为报考材料不齐全不予报考。

② 2份专家推荐书(两名推荐专家的其中一名为申请者本人的硕士生导师,并至少有一名为正高职称)。(附件3)

③《上海中医药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2);

④ 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⑤ 往届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阶段为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籍、学历验证报告可登陆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办理)

⑥ 硕士阶段成绩(须加盖所在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⑦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⑧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⑨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

⑩ 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⑪ 身体健康情况申报表(附件4);

⑫ 报考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1057开头各专业)的考生,提交国家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最迟须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

⑬ 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附件5 )。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行为,经核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

3.报名费:250元。交费方式及时间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报名缴费通知。审核不通过者,报名费概不退还。

(二)硕博连读

符合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规定的我校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按照《关于2019级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通知》,进行申报。

(三)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

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中医专业学位博士与中医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结合项目“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五、考核与录取

1. 申请材料审核

研究生院汇总报名材料,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学科专家(包括考生报考导师)对申请者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以及申请人的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综合评判确定是否同意考生参加本次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审核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审核结果预计在2021年1月上旬通过我校博士网报系统查询。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情况。材料经审核后,网报信息及报名材料完整、符合报考条件,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将显示“审核通过”;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要求或报考材料不齐全者,在我校博士网报系统中将显示“审核不通过”,不予准考,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律不退。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参加考核;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终止申请程序。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实施差额考核,总体考核比例维持在1:1.2 – 1:3,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2. 考核专家小组组成

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确定考核专家小组组成,由不少于5位学科组专家(正高,含报考导师)、秘书等组成。考核专家小组名单报研究生院核准备案。

3. 考核时间及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预计在2021年1月中旬左右进行考核工作。具体时间见学校及二级学院网站通知;学校将视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决定后续招生计划发布。

考核内容: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动态掌握情况、临床综合能力、科研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4. 考核方式及拟录取

考核方式以线下考核为主,考核期间如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视情况采用线上考核方式,具体时间及计划安排以二级学院通知为准。(请考生提交材料后密切关注各学院信息。)

考核由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实施同等学力 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二级学院制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考核应按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遴选。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者须在考核后提交《上海中医药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报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

5. 公示

拟录取名单经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在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页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纳入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21年6月后寄送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保障机制

1. 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扩大了学院和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 校纪委、研究生院将全程监督各学科及学院的“申请-考核”制实施工作。

七、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我

基础学科:8000

一般学科:

专业学位:

附注: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医临床基础、中西医结合基础。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八、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详情见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

九、其他

招生期间我院将有关通知发布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网页,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浏览招生信息。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图书馆裙楼202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工作日电话(传真):。

同等学力 上海中医药大学,【20资讯】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与招生目录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上海中医药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国家首批建立的中医药高等院校之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部市共建”的第一所中医药院校,也是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作为地处浦东新区张江科学城核心板块的高校,以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对接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己任,利用已有的学科和综合优势,勇担深化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推动中医药自主创新、引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任。

学校拥有3名两院院士,2名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9名上海市名中医,700多名高级专家和教授,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各级各类中医药专门人才,全日制在校学生近8000人,校友遍布60多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特色专业点”建设高校,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一级学科及中医1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5个一级学科及中医、中药学、护理、翻译、公共卫生5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专业覆盖全部中医药学科;学校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中医外科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及中医骨伤科学;国家重点学科(培育)2个:中医医史文献学、针灸推拿学;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38个;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4个。有1个教育部中药现代制剂技术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8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学、中药学两个学科顺利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高校名单,在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三个学科全部进入最高等级的A+档,是全国中医院校中唯一取得3个A+学科的高校。学校有8家附属医院,基本覆盖了上海市所有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总建筑面积约67万平方米,总床位数约6300张,每年服务来自世界各地患者约1700万人次。学校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已在捷克、马耳他、摩洛哥、美国等国家设立海外中医中心,不断促进中医药国际化。

我校以建设世界一流中医药大学为目标,坚持“不重其全重其优、不重其大重其特、不重其名重其实”的办学理念,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成为教学与科研实力以及主要学科全国排名领先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较好创新能力的中医药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校2020年硕士生招生规模数暂定85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长学制转段生(5+3一体化)等。

三、学习形式

2020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培养。学制均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得超过五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医药相关行业工作满2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获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先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科学技术史、医学技术、翻译、公共卫生及中医专硕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生源报考和调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报考资格: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规定,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接受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专业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报考。完成相应的培养和培训要求后,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受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流程、缴费及现场确认具体参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项: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参考我校2020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网报截止前,考生应及时查询我校推免生录取结果,以免导师招生名额已满,影响报考)。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或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了解我校各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即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本简章的报考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交报考信息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以便复试期间联系考生;录取通知书等将在2020年6月中下旬按所填写的通讯地址寄送,故请慎重填写通讯地址。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3.考生按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的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我校考生在上海市报名参加考试的报考点为上海理工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1,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516号),在其他省市参加考试的报考点见各省市相关通知。

4.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我校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10月20日前,主动向我校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发送验证报告电子版至我办邮箱,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者如不按时提供认证报告,将不准予考试。

六、现场确认及初试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和时间。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日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自命题科目:

1.中药综合(611):300分,含中药学、中药药剂学、有机化学。

2.西药综合(610):300分,含药理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

3.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50):300分,含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4.护理综合(308):300分,含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

5.翻译硕士英语(211),100分。

6.英语翻译基础(357),150分。

7.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48),150分。

8.中医综合(612)300分,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9.西医综合(613)300分,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10.卫生综合(353)300分,含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等。

11.中国医学史(618)考什么证赚钱多,150分。

12.科学技术史(619),150分。

13.中医基础理论(801),150分。

14.科学哲学(802),150分。

(五)考试地点:按报名的省市招办通知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六)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加试科目

中医类专业(中医诊断学、中药学);药学类(分析化学、有机化学);护理(护理学基础、成人护理学)。

(七)初试成绩查询

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根据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或准考证号查询初试成绩。

七、复试

(一)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专业、分类别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整体复试录取比例约为1.2:1),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前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本简章第六条第六点。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含外语笔试100分、专业课笔试100分、综合面试300分),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

(七)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调剂政策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第八款。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体检:考生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政审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四)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复试条例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须本人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同等学力 上海中医药大学,【20资讯】上海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与招生目录,录取资格无效。

(四)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被录取的考生如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当年5月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校学习。录取为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据相应规定,应于当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可保留入学资格。

十、学费、奖助学金政策

(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及《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如下:

附注:

培养方式

培养类型

学科性质

收费(元/学年)

全日制

学术学位

基础学科

非定向生6500

定向生8000

一般学科

8000

专业学位

所有学科

1、基础学科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临床基础、中医伦理学、科学技术史。

2、一般学科包括: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中医五官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康复学、中药学、中医工程、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医学技术。

“5+3”一体化专业转入硕士阶段后同等学力 上海中医药大学,收费标准参照其本科入学当年本科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后按相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论文奖、教育部台港澳侨研究生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按照当年发布的奖助通知为准。

十一、中外合作办学

我校与法国巴黎第五大学(巴黎笛卡尔大学)、加拿大UBC大学(英属哥伦比亚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等世界名校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详情见研究生院网站具体通知。

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证图片,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章程

我校招收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博士”),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通过全国外语统一考试和学科复试考核后具备入学资格,培养合格者可申请学位。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有两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五)申请人必须具有医学硕士学位(须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且获得医学硕士学位后在临床医疗第一线工作满3年以上(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开始参加临床一线工作)且目前仍从事临床医疗第一线工作。

(六)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考生(同等学力硕士,即单证硕士,只有学位证而无毕业证,下同),要求获得硕士学位后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的学科范围一致或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论文有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七)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八)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主治医师以上级别职称。

(九)为确保临床实践培养环节的有效衔接与管理,申请人工作单位为广东省地区三级甲等医院及我校附属医院、研究生临床培养基地。

(十)学籍学历验证合格

根据资格审查要求,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供本科(无本科学历,请提供专科学历)、硕士研究生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并确保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验证报告在2023年9月前有效,否则不准报考。具体情况如下:

1.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双证硕士)须提供本科(或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同等学力硕士人员(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及本科(或专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本省,如广东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学位网)。

考生类别

本科阶段证明(无本科,提供“专科”)

硕士生阶段证明

往届硕士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同等学力硕士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位授予信息认证报告

境外硕士学历学位获得者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二、报考流程

同等学力博士报名时需征得导师同意并由导师签署确认表后方可报考,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同等学力博士不超过3人。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明确考试方式类别——“同等学力”,仅限申请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的),可申请的专业、导师参考同等学力博士生专业目录(注意切勿与统招博士生专业目录混淆)。考试类别一经确认并上报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后,不得更改。

(一)报名方式:网上注册报名与线下提交材料相结合。

(二)网报日期: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6日(具体以网站、系统公布时间为准,由于网络管理原因,请在规定时间内每天8:30-20:00访问该系统)

(三)接收纸质报名材料日期:2022年12月9日前

(四)报名对象: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基本流程:网上报名—>寄送报名材料—>缴纳报名费—>网上打印准考证—>考前现场确认—>参加考试

(六)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申请人须严格对照报考条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院官网管理系统区—博士生网报系统—“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2.寄送材料:网报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要求逐项填写完整(包括手写签名、日期、单位意见等),并按照《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报考材料目录(自查表)》(在网报系统“报名资料下载”处下载)要求逐项排列整理及按时送交纸质材料,清单如下:

(1)《报名登记表》,并粘贴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式证件照);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书各一份(属我校以外专家须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职称证明附在推荐书后面);

(3)填写《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考生指导教师确认表》,经导师、院所同意并签字盖章;填写《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临床实践环节管理工作确认表》(签字盖章);

(4)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包括军官证等)复印件;

(5)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学籍学籍验证材料及学位认证报告;

(7)以同等学力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单证硕士)须交2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考生姓名标记清楚);

(8)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如有)等;

(9)临床一线工作满3年且目前仍从事临床一线工作证明(必须由工作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红章);

(10)考生还须认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含近三年发表的学术论文正文复印件),《科研计划书》报名时暂不提交,留待复试面试时交导师组阅评,评定结果将计入面试成绩。

以上材料1-9项内容(具体材料提供方式以网报系统下载的“报考材料目录自查表”为准)必须在2022年12月9日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送达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研究生院招生办(具体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为保证材料安全和接收及时,考生邮寄材料请选择EMS快递)。

3.缴纳费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审核通过,且招生单位已收到纸质材料的考生(即网报系统状态显示“材料合格”),须在通知限定的时间内在按照要求在网上缴纳考试费200元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注:考生须按规定时间依次完成网报,寄送材料与缴费,三者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

网上缴费时间:预计2022年12月13-14日

(时间暂定,如有更改和其他变化,另行通知)

4.打印准考证:

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预计2023年2月中下旬或3月上旬,以实际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5.注意事项:

(1)网报信息须真实完整,报名材料应齐备合规,若信息失实、材料不全或逾期未交等原因,造成报名不成功,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所有纸质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4)其它有关考试的临时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上发布的信息。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时间同步。

考试科目:外国语(英语),时间为3小时,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证图片,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章程,分数线由国家统一划线(一般为标准分300分)。

考试时间:2023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考试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楼。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持身份证、准考证、往届生持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原件到我校报到并现场确认考证培训机构,凡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不得参加考试。《报到须知》将于考前在研究生院网页、网报系统和校园公告区发布。

(二)复试:待初试成绩公布后,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再进行复试和体检安排。预计时间为4月下旬到5月中旬,详细工作安排届时请查阅具体通知。

四、体格检查

考生必须在考试后由我校保健科体检,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入学报到

接收要求:外语成绩符合合格标准(有合格证书编号),且复试考核通过,则按规定接收为我校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中医博士专业学位学员,按要求进行入学报到。

培养方式:同等学力博士培养方式为非学历教育,从2023年新入学起,在职同等学力攻读博士学位年限一般应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完成学习考核任务,达到相应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授予相应的中医博士专业学位(无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具体培养政策以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同等学力攻读博士学位收费标准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证图片,从2023年新入学起为元/人/年,按三年进行收取,总学费为元/人。

六、其他说明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官网按时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学校与院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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