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煤矿企业:
为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24年度第三期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主要负责人:指煤矿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如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非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负责执行生产经营业务的人或投资人等实际控制人;矿务局局长、煤矿矿长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工作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副局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
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含职业病危害监测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安全生产: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标准,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和措施,煤矿重大危险源管理、事故防范,煤矿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等有关规定,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等。
(二)职业健康: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标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控措施,职业健康管理要求及职业健康监护等。
三、培训安排
(一)报到时间:2024年5月6日8:30—17:30。
(二)培训时间
1.职业健康:2024年5月7日—5月8日。
2.安全生产:2024年5月8日—5月19日。
(三)计划考试时间:2024年5月24日,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考试计划的审批情况,若有调整成都市安全工程师报名,关于举办2024年度第三期煤矿企业 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另行通知。
(四)培训考试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16号安全科技大厦: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四、培训考核准入条件
(一)学历、工作经历
煤矿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煤矿相关工作经历。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煤矿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两年以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二)资料要求
根据原川安监函〔2018〕162号文件的要求,省属国有煤矿新任职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10日内直接将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所在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其他煤矿新任职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自任职之日起10日内,将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工作经历等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煤矿所在地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初审,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初审通过后5日内将材料电子版报所在市(州)安全监管部门复审,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核。
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将于每期培训学习结束后代向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申请考核,经同意后方可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五、参训时须携带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照2张;
(三)任职文件复印件2份;
(四)工作经历证明2份;
(五)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六、培训费用
(一)安全生产培训和职业健康培训统筹组织、合并收费,培训费、资料费等共计2290元/人;
(二)培训期间食宿可统一安排成都市安全工程师报名,费用自理。
七、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发放《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IC卡)或(和)《四川省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书》电子证书。
八、培训报名
(一)手机端:学员可在四川矿培中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报名,手机端关注“四川矿培中心”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公众号底部菜单→→选择班级进行报名。
(二)电脑端:学员可登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四川远程宣传教育平台:,首页培训班报名版块选择班级进行报名。
报名后可提前开展安全生产知识题库考练学习。
九、其他事项
(一)各参训学员在填报个人信息时,请准确无误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本人电话号码、单位名称等。
(二)2023年9月15日起全省安全生产知识考核信息系统全面升级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为满足新系统培训申报及考试申报流程,请参训人员按照培训安排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报到,报到当天超过17:30不再接受报名。
(三)如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联系人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
(三)四川矿山安全技术培训中心是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根据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次培训的,培训学时可计入本人当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根据培训结果可出具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或培训学时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2024年浙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2022年浙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通知公布(4月1日-10日)
浙江人事考试网于3月18日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2022年浙江初级注册安全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10日,考试时间为5月22日,通知详情如下:
浙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官网(点击图片进入)
附:报考流程
插入模块
关于做好2022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精神,以及省应急管理厅等 4 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91 号)和省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 2022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22〕5 号)要求,现将我省 2022 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5月22日进行,具体时间及科目为:
9:00-11:30 安全生产实务
14:00-16: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其中,《安全生产实务》为专业科目,分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等 6 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考点设在各设区市和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 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已获得某一专业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在余下的专业科目中,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科目报考,即“增项”考试(级别为“相应专业”)。
(三)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若以后学历报考的,之前的专业工作年限可以累计(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1。报考条件咨询电话为:0571-、0571-。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流程。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于4月1日至10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按告知承诺制的要求,一次性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1.报名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在作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等),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专业、级别、科目、考区和报名点等),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2.报名人员在填报完信息,并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后,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考成功。打印的“报名表”供考生留存备查。
3.报名人员要认真检查,重点防止填错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选错考区、报名点、考试级别和专业科目,以及传错照片等,务必经反复检查,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在网上交费前可自行修改,网上交费后则须联系我院处理 。网上报 名技术咨询电话 :0571-、,传真 。
(二)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确保报考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
1.报名人员应认真核对报考信息。如属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工作年限)、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异地报考,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未交费或错交费等,影响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成绩和证书使用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2.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考生进行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3.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根据我省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网上所选“报名点”必须是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否则,若影响参加考试,或成绩合格证明领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5月17日至21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特别注意: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得同时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
六、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每人每科 55 元,《安全生产实务》为每人每科 75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七、考试大纲
以《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 号)为准,其中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参考 2021年10月1日前施行的最新版本,具体内容见()。所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见附件 2。
八、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
考生应考时2024年浙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须凭未作其他标记的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户籍证明)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 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和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以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严禁提前或超时答题。
考生在答题前应先阅读题本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用规定的笔具在相应的区域内涂写个人信息和作答。要检查题本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当即举手报告。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若影响考试和成绩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和答错位置的答题卡(纸)不得更换。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将在考后实施雷同技术甄别。若答卷被甄别为雷同,属被他人抄袭的2024年浙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2022年浙江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通知公布(4月1日-10日),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属抄袭他人,或协助他人抄袭,以及其他作弊雷同的,在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的同时还将按违纪处理。提醒各位考生在考试时务必看管好本人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为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全程监控。
九、考试成绩公布与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报省考试主管部门划定合格标准后(各科目原则上按试卷满分的 60%划定合格标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查询和下载考试成绩。
(二)制发成绩合格证明。在省人力社保厅下达合格人员文件后,由我院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届时相关考生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凭成绩合格证明参加继续教育和申请注册,具体工作事项按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负责核查;有涉及考风考纪方面情况反映的,由所属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
十、有关要求
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和应急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工作计划见附件 3)。
(一)各级人事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
(二)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和要求,参见《考试考点防疫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附件:1.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2.关于浙江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所涉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公告
3.2022 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报名中级安全工程师要求,福建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2024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网上报名时间:6月24日至7月3日,网上缴费时间:6月24日至7月7日,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8日起。
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报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进行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 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三)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报名中级安全工程师要求,具体办理方式见“六、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注意: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向报名点说明情况并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规定时间内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接受审核;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上传承诺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学籍证明等)进行报名,事后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二、考试大纲
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版》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网址:)
三、考试科目、时间
10月26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管理
10月27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午14:00-16: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应急管理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8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二)免试条件
1.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2.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3.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三)其他
1.已经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含中专学历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增报专业)。
2.报名条件中“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410号)执行(见下表)。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注:中专泛指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四)说明
1.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2.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国台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五、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24日至7月3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应接受现场核查的情形见“六、报考操作流程”):7月4日至7月5日;
(三)网上缴费时间:6月24日至7月7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8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2月下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领取证书时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客观题)、《安全生产管理》(客观题)、《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客观题)、《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主客观题)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7个专业类别。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
各设区市考生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证书,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证书。(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思儿亭路11号。各地市地址见附表: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电话)。
(七)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操作流程
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络报名、网络审核(现场审核)、网络缴费的办法。具体流程如下:
(一)用户注册
首次报考人员须进行用户注册及照片上传(可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从“网上报名”入口登录)。注册信息不完善的老考生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
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用户名及密码,如泄露给他人导致个人信息外泄或填报信息错误,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登录、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使用该软件报考人员自行对要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处理,生成文件名为“报名照片.jpg”的照片文件。只有通过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并自动通过照片审核。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时,系统默认使用注册时的照片。(特别提醒:注册时上传的照片须为近期标准1寸白底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该照片将用于各项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三)选择考试项目、报名地
点击报考界面左侧“导航菜单”下方的【进入考试报名】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录入、检查并保存报名信息
请认真填写、核查并保证证件类别、证件号码、姓名、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科目信息、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邮政编码等准确无误。报名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自行修改。
(五)选择办理方式
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 接受现场核查。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应按有关规定接受现场核查。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六)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七)报考信息核查
1.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查看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方可继续报名。核查不通过的,按照反馈提示要求重新提交正确信息。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在线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④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符合相应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上传有关证明材料。
2.现场核查
(1)符合下列情形的报考人员,须接受现场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无法在线自动核查或核查未通过的;
⑤申请部分科目免试的;
⑥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时,需要报考人员配合核查的。
(2)现场核查方式:
在规定的人工现场核查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属报名点办理人工现场核查(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表):
①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②身份证原件;
③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④考试机构要求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缴纳考试费用
1.收费标准。报名费根据发改、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安全生产专业实务》按每科69元标准收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3个科目按每科61元标准收取。
2.缴费使用通缴云公共缴费平台,如遇缴费技术问题可微信关注“通缴云”公众号,查询“服务大厅”中“客服中心”或“常见问题”,或拨通缴云客服热线。
3.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报考人员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连接,所缴款项直接进入福建省非税待解缴科目,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缴款人可直接在网上查询到带防伪功能的电子票据并支持下载。考生缴完费后没有点生成票据,过后可关注“通缴云”公众号查询并找回。
咨询电话: -(仅限于缴费咨询,各报名点核查及咨询电话见附表)。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七、失信管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八、应考须知
(一)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应试人员须知》,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注意事项:
1.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技术。应试人员须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试卷代码’;‘试卷代码’填涂错误或未填涂,考试成绩为‘0’分”。
2.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科目(即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须注意:“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报名中级安全工程师要求,福建2024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附表:
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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