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皖应急〔2020〕18号)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7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各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参照附件1。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22年10月29日
上午09:00-11:30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下午14:00-16:00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或电子合格证明,该证书或电子合格证明在全省范围有效,并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工作年限、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四、报考流程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试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关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请参考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
试行告知承诺制后,不再区分新老考生。报考人员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
(一)填写报考信息并承诺
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9月16日9:00至9月22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点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平台,选择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项目,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初级安全工程师怎么注册,请准确选择报名点。省属和中央在皖生产经营单位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
政策咨询:
省应急管理厅0551-、;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0551-;
省交通运输厅0551-;
省能源局0551-、;
考务和技术咨询:0551–2;
监督举报:0551-。
报考人员应重点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责任、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2.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包括:
(1)已知晓告知事项;
(2)已符合报考条件;
(3)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
(4)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3.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4.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详见附件3。
(二)在线核查
报名系统将对接政务信息共享接口,自动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社保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须参加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结果最迟将于2022年9月23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
(三)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自愿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在线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均须参加现场核查。请上述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如下材料按要求参加现场核查。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4.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需要提供本人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现场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局专技科(处、办公室)、人事考试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于2022年9月23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本市现场核查工作安排,并于9月28日前完成整个现场核查工作。
各地在组织现场核查时,要采取分批次错时错峰办理的方法,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行风建设各项要求,并提前做好预案,有效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和排队时间过长等现象发生。
各资格审核部门要切实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重点加强对系统核验不通过报考人员的审核,可通过核验社保、劳动合同等手段,验证其填报信息。应尽量通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各单位、各资格审核部门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信息,对审核结果负责。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给予其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财税〔2019〕58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15〕123号文件规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50元/科。
通过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9月30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初级安全工程师怎么注册,关于2022年度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按缴费流程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报考人员缴费是否成功以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显示结果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五、考务管理
(一)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选用标准化考场,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试院将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设置考区、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请应试人员于10月26日16:00后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二)考试大纲
2022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具体内容已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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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答题方式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题本空白处可做草稿纸使用。《安全生产实务》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规定的位置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信工具等违禁物品带入考场座位。
(四)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经报省考试主管部门划定合格标准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安徽省人事考试院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后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学什么技能好,15天内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填写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五)证书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或电子合格证明。
(六)注册
取得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并符合注册条件的,可申请初级安全工程师执业注册,对在执业注册中发现虚假承诺或违纪违规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各市、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依据国家和当地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当地考试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方案。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106号)《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各项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55号)规定以及有关最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重点强化考点考场管理、人员管控、试卷管理等防疫措施,确保2022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八)其他事项
2022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
六、监督管理
(一)免予核查
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予核查:
(1)已经作出承诺的;
(2)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全部在线自动完成核查的;
(3)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
2.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考试组织机构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监管的具体方式与相关要求由省级考试组织机构确定。
(1)随机抽查。考试组织机构将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2)重点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智慧监管。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社会监督
对于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示相关人员承诺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不实承诺的处理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取得注册证书的,由注册机关撤销其注册,并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报考人员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
1.各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行业界定表
2.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
3.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能源局
2022年9月15日
安徽省安全工程师初级,2022年度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
2022年度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疫情防控告知书
各位考生:
2022年度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22年10月29—30日实施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为切实保障广大报考者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家、省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安徽省安全工程师初级,现将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告知如下:
一、请考生考前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提前申领“安康码”,在“安康码”界面下,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入场时须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并接受体温测量,以上三项均无异常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规定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的;
2.“安康码”为“红码”“黄码”且风险未排除的;
3.考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4.考前3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5.处在隔离期或居家健康监测期的人员;
6.有发热(体温异常≥37.3℃)、咳嗽、胸闷等身体异常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的人员。
四、请有以下情况考生主动配合落实防疫要求,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况;
1.有中、高风险区及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镇街)旅居史的考生,请提前7天来淮安徽省安全工程师初级,2022年度安徽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居)报备,按属地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后,方可参加考试;
2.有疫情低风险区旅居史和未划定中高风险区但7天内有社会面疫情城市旅居史的考生需提前3天来淮,并提供到淮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间隔时间超过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五、所有考生,请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配合“扫码+测温”,保持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六、请考生合理安排个人行程,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考试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对相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请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
淮北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2年10月21日
皖事通APP
淮北政务服务公众号
初级安全工程师怎么注册,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开考!
据江苏省人社厅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今日最新公告,2024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中,已明确了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
回顾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筹备历程,早在2019年1月25日,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两部门,就颁布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应急〔2019〕8号)。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作出了原则规定,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并组织实施。
我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庞大,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市场主体发展基本情况》数据,期末实有市场主体1454.1万户,迫切需要大量懂安全生产知识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做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等工作。
近几年来,我们也不断接到群众来电,咨询有关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事宜,并希望尽快组织实施。2019年4月19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号),为我省开展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命审题相关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浙江、安徽等周边省份也从2019年起陆续开考,也对我省开展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提供一定借鉴参考。2021年,我省颁布了《江苏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试行)》,也为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奠定了开考的法制机制基础。
作为即将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你需要提前做好以下几点准备:
了解考试大纲和要求:仔细阅读考试大纲,了解考试涉及的知识点和技能要求。这有助于你明确复习和学习的方向。
准备学习资料:寻找或购买相关的教材、参考书、在线课程等学习资料。确保你的学习资源丰富多样初级安全工程师怎么注册,我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开考!,以满足不同知识点的需求。
制定学习计划:制定一个合理的学习计划,并坚持执行。确保你有足够的时间来覆盖所有的知识点,并留出时间进行复习和模拟考试。
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安全生产不仅需要理论知识,还需要实践技能。在学习过程中,尽量寻找机会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情境中,以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
关注时事和政策变化:安全生产涉及到许多政策和法规,这些都在不断变化和更新。保持对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关注,以便在考试中能够准确回答相关问题。
做好心理准备:考试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压力,所以要做好心理准备。保持积极的心态,相信自己能够通过考试。
参加考前辅导和模拟考试:参加考前辅导和模拟考试可以帮助你了解考试的流程和难度,也可以帮助你评估自己的备考情况。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应急厅〔2019〕43号附件2)
考试说明
一、考试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安全发展需要,提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客观评价初级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考试性质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要求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的一项国家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三、考试方式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闭卷笔试,在答题卡或试卷上作答。
四、考试科目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两个科目。
五、试卷结构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实务»两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分别为2小时、2.5 小时,试题题型建议采用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包括单项和多项选择题,主观题包括简答题、辨析题和案例分析题等。
六、其他事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考试大纲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考试内容,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有关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考试内容所占分值比例以不超过30% 为宜。各地在执行考试大纲过程中若有问题和建议,请向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反映,以便不断补充和完善考试内容,增强考试大纲的科学性、指导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目 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考试目的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安全生产实务
一、考试目的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三)专业安全技术
(四)安全生产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考试目的
考查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运用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内容。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掌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熟悉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依照法分析、解决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问题,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的职责、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了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熟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规定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方面的规定,熟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依照法分析、解决矿山建设、开采的安全保障和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熟悉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熟悉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预防、消防组织建设和灭火救援等方面的有关要求,熟悉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照法分析、解决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有关问题,熟悉交通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熟悉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等方面的有关要求。了解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了解生产安全犯罪的罪名及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了解生产安全犯罪的主体,了解相关定罪标准。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熟悉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有关要求,熟悉劳动合同制度中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了解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熟悉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劳动过程中防护与管理的制度和措施等方面的有关要求。了解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在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等方面的职责。了解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十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依照相关条例、规定,分析、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行政许可、工伤保险、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等相关问题。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等。了解相关行政执法主体的职权。熟悉违法行为及应负的法律责任。
(十二)«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文件,熟悉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负职责。«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熟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方面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方面的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熟悉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针对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熟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方面的要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熟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处置方面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熟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复审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判定相应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熟悉煤矿安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等方面应淘汰的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熟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方面的规定。
(十三)熟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相关规定,分析解决安全生产相关问题。
(十四)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考证培训机构,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
安全生产实务
一、考试目的
考查专业技术人员掌握专业安全技术,并综合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
1.依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拟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起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根据安全生产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选用和管理劳动防护用品及各类消防器材,提出各生产环节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安全管理等动态变化情况,辨识作业场所及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编制对策措施。
4.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实际情况,辨识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完成申报工作,编制对策措施。
5.依据有关法规标准,掌握动火、高处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及作业许可(审批)要求。
6.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潜在的事故风险,参与编制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策划应急演练,评估演练效果。
7.根据职业危害防治要求,辨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制定典型职业危害的防治措施。
8.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状况,参与策划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案。
9.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界定事故的等级。
10.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和伤害方式等特点,界定伤亡事故类型,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
1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应用事故调查技术和方法,制定轻伤事故调查程序,编写轻伤事故调查报告。
1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实际情况初级安全工程师怎么注册,分析事故责任类型,编制事故防范措施,分析、排查、整改事故隐患。
(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1.熟悉机械、电气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伤害与事故类别,制定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
2.针对不同物质材料、不同类型的火灾,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和扑救方法;制定电气设备、粉尘、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等的防爆措施。
3.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其使用要求,以及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
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选用相应的包装与储运方法,以及泄漏控制、火灾控制和销毁处置的措施。根据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危害的特性,选用适当的防护措施与现场抢救方法。
5.根据相关安全标准和动火、受限空间(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进行风险分析,编制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三)专业安全技术
1.煤矿安全技术
(1)根据煤矿开采要求,运用煤矿安全开采理论方法,辨识和分析煤矿设计、开拓、采掘等工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2)根据煤矿通风和瓦斯条件,分析煤矿通风系统的安全性,提出防尘和设备设施合理化建议。根据矿井瓦斯涌出特征,提出 选用预测预报仪器、设备的要求,分析掘进、回采工作面等作业场所的危险性。提出实施防治瓦斯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的合理化建议。
(3)根据煤矿发火和涌水特点,辨识井下矿山火灾和突水存在的危险,协助进行火灾、水灾监测、早期预测预报和有关管理。
(4)根据煤矿粉尘和地压灾害分布特点,协助制定粉尘浓度、地压灾害的监测和控制等技术方案,提出防治粉尘和地压灾害的合理化建议。
(5)根据煤矿露天矿特点,辨识和分析剥离、穿孔、爆破、采装等作业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制定预防边坡灾害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
(1)根据地下开采矿山采矿方法的特点及适用条件,辨识地下开采地压灾害、水灾、火灾、提升运输事故、重度窒息、爆破危害等灾害类型,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露天开采矿山台阶要素要求,辨识露天开采穿孔、爆破、铲装、运输、排土等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害类型和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3)根据尾矿库筑坝方法及适用条件,尾矿库排洪设施要求,针对尾矿库灾害类型和特点,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3.化工安全技术
(1)了解基的化工安全生产特点和管理知识、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危害性、化工工艺及相关设备设施。掌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方法。
(2)运用特殊作业环节风险分析方法,辨识特殊作业环节安全风险,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3)掌握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安全技术要求,对包装、储存、装卸、运输作业中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了解其他化学品包装、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4.金属冶炼安全技术
(1)根据冶金和有色金属(烧结球团、焦化、炼铁、炼钢、轧钢、煤气、冶金企业常用气体、铝冶炼、重金属及其他有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力加工等)的生产工艺特点,辨识、分析其生产运行、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
(2)辨识、分析冶金和有色金属行业高温熔融金属生产过程中的重大风险,运用相关安全标准,编制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
(3)根据冶金和有色金属行业储存、输送的危险化学品特性,辨识、评估、分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编制相应的事故预防措施与现场处置方案。
5.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1)熟悉建筑施工场所土石方及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建筑构 (配)件及设备吊装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工程和高处作业等施工作业活动的安全检查要点,辨识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协助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掌握机械安全防护装置、施工用电、建筑材料和建筑物构 (配)件、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
6.道路运输安全技术
(1)根据道路旅客运输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特点,运用客运驾驶员和车辆技术状况及动态监控、运输经营行为等方面的安全技术,针对不同道路旅客运输各环节的危害类型,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道路货物运输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特点,运用运输车辆及装备的安全技术,进行货物运输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根据道路旅客及货物运输站场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特点,运用汽车客运站安全技术,查堵危险品,对客车进行安全检查,运用货运站场货物存储及堆放基安全技术,对货运站场超限超载、禁止装卸国家禁运和限运物品,以及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4)车辆维修、检测安全生产技术。根据车辆维修、检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特点,运用车辆维修、检测安全技术和标准,进行车辆维修和检测作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7.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技术
除以上煤矿安全技术、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技术、化工安全技术、金属冶炼安全技术、建筑施工安全技术、道路运输安全技术外的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技术。运用机械、电气、特种设备、防火防爆及其他相关的安全技术和标准,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
(四)安全生产案例分析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辨识和分析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事故隐患,提出相应的控制和整改措施,参与编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培训和演练方案,进行轻伤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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