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法与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双硕士教育合作项目报考条件详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链接:)。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2023年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三)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组织考生报名和联络考生等工作。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
电话:,图文传真: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
电话:,图文传真: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
电话:,图文传真: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 -,图文传真:-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1楼
电话: -,图文传真:-
三、考试
2023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初试和复试工作仍均由各学院(中心)自行组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初试和复试时间、地点、形式、要求等由各学院(中心)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前。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四、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预计于2023年6月寄发考生本人。
五、在学期间费用
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确定的标准为准。住宿、教材等其他费用均按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确定的标准收取。各项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缴纳港币、澳门元时,按中国银行当天公布的外汇牌价计价收费。
法与经济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双硕士教育合作项目详见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链接:)。
六、入学
新生具体报到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中规定时间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组织身体复查及对新生的入学资格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基本学制2年。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累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
八、学位
研究生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可撰写学位论文。有关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均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相关规定见相关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9N)的招生简章及相关文件规定。
九、其他
学校将在网上及时公布招生最新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阅。其他未尽事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考生如有不明事宜,欢迎垂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中南财经大学同等学力,202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EMBA“校园开放日”启动
2025招生季
招生预告
ZUEL MBA
2025招生季
中南大MBA/EMBA
招生政策发布会暨第二期“校园开放日”
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教育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教育经过三十多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MBA/EMBA办学经验,充分发挥学校在经济、管理和法律领域的学科特色与特长,整合全校优秀师资,打造了中国最具特色的“经管法融通MBA教育项目”。
我校MBA教育旨在培养财经与政法融通、专业与责任并重的复合型高级工商管理人才,为成长型企业家和经理人赋能,助力企业在快速成长过程中发展战略定位能力,解决财务、金融和法务难题,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我校MBA教育构建了“心智资本、知识资本、社会资本”贯通的培养模式,坚持责任、创新与可持续发展理念,发布中国大陆第一个MBA教育ESG报告,引领面向可持续发展的MBA教育。
项目优势
德才兼备的教授团队学什么技能好,经管法融通强师资
顶天立地的课程模块,打造校企共建课堂
社会中坚的校友群体中南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优秀高管企业导师
奖项荣誉
l 2023年度中国商学院特色MBA项目奖;
l 2023年度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
l 年度社会影响力MBA院校;
l 商科教育MBA影响力新媒体奖;
l 2023年度中国商学院MBA微信品牌运营院校劳模分榜第1名。
为吸引更多优质生源,帮助考生搭建与我校MBA交流的平台,我校将于10月13日(周日)启动202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EMBA招生政策发布会暨第二期“校园开放日”,欢迎有意报考我校MBA/EMBA的优秀管理者踊跃报名。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5级MBA/EMBA申请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工商管理硕士(MBA方向)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从本科毕业到2025年8月31日中南财经大学同等学力,202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EMBA“校园开放日”启动,下同)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并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5.工商管理硕士(EMBA方向)考生学历或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后具有5年或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
(2)企业最高决策层(董事长、总经理)及部分优秀中高级管理人才。
三、招生政策发布会暨第二期
“校园开放日”具体安排
1.时间:2024年10月13日(周日)上午9:00
2.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文汇楼
3.具体流程:
四、“校园开放日”申请
1.申请对象
面向有意报考我校MBA/EMBA的全体考生。每位申请人仅可申请参加一批校园开放日活动,已参加过的可不用再重复申请,需按材料清单补充完整资料。
2.时间表(注:地点均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内)
(如遇开放日时间与学校或上级部门安排发生冲突而需要更改,则以后续通知为准)
3.申请方式
(1)申请参加10月13日(周日)申请电子版材料(见下表)在10月10日(周四)12:00之前发送至提交即可。
(2)符合报考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参加校园开放日的资格,未提前报名的申请人等同放弃参加校园开放日的资格;
(3)校园开放日之前将会有招生老师与申请人联系,邀请加入到校园开放日微信群;
(4)两期校园开放日之后MBA教育中心将会组织专家统一进行评审。
五、“校园开放日”注意事项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BA教育中心重视诚信,请您在报名校园开放日活动的过程中如实填写报名资料。我们会维护诚信申请人的利益,创造公平、诚信的申请环境。
2.校园开放日现场仅限于本人参加,现场凭身份证刷卡签到,非申请人员不得参加校园开放日。
3.后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本通知将做相对应调整。如有变化,请以后续内容为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的前身是中原大学 1950 年成立的金融系和 1956 年创办的基本建设财务与信用专业,是新中国最早的金融 、投资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学院于 1978 年开始招收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1986年获得货币银行学博士学位授予权, 1995 年投资经济博士点成为当时全国高校中唯一的该专业博士点 。2000 年 8 月,金融系与投资系合并组建金融学院 。2000 年 9 月至 2010 年 9 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期间学院曾名为"新华金融保险学院" 。2014 年,金融学院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19 年,入选教育部"三全育人"工作试点院系。
学院金融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也是我校"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支撑学科 。金融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并获批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投资学》和《货币金融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同等学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金融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金融工程》和《国际金融》课程被评为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金融学核心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金融学 、投资学和保险学都是湖北省品牌专业 。2020 年 , 学院投资学专业和金融工程专业入选教育部首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名单。
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的金融管理人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开设金融专业在职人员高级研修班。
二 、招生专业
金融学
三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专业基础厦 、创新意识强 、综合素质高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金融领域的应用型专业人才。
四 、课程设置
1、基础课程:英语、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科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2、核心课程:证券市场研究、私募股权投资、国际金融研究、财富管理、公司金融研究、房地产金融与投资、商业银行业务创新。
3、选修课程:企业并购与重组实务、基金投资与管理、行为金融学、金融企业战略、家族财富传承、金融数据分析与论文写作、量化投资、金融科技前沿、大数据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区块链技术及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绿色金融与金融机构治理、财务报表分析、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等。
※备注:各专业课程设置可根据最新培养计划和学员要求进行调整。
五 、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对已获得学士 、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图(境)外学位的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 、培养方式
(一)授课形式:网络授课。
(二)授课时间:节假日授课,或者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安排, 两年内完成研修班课程学习。
(三)教学管理:每个班级建立学员班级群, 配备班主任和学业导师, 安排硕士生导师或博士生导师授课。
(四)考试方式: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由学校统一管理,分为"题库考试"和"非题库考试"两种 。"题库考试"由学校命题, "非题库考试"由学院命题。
七 、学员人群
※面向人群: 在金融证券 、上市公司 、银行 、投资 、咨询 、基金 、资产管理 、保险 、期货及律师事务所等金融相关领域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者,财务管理人员及个人投资者。
八 、 申请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在五年内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课程水平认定考试。
(二)学位申请流程
达到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可在通过全部考试后提出学位论文撰写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由各专业导师组安排硕士生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学位论文需通过开题答辩、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校外专家评审,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环节。正式答辩通过后经院 、校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三)申请年限
申请人自通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 (以下简称申硕资审) 至通过答辩、获得硕士学位的时间应不短于 2 年;自申硕资审之日起 5 年之内必须通过全部课程考试 (含国家统考和其他学位课考试) ;通过最后一门国家水平认定考试后 1 年半之内必须提交学位论文进行答辩。
九 、报名缴费
(一)报名方式
学习中心报名材料:填写报名表 、提交身份证 、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及 1 寸证件照片。报名后,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视为自动退学,费用不退。
(二)收费标准
报名审核费:500 元
第一阶段学习费用: 元 、辅导服务费: 元
第二阶段论文答辩费用:8000 元 (具体以当年下发的通知为准)。
(三)缴费流程
学员在接到金融学院报名审核通过的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将课程培训费和辅导培训费分批汇款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指定账户 (汇款备注"姓名+金融学院+在职课程高级研修班") , 由学校财务部出具正式发票。
十 、证书颁发
学员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结业证书》 (证书加盖钢印 、红印,出具学习成绩证明)。
对于符合同等学力申硕条件, 并自愿申报硕士学位并通过全部课程水平认定考试的学员,可以向学校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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