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自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毕业生202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通知

2022年12月取得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的考生。故本次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应为学位课程和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申报条件的2022年12月30日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各助学点及相关本科毕业生:

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为更好的服务申请学位的毕业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自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自学考试毕业生2023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通知,确保毕业生申请学位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网上申请流程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2年12月取得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的考生。

二、授予学位条件

(一)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及以上(75分以上含75分);

(二)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3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且每门学位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三)根据湖北省学位办鄂学位【2012】6号文件规定: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位者在籍学习期间,已参加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者已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4/6)且总分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或者已参加且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注:2006年之前的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不作为申报学士学位的条件);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者考什么证赚钱多,已参加成人学士学位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或者在籍学习期间已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其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四)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办法》(修订)(中南大学位字〔2017〕10号)文件要求:“申请和授予学位的时间一般不得晚于毕业证书签发时间6个月。各学位授予单位不得随意向往届毕业生补授学位”。故本次申请学位的自考本科毕业生应为学位课程和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申报条件的2022年12月30日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三、申请时间、流程及相关要求

自考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实行网上申请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所有符合条件申请学位的自考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提交信息并在规定时间段内邮寄相关审核材料到指定地点,由审核人员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与确认,未在网上填报学位申请信息或只在网上填报学位申请信息但未邮寄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的,视为放弃学位申请。

(一) 网上学位申请

1.申请时间:2023年4月29日8点至2023年5月12日17点;

拟用2023年4月我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申请学位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网站,待成绩查询通知发布后,查询个人学位外语成绩并下载成绩合格证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自考,而后再进行网上申请。

2.申请流程:

⑴进入申请页面

⑵学生用户名:自考准考证号,密码:默认身份证后六位;

⑶点击页面上方“学位”,然后点击左侧“我的申请”;

⑷按表格要求填写本人信息。信息要求真实、准确,上传电子照片(要求:小二寸,蓝底免冠,清晰度高,120×160,大小≤10K,jpg格式,并与将要现场交纳的2张纸质版一致)、毕业论文及查重报告(论文按平台要求调整文件名并填写有关内容,查重报告的查重率不高于15%);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二)学位申请材料审核

为方便学生,2023年上半年学位申请采取邮寄资料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考生在5月12日确认网上学位申请审核通过后,按附件2的要求寄出学位申请材料。(注:仅能使用顺丰或EMS两种快递方式。)

1.材料审核时间:2023年5月15日(星期一)至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2.邮寄材料地址和联系电话: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中南楼705 徐老师(收) 电话:

3.考生需提供以下审核材料:

⑴学士学位申请审批表(网上申请成功后,在平台下载后A3纸正反打印);

⑵毕业生登记表原件;

⑶身份证复印件;

⑷毕业证书复印件(因特殊原因还未领取到毕业证的学生可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代替);

⑸照片:需准备与电子版照片相同的纸质版照片2张(纸质照片规格为3.3cm*4.8cm,照片装在透明相片袋内,相片袋粘贴或订(卡)在身份证复印件左上角);

⑹学位外语在本校报名的学生申报学位时需填写学位外语合格编(证)号并提供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截图证明(详情见附件2内);申请时如用外校学位英语申请学位的学生,审核时需提供所在报考学校(湖北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考试合格名单)的复印件,复印件上由责任部门加盖公章,经手老师签字留电话或者提供成绩查询截图纸质版(复印件需上交);

⑺大学英语四、六级、公共英语四级等外语水平合格成绩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查询截图纸质版(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无此项)。

此项材料要求:所有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生除需提供成绩单原件外,还需进入《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右侧选择“补办成绩证明”,注册用户名及密码,申请CET成绩证明查询补办四级、六级成绩证明书,同时将查询网站中有本人姓名、成绩、图像的页面进行截图并打印(截图打印的纸张上需提供本人查询账号和密码,设置尽量简单,方便核查),申报学位时随证书原件一起作为材料上交。

(三)学位申请相关信息查询网址

1.成人学士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查询

2.大学英语四六级补办成绩证明书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

5.中国知网论文重复率查询

四、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必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所留电话能联系到申请者本人。上传的电子照片为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清晰规范(电子照片不清晰将影响学位申报),与现场审核提交的纸质版照片一致,信息错误或者不规范将影响证书办理及教育部网上注册;

2.本次学位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请按规定的时间办理学位申请的各个环节,过时不予补办。

本次申请后领证时间预计在2023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网站通知。

4.自考办咨询电话:。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学位申请QQ答疑群: (群内会第一时间发布此次学位申请的相关信息,为方便考生按流程准确提交学位申请相关信息,建议所有考生尽快进群。进群需核验身份,请务必以“准考证号+姓名”申请,方可通过验证方可入群。)

附表1:相关专业及学位课名称

附件2:现场审核材料提交标准.zip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4月27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自考,自考法学本科考试科目有哪些?考试难不难?

自考法律本科考试科目有18门必考科目,15门选考科目,具体如下:

必考科目: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合同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什么技能好,知识产权法,法理学,行政法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毕业论文。

选考科目:英语(二),公司法,婚姻家庭法,劳动法,金融法,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税法,票据法,保险法,公证与律师制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自考,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自考,自考法学本科考试科目有哪些?考试难不难?,西方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毕业要求是最终科目大于等于13门(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学分70分,以及毕业论文合格(助学班网课加分,即课程最终成绩=过程性评价成绩X30%+国家统考笔试成绩X70%)。

自考法律专业不是很难考,但是学习量很大。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023年四月份考试计划已经出来了,以下是具体可以报考的科目和考试计划时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助学班优势:

1.助学班网课加分,通过率高

2. 国家承认学

历,社会认可度高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31条、第32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在招考公务员、调干、晋升、考研等方面享受普通高校专、本科毕业生同等待遇。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育考试网均可查询,并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世界许多国家承认。

3. 免试入学,入学门槛低

免试入学,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即可注册。

4. 学习方式灵活,通过率较高

采取课堂面授、网络学习等方式助学,开展自考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评定方式:笔试统考成绩占70%,过程性评价成绩占30%),统考成绩最低43分即可合格。

5. 证书免考,政策优惠

凡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且成绩合格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及其实践课程、《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及其实践课程等。

6. 学制灵活,毕业年限无限制

报名湖北省小自考法学专业专升本可以私信邱老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自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标代码为),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重点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三条学校分南湖和首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邮编;首义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邮编。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五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象包括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和华侨港澳台学生。学校特殊类型招生主要有:艺术类(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公安学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

第六条学生完成本专业(类)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门类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自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自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考证含金量排行榜,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在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按照教育部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以及历年招生计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来源计划(含各招生专业或专业类选考科目和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五条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学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学校不安排分省(区、市)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确定录取专业(类)时,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实行分数优先原则。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录取;如考生所在省份未提供同分排序细则,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优先分配专业;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理工类为数学+综合,文史类为语文+综合,下同)成绩高者优先分配专业;专业相关科目成绩仍相同时则使用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十七条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艺术类(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公安学类、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2023年相关类型招生简章执行。

艺术类(含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在提前批次或各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学校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公安学类在提前批次录取或各省(区、市)相应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控制分数线,仅招收有公安学类专业志愿的考生。学校不单独组织体能测试和面试,各省(区、市)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考生身体条件要求:1.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无各种残疾;2.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3.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4.两耳听力正常;5.无口吃;6.无传染病。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男女比例控制要求,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男女招生计划在各省(区、市)分别下达。

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按照学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条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商务英语、英语(翻译方向)、日语、俄语、法语〕只招收本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未完成的招生来源计划,在生源所在地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志愿征集结束后若符合要求的生源不足时,学校可将招生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区、市)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生拟录取结果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学校将及时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公众号上公布。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2023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有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以及各种社会资助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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