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考试安排,202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解析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2024年中级注安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在10月26日、27日举行。中级注安考试是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考核。考试的内容主要围绕考试大纲展开,考生需全面掌握大纲内的知识点。建议考生至少提前半年开始系统复习,合理安排学习计划,以确保覆盖所有重要知识点。

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

2024年中级注安考试时间已经确定,在10月26日、27日举行。考试分两天进行,10月26日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两科,10月27日考《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和《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具体安排如下:

10月26日

上 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 午14:00-16:30 安全生产管理

10月27日

上 午09:00-11:30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下 午14:00-16:30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7个专业)

中级注安考试是对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考核。考生需充分准备,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知识及技术基础,以便在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通过考试后,考生将获得中级注安资格,为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注安师考试题型分布

注安师考试题型分布是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了解不同科目的题型及分值分布,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制定复习计划,提高考试通过率。

考试科目及题型分布

注安师的考试分为四个主要科目,每个科目的题型和分值设置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 单项选择题:70道,1分/题,共计70分

– 多项选择题:15道考证含金量排行榜,2分/题,共计30分

–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

安全生产管理:

– 单项选择题:70道,1分/题,共计70分

– 多项选择题:15道,2分/题,共计30分

–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

安全生产技术基础:

– 单项选择题:70道,1分/题,共计70分

– 多项选择题:15道,2分/题,共计30分

–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

– 专业安全技术部分:单项选择题,占20%

– 案例分析部分: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占10%,主观题占70%

– 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

备考建议

针对不同科目的题型分布,考生可以采取以下备考策略:

熟悉每个科目的题型,尤其是案例分析部分的处理方法。

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的理解安全工程师考试安排,2024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及相关安排解析,特别是在单项选择题中常见的考点。

进行模拟考试,掌握时间分配,提高应试能力。

掌握注安师考试题型分布,有助于考生在备考过程中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从而提高考试的通过率。

中级注安师考试难不难

中级注安师考试难不难?这是许多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常常思考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1. 考试内容和范围

考试的内容主要围绕考试大纲展开,考生需全面掌握大纲内的知识点。每年的考试情况不同,命题组出题的难易度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考试题型

考生需要熟悉以下几种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案例分析题

掌握相应的解题技巧非常重要,因为考试题型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也会影响考试的整体难度。

3. 政策变化

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注安师的职业地位逐渐凸显。国家对安全人员的要求越来越严格,这也反映在考试难度的提升上安全工程师考试安排,考生需具备更高的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

4. 通过率

考试的通过率是评估考试难度的重要指标之一。目前本考试的平均通过率为13%左右,较低的通过率意味着考试难度较大。考生可参考往年的通过率数据,调整备考策略。

5. 备考时间

备考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考生的复习效果。建议考生至少提前半年开始系统复习,合理安排学习计划,以确保覆盖所有重要知识点。

6. 考生基础

考生的基础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对考试的难度感受也有影响。基础扎实、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考生可能会觉得考试相对容易,而基础薄弱的考生则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综上所述,中级注安师考试的难度受多种因素影响,考生在备考时应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制定合适的学习计划,提高通过考试的机会。

初级安全工程师在哪考试,2023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几点开考

2023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各地考试时间不同,其中北京考试时间是6月17日,安徽考试时间5月20日;上午9点正式开始考试初级安全工程师在哪考试,一共考2个科目。

2023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

北京:2023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6月17日;报名时间预计4月份;

安徽:2023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5月20日;报名时间预计4月份;

贵州:2023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10月28日;报名时间预计9月份;

重庆:2023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4月16日;报名时间2月28日-3月13日;

浙江:2023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5月20日;报名时间3月21日-30日。

>>>点击查询更多省份注安考试时间

2023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流程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各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在人事网考生先进行相关的注册,进入报名协议界面,在报考的时候需要仔细阅读报考协议。考生把相关的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地填写到上面,审核通过后就是报名成功。>>>点击获取注安备考资料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属于区域性考试,是由各省人事考试网单独组织,因此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入口是各地的人事考试网。

2023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2023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点击咨询是否符合注安报考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级安全工程师在哪考试,2023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几点开考,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等内容,可以在下面提交相关信息,将有专业老师为您提供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更多有用信息!

安全工程师考试安排,应急管理部:关于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最新答复!

咨询:本人国企员工,2017年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一直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现从事安全管理工作7年,因目前未出台高级安全工程师评定办法如何评定高级安全工程师?咨询时间: 2021-07-13

回复: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分工负责解释。”有关职称事宜,详情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回复单位: 人事司 回复时间: 2021-07-19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是否可作为工程师职称申报高级工程师

咨询: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安监总人事〔2017〕118号第十五条 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级别与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相对应,不再组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聘为工程师,那么按照工程师职称为条件,可否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谢谢。

回复: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应急管理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分工负责解释。”有关职称事宜,详情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制度何时公布

咨询:领导你好,2019年出台了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制度,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制度何时公布?

回复:您好!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政策出台时间待定。

三、安全工程系列职称评定问题

咨询:你好,我是本科安全工程专业毕业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当我毕业三年的时候考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1、照目前的政策我是不是已经是中级职称了,还是要注册之后才算是中级职称,2、之前国家发文本科毕业5年才能评定中级,我算是正常晋级还是破格呢;3、辽宁省应急厅发文说注册四年以上可以评副高,那我本科毕业八年就可以评了,这样我算是正常晋升还是破格呢,谢谢

回复:您好!《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各级别与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相对应,不再组织工程系列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即视其具备工程师、助理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详情请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问题

咨询:我目前工作所在企业为当地一家国企,合同关系为劳务派遣,在这家国企从2017年工作(安全员)至今,期间于2018年参考并于2019年获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经企业领导同意,获准我在这家国企注册。但在注册过程中,因我的合同关系为劳务派遣,工资社保都由与这家国企签订协议的劳务派遣公司发出。请问,我可以这家国企单位进行注册吗?若否,若注册在派遣单位,是否也可以注安师名义在这家国企承担安全管理工作及相应责任

回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应注册在劳务派遣公司(社保缴纳单位)。 注册后可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名义在用工单位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在本人执业成果文件上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关于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事宜

咨询:您好、根据我国职业资格证书目录,是有助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的,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的内容,也有考试相关要求,但是目前广东省并未安排助理安全工程师考试事宜。同时我国是有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但是自2015年公安部发文暂停考试后,至今已过4年,仍未开始考试。身为安全生产从业者,因为学历问题,一直难以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回复:您好!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九条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确定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宜请向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相关事宜。

六、注册安全工程师有没有执业印章

咨询:你好,请问注册安全工程师没有执业印章吗?建议能否像其他准入类专业一样下发执业印章或下发模板样式自刻?没有执业印章安全工程师在单位形同虚设一样。

回复:您好! 注册安全工程师没有执业印章,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十八条有关规定,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应急管理部核发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纸质或电子证书)。

七、非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工作考取注安能否注册

咨询:我是2013年考取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2010-2016年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2016年到应急局下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保障中心工作,由于2016年以后在非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导致注册安全工程师无法注册,想咨询一下,我们这种在非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工作,但是有考取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能否注册,如果不能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存在过期失效的问题。

回复:非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注册条件,但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不会因未注册而失效。

取得中级注安资格后从事安全技术工作累计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

近日,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发布了《四川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

安全工程技术人员设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初级、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方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初级、中级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科目、统一大纲。副高级、正高级职称采取评审方式。

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后,从事安全工程领域技术工作累计满5年,且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在注册有效期内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近日,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发布《通知 》。

其中明确:安全工程不再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符合工程系列职称正常晋升年限的, 凭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担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职称。

通知中明确:安全工程不再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符合工程系列职称正常晋升年限的,凭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担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职称。

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

副高级职称评审及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

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度工程系列安全应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及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有关问题

(一)关于申报条件

《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明确, 安全工程不再对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考核认定高级工程师,符合工程系列职称正常晋升年限的,凭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担任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证明材料申报高级职称。

根据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

(二)关于评审条件

安全、消防、化工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安全专业高级职称及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办〔2021〕71号)。

安全应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条件执行《河南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豫人社办〔2021〕73号)。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应急人事〔2019〕137号

各市、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安全工程专业实际,我们制定了《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

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评价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完善安全工程专业人才选拔机制,促进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评价条件。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我省安全工程领域从事安全科学应用、安全技术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其中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评聘结合原则执行。

(一)安全科学应用相关工作:指从事安全生产科学理论应用;安全技术标准制修订;安全工程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施、新设备(仪器)、新工法研发;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与推广等工作。

(二)安全技术服务相关工作:指从事安全评价与评估认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

(三)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指从事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事故预测预防与调查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按照本评价条件通过评审,获得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表明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是聘任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申报基本条件

第四条申报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热爱安全工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积极为安全工程领域事业服务。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获得相应理、工学科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安全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相应理、工学科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 或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并注册后,实际聘任安全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其他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因岗位变动,实际从事安全工程专业相关工作1年以上,可申请转评。

第六条按照《浙江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附件)达到规定分值,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规定分值由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第七条取得以下标志性业绩成果之一的,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前三名)以上获奖人员。

(二)行业国际标准主导制订者(排名前三),或国家、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的主要起草人(排名第一)。

(三)省级以上专利金奖(排名前三),或专利银奖(排名前二),或专利优秀奖(排名第一)获奖人员。

第八条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实际聘任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后,从事安全工程相关工作5年以上。

(二)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类别人员,转评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实际聘任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职务 1 年以上,且取得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的任职年限与取得安全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后的任职年限累计相加满 5 年以上。

第九条 取得以下标志性业绩成果之一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一)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特等奖、或一等奖(前五名)、或二等奖(前三名)获奖人员。

(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或二等奖(第一名)获奖人员。

(三)行业国际标准主导制订者(排名第一)。

(四)国家级专利金奖(排名前三)获奖人员。

第十条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第十一条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规定。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 申报安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达到的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系统掌握安全工程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安全工程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安全工程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至少具备下列工作经历和能力之一:

1.具有县(市、区)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开发或推广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2.具有开展安全工程领域相关理论与技术研究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3.具有编写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或企业标准/规程/规范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4.具有大中型企业(或工程技术项目)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5.具有受政府委托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工作,承担主要技术工作,编写相应技术报告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6.具有安全生产评价、认证、评估、检测检验、管理咨询或工程设计等安全技术服务的工作经历和能力。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主完成并正式颁布实施的设区市(厅、局)级以上标准/规程/规范1项以上(省部级以上排名前五)。

2.为主完成并通过评审、验收设区市(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省部级以上排名前五),或主持完成并通过评审、验收县(市、区)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获奖人员或市(厅、局)级二等奖以上获奖人员。

4.担任安全评价与评估项目负责人,完成通过评审的评价(评估)报告60份以上(同时满足服务对象为中型企业以上的项目数不低于四分之一和验收、现状评价项目数不低于二分之一)。

5.作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负责人,制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方案安全工程师考试安排安全工程师考试安排,应急管理部:关于高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最新答复!,完成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60份/年以上(服务对象为中型企业以上的项目数不低于二分之一)。

6.作为安全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独立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工作,并完成相应技术报告60份以上(服务对象为中型企业以上的项目数不低于二分之一)。

7.开展大中型企业(或工程技术项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为主持续运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等级,或为主完成的安全技术改造工作经专家论证具有显著安全成效。

8.为主获得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

(四)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主编著并正式出版著作1部以上。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安全工程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第十三条申报安全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达到的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1.具有全面系统的安全工程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安全工程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安全工程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安全工程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安全工程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安全工程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安全工程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安全工程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下一级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与能力

任现职期间,应至少具备下列工作经历和能力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安全工程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施、新设备(仪器)、新工法等,已投入正常生产及应用,安全可靠性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评价、评估、咨询以及安全管理(监理)工作,并取得显著安全成效。

3.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安全工程领域重点科研项目,其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安全工程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写。

5.主持开展安全工程领域专项研究,并形成完整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或获得具有显著安全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三)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任现职期间,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1项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人员,或1项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排名前九)或二等奖(排名前六),或2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三)或2项市(厅、局)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的获奖人员。

2.主持研制开发安全工程专业领域的新产品、新设施、新设备(仪器)、新工法等1项以上,安全可靠性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并有正常生产及使用效果证明。

3.主持完成并正式公布实施的国家级安全工程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1 项(或为主完成2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并正式公布实施的省部级以上安全生产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2 项(或为主完成3项)以上。

4.主持完成并通过评审、验收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为主完成2项)以上或省部级科研项目3项(为主完成5项)以上。

5.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或大型企业)的安全设施设计、评价、评估、咨询以及安全管理(监理)3项以上,并通过评审或验收。

6.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

(四)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编著并正式出版著作1部以上。

2.在核心期刊发表安全工程相关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收录论文1篇以上(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本评价条件中涉及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含标志性业绩成果)、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论著等均与安全工程专业相关且为任现职或近5年以来取得,并需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第十五条 高级工程师评审主要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制定量化赋分标准,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第十六条正高级工程师评审主要采取定性方式,申报人员需进行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他评审对象,评委会视情况进行面试答辩。

第十七条 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资格评审:

(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

(三)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罚、处分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反违纪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在申报材料中。

(四)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 本评价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是指省政府、国务院相关部门或国家科技部门认定的相关协会设立的科技或技术类奖项。

(三)市(厅、局)级科技成果奖是指市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或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的相关协会设立的科技或技术类奖项。

(四)获奖人员是指国家有关机构规定的获奖项目、课题各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有个人获奖证书)。

(五)“主持”是指科研课题或工程项目总体设计、论证的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级科技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为主”是指项目 (包括国家级科技项目子课题) 排名前三的完成者(以项目计划任务书或有关文件为准)。

(六)项目负责人是指排名第一的完成者。

(七)大、中型企业是指依据最新的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中确定的企业类型。

(八)核心期刊是指属于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CSCD期刊和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体系内的期刊。

(九)标志性业绩成果中的获奖专利是指发明专利。

(十)佐证材料是指能提供本人在所完成的业绩成果中地位、作用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一)编著是指撰写内容字数达到3万字以上。

(十二)“以上”均含本级或本数。

(十三)“年”均为周年。

第十九条 本评价条件由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社保厅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评价条件自2019年12月4日起施行。

满足条件的伙伴们,不要忘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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