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现代科学和技术发展需求的优秀创新人才,积极探索改革博士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体制,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西交研〔2019〕59号)和《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西交研〔2022〕169号)等文件相关要求,电子与信息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制定《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本细则不适用于同等学力博士、工程博士招生,其有关要求后续将另行通知)。
一、招生规模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3年计划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5名(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博生),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硕博连读实行资格考核选拔,直接攻博通过推荐免试选拔。实际招生人数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条件
符合《西安交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英语水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60分及以上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2) 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
(3) 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IBT);
(4) 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5) 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新);
(6) 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
(7) 曾在英语语言国家留学/工作2年及以上或取得境外学位者;
(8) 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中科院3区及以上国际期刊或CCF B类及以上国际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要求的考生考证培训机构,须经过计算机学院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组通过后,方可报考。
2、网上报名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1月10日;在校硕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及直博生的报名时间另见研究生院的通知。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按照《2023年西安交通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网报须知》要求,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本人信息及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等相关资料,并缴纳报名费,下载确认报名情况登记卡及报名相关表格。
3、缴纳报名费
申请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缴纳报名费,不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4、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在报名系统内提交以下材料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逾期或上传材料不全者,按放弃处理:
(1)博士生考生报名情况登记卡(网报后通过报名系统下载生成的登记卡,双面打印,经本人签字并填写日期后扫描再次上传系统提交);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在报名网页下载空白表手工填写,按要求粘贴一寸免冠彩照);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报名系统下载手工填写,打印无效);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学院公章、或学校档案馆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方可有效(收取原件或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含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成绩单、成绩单、GRE成绩单等)(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6)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证明、承担科研情况简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的主要结论和详细摘要及导师签字页面(往届生提供);
(8)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往届硕士生须提供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申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境外学位证书申请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须在加试前取得;
(9)应届生需提供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报告的预计毕业日期为2023年8月前)(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10)申请者本人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邮寄时收取复印件);
(11)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申请者务必在专业考核与综合面试环节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核。
5、申请材料纸质版递交
申请者的纸质材料(按前述要求)须提交至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以寄出日期为准)。申请材料纸质版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过期提交、补充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者,均按放弃处理。
可以邮寄、快递或直接递交至以下地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与信息学部计算机学院西一楼223室
收件人:王老师
邮编:
电话:
注意事项:
n 对于选择邮寄或快递方式的,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不收顺丰同城急送)或EMS邮寄申请材料,外包装注明【电信学部计算机学院博士报名材料】,其他邮寄方式提交者均不受理,不接收到付。
n 若申请材料不全或无缴费证明,此申请将不予受理;
n 申请材料一经提交,均不退还;
n 面试时须提供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n 一旦发现造假行为,将取消面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申请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递交材料务必做到:按时、完整、规范、符合上述要求。过期提交、补充提交或不按要求提交者,均按放弃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按要求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请申请者务必在综合能力考核环节携带准考证参加考核。
四、考核
考核过程主要包括:材料评议、现场确认环节、综合能力考核(含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具有同等学力的申请者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辨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持境外学位的申请者在综合面试阶段须参加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材料评议
申请者须按照学院《实施细则》的要求,在系统内上传提交全部材料,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组织专家对申请者提交的专家推荐书、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与获奖等材料进行评议。
材料评议结束后,学院官网将会公布通过材料评议的申请者名单。通过材料评议者方可参加综合能力考核环节。材料评议占总成绩的30%。
2、现场确认环节
一般在综合能力考核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现场确认环节需携带所提交纸质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
1)申请者本人持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学校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报考登记卡。往届生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申请者持学生证、学籍认证报告、本科学历证等进行现场审查。
2)现场确认环节查验原件。
3)现场确认环节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考核。
4)境外学位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其它存在疑问的,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进行审查并补交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综合能力考核
凡通过材料评议环节的申请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考核(以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准)。综合能力考核形式分为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专业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综合能力考核举行时间预计为2023年4月。具体时间请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1)专业考核
(1)考试内容:计算机类英语科技文献翻译及问答。
(2)考试时间:8分钟,现场翻译及问答。
(3)通过标准:60分及以上(满分为100分)。
(4)学院不举办任何入学考试辅导班,不出售历年入学考试真题,不划定考试大纲与范围。
2)综合面试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专家组由各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
(1)科研报告
面试采用以PPT形式做科研报告的方式(报告时间不少于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i)个人基本情况(用英文表述);(ii)科研工作简介及攻读博士研究计划。
(2)专家提问
主要考核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科研志趣、创新意识与科研综合能力、逻辑思维与语言表达能力、身心健康状况等。
五、录取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根据以上成绩汇总排名,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拟报考导师意见等相关信息,确定录取人员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本年度学院实行招生计划改革,申请人报考导师均为意向导师,录取阶段学院将会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导师招生情况对申请人报考导师进行调整,不接受调整者视为放弃资格。
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BEBC 2020年同等学力博士、硕士招生通知
根据西安交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及《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的规定,我校2020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已经开启,详情可登录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简章。仿生工程与生物力学研究所(BEBC) 诚招2020年同等学力硕士、博士(在职博士)数名。
西安交通大学仿生工程与生物力学研究所(BEBC)是卢天健教授和徐峰教授围绕“力学基础理论-生物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的学术思想,以科学研究和产业化为目标组建的多学科交叉研究中心。BEBC通过理解和探索人体组织/细胞的力学行为和力学环境,将固体力学和流体力学与工程学、生物医学等领域进行交叉融合,通过“临床问题(BED) -实验室研究() -临床应用(BED)”的研究策略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分别从组织、细胞和分子层次,系统开展了多尺度生物热-力-电耦合学的基础和应用研究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BEBC 2020年同等学力博士、硕士招生通知,并将成果应用于药物筛选、疾病诊治和航天医学等生物医学领域,为公共卫生领域制定干预措施供了多元化新思路。
BEBC已形成了具有从事高水平学科交叉研究能力的研究创新团队考证培训机构,获批“陕西省创新团队”以及“陕西省国合科技合作基地”。目前有骨干教师22人(教授5人、副教授8人、讲师/助理教授9人),博士后25人、博士研究生42人、硕士研究生43人、临床医生30人、工程师1人、科研秘书1人。
仿生工程与生物力学研究所2020年主要面向生物医学工程、医学、力学、生物学、化学、材料学、物理等相关专业招收同等学力硕土、博士。
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毕业要求,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照本实施细则,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第三条我校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由研究生院在当年的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预申请资格审查与注册
第四条凡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的人员,均可按照本实施细则注册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预申请资格。
第五条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的相关简章为准,一般为每年5月份。)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最后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材料(加印密封)。
第六条学校收讫上述材料后(必要时,可由学院组织考核),在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后,发布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第七条初审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联系确定指导教师,并报所在学院审核备案。学院将汇总名单(包括申请人和指导教师)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八条学校、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签署三方协议。申请人缴纳费用后,注册生效。研究生院负责发布年度具有预申请资格人员正式名单(注册名单)。
自正式批准注册后,申请人一般应在六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并申请学位,逾期则自动取消申请资格。对于逾期未能获得硕士学位者,经本人申请,学校可为其出具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证明证书。
课程学习与考试
第九条经注册的申请人,应及时与指导教师联系,依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可登录学校研究生选课系统选修课程。申请人可以选择与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同堂上课(必要时,学院可以为申请人单独开班上课),也可自修,但必须与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同卷考试,任课教师按相同标准评卷。
第十条申请人必须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的考试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对于暂未列入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范围的学科(专业),申请人须通过学校组织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第十一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应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信息平台统一报名和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校内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每年六月初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进行,成绩由学院负责录入到研究生成绩单中。
第十二条申请人自正式批准注册之日起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毕业要求,必须在五年之内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五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学位论文与水平认定
第十三条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包括选题、开题及其理论研究与实验工作。
第十四条 论文要求
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四
授予
请人人责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或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信,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
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应符合《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第十五条论文评阅
(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批学位论文送审事项。
申请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申请书;
(2)资格审查表;
(3)课程考试成绩单;
(4)学位论文规范审查表;
(5)学位论文;
(6)已发表或出版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如科研报告、工程设计、发明专利证书等)学什么技能好,其中,至少有一篇学术论文应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且西安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提交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
(二)学院聘请至少三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一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得聘请申请人的导师作为论文评阅人。
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成绩的专家。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要求。
学位论文实行盲审,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
(三)对于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如下:
(1)当有1位评阅人的评审意见为“同意修改后申请答辩”时,申请人应按专家评审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细致修改,并填写《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说明表》,经导师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申请答辩。
(2)当有1位评阅人的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时,申请人不得进行答辩,此次学位申请终止。申请人必须修改其学位论文,自收到评审意见起半年以后,可重新提出送审申请。重审时,仍按本办法执行。
(3)如果论文按照评审人的意见进行了重大修改,原评审意见已经完全不能反映修改后论文的学术水平时,申请人亦可以申请终止此次学位申请。自收到评审意见起半年以后,申请人可重新提出送审申请。重审时,仍按本办法执行。
(4)当评审人不认可修改意见,或申请人与评审人对学位论文存在学术争议时西安交通大学同等学力毕业要求,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申请人应提出明确的异议理由和申辩意见,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分委员会组织至少3人的专家组审定,并出具审定意见,经分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将原论文提交另一位评审人进行盲审,并以此次盲审意见作为是否同意组织答辩的依据。此前的评审意见和专家组出具的审定意见作为附件提交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讨论是否建议授予或授予学位时参考。
(四)为保证评审人有充分的评审时间,自提交送审论文到学院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人不得查询、催促。学院应及时在网上公布评审意见的返回情况。
第十六条论文答辩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批论文答辩事项。
一 委员会见请人不得查询、催促,(1)论文答辩应在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答辩之前,申请人应登录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录入学位信息。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是研究生导师、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指导老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论文答辩应有详细的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
(3)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终止。
第十七条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在此过程中,申请人不得向西安交通大学之外的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其他
第十八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批准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决议后,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负责将整理完备的学位评审档案(包括硕士学位申请表、成绩单、学位授予证明书、正本学位论文)送交校档案馆存档。获得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向学校图书馆提交纸介质正本学位论文一册及其电子版存档交流。
第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在通过资格认定后,为准备参加学位课程考试或论文答辩,可享有不超过两个月的假期,申请人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本细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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