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提质增效 推动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3年,继续教育学院充分发挥学校社会服务职能考证培训机构,依托学校教医研学科优势和师资力量,持续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行为,创新开展非学历教育项目,提质增效,实干快干,为全省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中医药人才,较好地发挥了示范辐射效应。
一、突破性成绩
1.获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社评组织。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向武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申报并获批15个职业技能认定项目,学校正式成为武汉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社会评价组织。将充分发挥学校中医药优势,积极对接社会需求,深入开展面向社会的医药健康技能人才培训和认定工作,探索“学历教育+技能等级认定”双证模式,推动学校、企业、社会深度产教融合。
学校获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社评组织
2.成教招生人数实现较大突破。加大成教招生宣传力度,邀请省内22家校外教学机构参加专题研讨会,宣传学校招生政策;对学校7家教学点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规范教学点管理;根据市场调研数据,新增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专升本)和中药学(高起本)成教招生专业。2023年成教共录取4356人,较上一年增长100%。
3.社会培训项目效益提升。积极探索市场化培训模式,拓展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开展湖北省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湖北省妇幼保健院“西学中”培训、房县卫健系统后备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等,培训学员3万余人次,培训到账收入较2022年增长286%,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创新性工作
1.推进同等学力申硕项目。在研究生院、各相关学院的支持下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招生,启动同等学力申硕项目,举办学校同等学力申硕开班典礼,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完成634名学生现场确认工作。以规范发展和提高质量为主线,创新同等学力申硕体制机制,同步开展线上线下课程学习,强化内涵建设,多渠道培养造就更多优秀中医药人才。
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开学典礼合影
2.实施“乡村仁医添翼行动”项目。与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签订三方项目合作协议,在湖北省联合发起实施“乡村仁医添翼行动”湖北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招生,【回眸2023】学院篇②:继续教育学院,公益支持全省乡村医生参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助力乡村振兴和健康湖北战略实施。加强与项目合作方沟通联系,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和成人高考报名组织工作,2023年12月已招录79名乡村医生入校参加成人学历教育。
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做好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的重要渠道。调剂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的调剂要求和办法开展调剂工作。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请查阅《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发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我校各个专业可接受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一级学科/专业领域范围如下: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相关政策参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要求执行。
(6)我校不接受非一志愿的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仔细阅读《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充分了解我校各专业招生、培养、奖助等政策。
2.调剂工作流程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12个小时。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研究生院设定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最长不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应根据相关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及本学院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及时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开放调剂申请、报送复试录取相关数据,研究生院根据各学科生源余额统一组织调剂工作,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5)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信息。每一轮调剂工作中,调剂考生只可填报我校一个二级学院(招生单位)一个专业的一条志愿,否则均视为无效。
调剂考生务必检查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的报名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报名信息有误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6)2024年4月8日起,学校根据招生工作进度需要依次分批开通调剂系统,以学校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7)研究生院与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审核调剂申请情况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专业等条件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复试实施差额复试形式,复试录取比例为不低于1.5比1,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复试。
(8)调剂复试名单确认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务必及时网上回复确认信息。
三、调剂复试
1.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根据本学院情况确定调剂复试的具体安排,并在复试前公布。
2.调剂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形式及录取,均同《上海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中相关要求。
3.调剂复试结束后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将复试结果公示不少于24小时。
根据复试和二级学院公示结果确定复试通过名单,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通知的考生务必于通知规定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信息。
四、监督和复议
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实行回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要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布相关信息时,要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二级学院(招生单位)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学校咨询电话: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监督举报邮箱:@***
咨询时间:招生期间工作日9:00~11:30,13:30~16:00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24年4月
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长春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长春中医药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尚医德医风,具有创新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学术型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我校学术型研究生: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代码:);中医学(专业代码:);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药学(专业代码:);中药学(专业代码:);护理学(专业代码:)。
(二)专业型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专业型研究生:中医(专业代码:);中药学(专业代码:);护理(专业代码:);公共卫生(专业代码:);临床医学(专业代码:)。
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在规定专业(具体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凡跨门类报考及同等学力的考生,在初试通过后均需在复试中加试两门医学本科主干课程。临床类各专业不接收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6.报考临床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依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及临床医学专业型研究生。
中医硕士专业型(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接受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型(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只接受符合临床医学(西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参照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备注)。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具体报考要求请详阅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专业招生目录各专业备注。
(二)推免生条件及推荐办法参见我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报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以方便现场确认。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报名信息的核对确认、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请及时关注报考点公告。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①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②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③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并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认证报告报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1.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特别提示:下载准考证后请各位考生及时将准考证电子版妥善备份,我校在复试及录取期间需使用初试准考证。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5、26日。
五、自命题综合考试代码、科目及内容:
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由国家统一命题。
以下为自命题科目:
1.610中医综合(学术型):
含中医基础理论50分、中医诊断学50分、中医内科学50分、
中药学50分、方剂学50分、针灸学50分。
2.611中药综合(学术型):
含中药学100分、中药化学100分、分析化学100分。
3.612药学综合(学术型):
含有机化学100分、分析化学100分、药理学100分。
4.613管理综合:
含管理学基础100分、药事管理学100分、医药商品学100分。
5.614西医综合(学术型):
含免疫学100分、病理学100分、内科学100分。
6.615信息技术基础:
含数据结构100分、计算机网络100分、程序设计100分。
7.616康复综合:
含康复评定学100分、物理治疗学50分、作业治疗学50分、临床康复学100分。
8.308护理综合:
含护理学基础90分、内科护理学120分、外科护理学90分。
9.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
含中药学100分、中药化学100分、分析化学100分。
10.353卫生综合:
含流行病学基础100分、公共卫生100分、社会医学100分。
11.7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150分。
12.80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150分。
六、各学科专业课考试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试科目见目录及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栏目。
七、专业目录所列招生数为我校计划招生数(含推免),最后实际招生数以国家最后下达的计划为准。
八、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费:我校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基础学制3年。按照国家政策,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8000元/年/人,专业型硕士元/年/人。
2.奖助政策:为吸引优质生源,我校多渠道加大研究生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中医药大学同等学力,不断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鼓励学生专心学业。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含新生奖学金),研究生“海城正骨撷英”奖学金等一系列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并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详情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内容。
九、其他
1.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
3.我校不提供历年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研辅导班,自命题考试大纲请参考本网站,工作时间内接受电话咨询。
附:招生学院及代码
001基础医学院
002中医学院 (附属医院)
003针灸推拿学院
004药学院
005护理学院
006健康管理学院
007临床医学院
008马克思主义学院
009 医药信息学院
010 康复医学院
011 中西医结合学院
012 中医学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第一临床医院)
013 中医学院(长春市中医院)
单位代码: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招办
电话: -、 联系人:李老师
我校网址: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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