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自考,为什么说在职考研首选农业信息工程专业?农学自考本科考研首选?

为什么说在职考研首选农业信息工程专业?农学自考本科考研首选?四川农业大学信息类学科专业已有30余年办学历史,农业信息工程学科授权点于2017年开始招生,目前拥有导师14人,50%以上的导师具有博士学位,形成了学缘结构合理、研究能力强的学术团队。农业信息工程硕士专业研究方向

农业信息工程

是农业工程一级学科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该学科是一个新兴学科,涵盖农业信息化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物联网技术、智能控制技术。该学科主要围绕农业智慧化生产需求,开展农业信息感知与获取、农业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决策、地-空多源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本学科不仅需要资源科学、环境科学、计算机科学、物联网科学等作为该学科的基础,还必须运用数学、软件理论、信息技术、自动控制理论等提升本学科的研究能力。

四川农业大学

一所以生物科技为特色,农业科技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也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现有雅安、成都(温江)和都江堰3个校区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自考,占地总面积约4500亩。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现设有学院27个,研究所(中心)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个、二级学科5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二级学科10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16个;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培育学科4个,部省重点学科20个。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ESI排名世界前1‰,生物与生物化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化学、微生物学、工程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社会学9个学科ESI排名世界前1%,农学、兽医学2023年分别排名软科世界一流学科第11位和第19位。

学校科研成果丰硕、效益显著。获部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70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项,四川省科技进步特等奖3项、一等奖73项。70%左右的获奖成果得到推广转化,累计创社会经济效益1000多亿元。先后在国际顶尖学术期刊《Cell》《》等发表高水平论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称:同等学力申硕)是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权威途径。我校为满足社会对高质量人才的需求,继续开展同等学力申硕工作。

一、硕士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二)申请人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学位证书须通过国家学位认证),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硕士申请流程

(一)网上注册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交申请信息。

2.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平台”完成申请后与我校校区或授权合作的校外助学中心联系,提交报名资料后在“川农在线”平台完成信息录入。

(二)现场确认

网上注册成功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接受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报系统注册的ID号;

2.本人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填写完成的《四川农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

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专业自考,为什么说在职考研首选农业信息工程专业?农学自考本科考研首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硕士授位学科

我校可申请授予学术型硕士学位的学科共9个,各学科及其国家统一考试科目信息见下表。

备注:申请工学类学科同等学力硕士时,前置学历学位应与所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或提供与所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领域的从业证明,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专业申请。

为什么说在职考研首选农业信息工程专业?农学自考本科考研首选?

农业信息工程硕士主要围绕农业智慧化生产需求,开展农业信息感知与获取、农业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决策、地-空多源信息融合与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的研究。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本学科不仅需要资源科学、环境科学、计算机科学、物联网科学等作为该学科的基础,还必须运用数学、软件理论、信息技术、自动控制理论等提升本学科的研究能力。四川农业大学信息类学科专业已有30余年办学历史,农业信息工程学科授权点于2017年开始招生,目前拥有导师14人,50%以上的导师具有博士学位,形成了学缘结构合理、研究能力强的学术团队。学科点拥有四川省“农业信息工程”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四川省“智慧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五年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0余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三等奖各1项。学科点立足于学校综合性大学和建设有特色高水平一流农业大学的目标定位,以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同时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农业信息化人才。

● 培养目标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的意识形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能够恪守科研诚信及学术道德,在科研活动中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循科学共同体公认的行为规范;

3.掌握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可系统应用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管理、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宽广的知识面,较强的专业技能和技术传授技能,具有创新意识,能够独立从事较高层次的农业信息化相关工作;

4.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本学科现代理论和技术的最新发展方向,及所从事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能创造性地研究并解决本学科相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具备独立从事与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工程等方面能力。

农业信息工程硕士专业研究方向

①农业信息处理与智能决策

②农业物联网技术与应用

农业信息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应达到本学科学位论文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1. 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应能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科学方法,解决农业信息工程某一领域相关方面的理论探索、技术开发和实际应用问题。学位论文研究应对该领域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价值和现实意义,或者具有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潜力;

(2)学位论文必须遵照《四川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有关要求撰写。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封面、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摘要(中、外文)、关键词、论文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发表文章和申请专利目录、致谢和必要的附录等;学位论文结构和条理清晰、规范考证培训机构,文字流畅,表达准确,数据可靠,图标标注符合规定。

(3)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工作量饱满。学位论文工作须有一定的技术深度,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和理论研究方法先进。学位论文中应对国内外本领域的研究有详细的分析和比较,进而提出自己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详细介绍在实验研究、技术开发和工程实践中采用的方法和获得的结果。

2. 毕业要求

学位论文符合上述基本要求,且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3. 授位要求

学位论文达到上述基本要求和毕业要求,且符合下列要求:

(1)通过终稿审查,且按期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

(2)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

(3)按培养单位和相关部门要求提交、归档;

(4)不存在学术不端、作伪造假等行为。

4. 创新成果授位要求

已满学制年限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以四川农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公开中文核心或其他英文期刊上正式发表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2)以学生为第一发明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四川农业大学为申请人,授权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国家发明专利1件;

(3)参与省级及以上竞赛并获得三等奖(物理排序前三),竞赛主要包括:“挑战杯”、“互联网+”等大赛、中国计算机程序设计大赛、中国农业机器人大赛等相关专业创新创业大赛等;

(4)特殊情况下,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学术成果。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分课程水平认定阶段(以下简称:第一阶段)和学位论文水平认定阶段(以下简称:第二阶段)两个阶段完成。

(一)第一阶段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后,两年内须完成同等学力申硕的课程学习,通过考试并取得相应学分;4年内(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须通过申请学科要求的全部全国统一考试(每年可考一次)。超过4年(包含课程学习的2年)仍未通过全国统考者,学校不再受理本次学位申请。

(二)第二阶段

申请人通过申请学科要求的全部全国统一考试后,须在1个月内缴清第二阶段费用并向教学学院(所)提出学位论文申请,1年内按相关规定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重复率检测和外审等,并提交论文答辩申请。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撰写和质量要求、答辩流程和学术诚信按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论文答辩未通过,但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第一和第二阶段的学习限期合计不超过5年。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者,学校不再受理本次学位申请。

同等学力申硕结业与学位授予

申请人在学校课程考试年限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准予结业的,颁发《四川农业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结业证书》。申请人在最长修业年限内通过学校组织的课程考试(修满规定学分)、全国统考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的,可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经所属教学学院(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申请人以同等学力申请并获得学位,表明本人的学术水平已具有相应学位的毕业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但不涉及学历。

浙江自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浙江自考网】浙江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报考须知

(一)从2018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均按申请毕业当年执行的各专业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手续(各专业计划以浙江省自考委公布的正式文件为准)。相关专业计划和课程顶替、使用等问题,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试院〔2018〕30号)及《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教考试函〔2006〕2号)执行。

(二)法学类课程的考试范围包括:自考试之日起六个月前由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在新教材大纲启用前,凡教材、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浙江自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浙江自考网】浙江省2021年4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政治课中“形势与政策”考试范围为:考前8个月至考前2个月间的有关内容。

2018年4月28日国家司法部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司法部令第140号)对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已限定为:“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谨请报考法律类专业自考生报考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

(三)“/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由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试证书顶替;英语教育本科课程“翻译”,由课程“英语翻译”顶替;日语本科 第二外语(英),除可由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或以上笔试合格成绩顶替外,考生亦可选择报考“英语(一)”顶替。

(四)由我省编写的各专业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均在网上公布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不再另行印发。

(五)鉴于2020年上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因新冠肺炎疫情停考、可能影响有关考生正常毕业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考生利益,对浙考委【2017】1号文件规定的2021年开始不再颁发毕业证书专业中开设英语(一)或英语(二)课程的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教育本科、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本科、电子工程本科、广告专科等专业停止颁发毕业证书的时间作如下调整:达到上述专业毕业申请要求的考生,2021年上半年可继续申请毕业,2021年下半年开始不再颁发毕业证书。

“金融管理(本科)”“商务管理(本科)”“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本科)”“销售管理(本科)”“英语教育(本科)”“法律(高中起点本科)”“英语(高中起点本科)”“印刷包装技术(专科)”“室内设计(专科)”9个专业,按《通知》精神,从2019年4月考试开始停止接纳新生,课程考试到2021年4月截止,2021年12月后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自2020年上半年考试后停考。从2020年10月考试报名起停止接纳新生;2022年10月安排最后一次考试;2023年7月开始停止颁发毕业证书。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计划中的“书籍装帧(实)”和“商业摄影(实)”两门实践课程已调整为理论课程“书籍装帧”和“商业摄影”。2019年上半年(含)以前已在籍的考生、并在2021年6月前申请毕业的,可按本次课程调整前的计划执行,2021年7月后均按现行开考专业计划执行;2019年下半年及以后报名的新考生一律按现行开考专业计划执行(浙教试院[2018]74号文)。

(六)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

1.新闻学(新闻学)本科、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法律(法学)本科、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金融(金融学)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4.国际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经济学(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

5.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本科、英语语言文学本科(英语)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护理学(护理)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七)鉴于全国考委新的专业规范尚未正式公布,除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三专业外,本次简章继续使用原专业代码和名称。

(八)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教育考试网“百问百答”相关内容和其他相关文件、信息。

二、报考条件

凡有志于学习专业知识、为祖国建设效力的公民均可报考。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专业(除“法律”、“英语”、“国际贸易”三个专业为高中起点本科外,其余本科专业均为专科起点本科)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

下表所列专业对报考条件、报考程序有特殊限制,考生报考须符合下表具体规定;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专 业

报 考 条 件

护理学 专、本 科

凡在我省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获得护士职业资格并具有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护理学(专科、专科起点本科)专业,其中报考护理学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时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新考生),需在注册完成后3天(工作日)内,向当地自考机构提交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护士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公安管理

本科

凡报考本专业的公安干警、武装警察和保卫干部(新考生)应先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由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统一向当地自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或在个人注册完成后3天(工作日)内,向当地自考机构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同意报考介绍信,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

三、报名时间

2021年1月11日至15日(详见报名通告)。

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数码相片、专业代码、课程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务必真实准确浙江自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考生应认真仔细核对报考的相关信息并确保真实准确,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责任。

上海自考信息管理系统,自考 |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报考工作暂行办法发布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专业报考工作暂行办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是本市教育类招生考试的专业管理机构,为了促进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提高城市人口素质,提升高等教育整体办学质量,特制定《关于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报考工作暂行办法》。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通过促进高校建设一批富有特色的自考专业,满足广大考生学习成才的需求以及现代社会对多元人才的需求,以全面提升上海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

一、本市自考的基本情况

目前本市共有19所主考高校,开设91个自考专业。以2016年4月举行的第68次自考为例上海自考信息管理系统,报考总人数为人,新生报考人数为人;开考的439门课程(其中理论考试338门,实践类考核101门)中,人数最多的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有人报考,有6门课程只有1人报考;从专业报考数据看,最多的专业有6009人报考,最少的专业只有9人,其中报考人数少于100人的专业占专业总数的29.76 %。

目前本市自考在考生管理、考务管理、专业建设等方面存在诸多困难。

首先,自学考试制度鼓励考生以自学方式完成自考,在过程中缺乏对考生有效的服务和管理,造成专业、课程、考生、成绩等相关信息的不一致性。

其次,随着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发展,自考人数明显下降,导致所收报考费用难以覆盖考试成本,很多主考学校或专业连正常维持也发生困难。

另外,自考的专业自成体系,难以跟上全日制高校的专业调整和课程更新的步伐,导致许多自考专业师资力量缺乏、教材考纲陈旧、学习内容与实际应用脱节,严重影响了自考的声誉和质量。综上所述,现有模式下的自考管理已经难以为继。

二、本市自考的调整发展

根据本市自考专业发展的现状,宜采用的路径是充分发挥主考高校在自考专业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对自考专业和课程的建设,逐步停考一批不适应社会需求的自考专业;通过对报考专业的分类,积极引导考生了解本市各主考学校的办学特色,将具有高校特色的专业和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作为报考的选择,以需求导向促进自考专业建设。

本市将报考的自考专业分为优势专业、常规专业和预警专业三类。

优势专业是主考学校重点建设和发展的自考专业。该类专业往往是以主考学校的优势学科为基础,师资力量雄厚,课程考试大纲和教材顺应学科发展变化,命审题和阅卷质量高上海自考信息管理系统,自考 |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报考工作暂行办法发布,考务考籍管理规范,且能使用标准化考场。这类专业的共同特征为本科层次、考生规模较大、有较好的社会声誉等。

预警专业为报考人数少、近期有可能停考的专业。该类专业有些因为高校的学科调整失去了相应的专业支撑,有些因为专业和课程的老化造成需求萎缩,有些因为专业师资力量的缺乏影响了命审题和阅卷的质量等等,这些专业大部分为专科专业,且考生规模很小。

常规专业为介于上述两类专业之间的目前发展尚稳定的专业。这些专业在专业和课程建设、考务考籍管理、师资队伍配备等方面的质量有一定的保证考什么证赚钱多,且考生人数具有一定规模。

三、本市自考的报考管理

市教育考试院要加强对本市自考专业建设工作的管理和研究。实行报考专业分类管理的年度备案制,及时向社会公告本市自考专业的变化,并将优势专业、常规专业和预警专业在全市报考系统中加以标示,引导考生合理报考。组织大数据背景下的自考信息分析、动态跟踪研究,结合上海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自考专业建设的建议,逐渐形成以优势专业和常规专业为主体的自考专业管理规范,实现高质量的上海自考管理。

主考学校要加强本校自考专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在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本校1至3个自考专业作为优势专业,加大在教材和考纲更新、命题规范、考生服务、专业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力度,制定明确的优势专业建设方案。同时对需求萎缩、资源配置有困难的自考专业实施停考,并在停考前半年向社会进行停考公告。

自考生应主动关心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关注上海高校和自考专业的发展动态,尽量选择优势专业作为报考专业。同时要积极规划课程学习进程,如果已经报考的专业为预警专业,应及时转考优势专业或常规专业、或尽快完成该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

本办法实行时间为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期间如遇情况变化,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浙江自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划招考7820名!2025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附招考计划表)

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即将开始,全省共计划招录公务员7820名(含山区海岛县专项招录计划491名)。2024年11月4日起,考生可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查询公告、计划,注册报名时间为11月6日9时-11月11日17时,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6日9时-11月13日17时,笔试时间为12月7日、8日。

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政治素质把关。强化公务员考录工作的政治属性,严把政治条件,突出政治导向,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全过程各方面。笔试、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增设“政治理论”部分。严格政治考察,全面了解考生的德、能、勤、绩、廉,重点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二是加大基层公务员招录力度。突出基层导向,坚持招录政策和录用计划向基层一线倾斜,2025年共安排7087名县级以下机关招录计划。开展定向山区海岛县事业编制人员招录乡镇公务员,加大优秀村(社区)干部和“两项计划”、“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力度,着力充实基层力量。专门设置4615名计划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招录,服务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是深化推进分类分级考录。继续实行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考录和省市县、乡分级考录,根据不同职位类别和机关层级特点分别设置考试内容。全省共有97名招录职位计划须在笔试或面试阶段组织专业能力测试。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人员须开展体能测评。

四是开展山区海岛县专项招录。为助力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在全省四级联考面试完成后,将面向全省四级联考笔试合格人员组织开展山区海岛县专项招录(平阳县、衢州市柯城区、丽水市莲都区等3个调出“山区26县”的县区继续纳入专项招录范围),初定计划491名。专项招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发布。

浙江省公务员局郑重提醒,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做人之本、立业之基,更是成为一名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希望广大考生从选择报考的那一刻起,就自觉践行诚信要求,诚信报名、诚信准备、诚信考试、诚信守约。本次招考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公务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浙江省公务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管理监督,打击考试作弊,查处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补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全省各级机关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计划

2025年全省各级机关单位计划招考公务员7329名(不含山区海岛县专项招录计划),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浙江组织工作网()

长三角公务员考录一体化平台网站()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浙江人事考试网()

报考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西湖先锋网()

宁波党建网()

温州党建网()

嘉兴考试培训网()

湖州组织工作网()

绍兴组织工作网()

金华人才网()

衢州党建网()

舟山党建网()

台州党建网()

丽水先锋网()

招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的范围和对象

1.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的招考对象为:除职位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2.各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对象为:

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上述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如2020年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21-2025年,依此类推。

在军队服役满5年的浙江省生源或户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共享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山区海岛县事业编制人员共享山区海岛县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为:山区海岛县聘用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近3年年度考核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含县级机关派驻乡镇事业站所,不含学校、医院)。具体由各市公告明确。

3.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为: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经选举产生的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满2年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符合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范围和对象的,不能报考优秀村干部职位)。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不计入任职时间。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社区干部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市公告明确。

4.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范围和对象为:市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5.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其他职位的招考范围和对象由各地公告明确。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现任村“两委”正职的,要求年龄18至40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1993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下同)。

4.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不含浙江警察学院)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0周岁,2025年硕士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报考公安机关法医(狱医)职位、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狱医和心理矫正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

5.报考各级共青团职位的,要求年龄18至28周岁(1995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6.除专业技术类职位和特殊职位外,报考省级机关单位和杭州、宁波两市市级机关单位的,均须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机关法律类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须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取得C类资格证书的人员,仅限于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25年2月底前取得报考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招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11月11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1月6日9时—11月13日17时。

网址: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报名网站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11月9日17时前,报考人员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报考比例不足1:8或超过1:80和1:500的职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后,由招录机关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在报名网站填写本人身份及残疾证信息,由各级残联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后,再进行注册并选择职位报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11月14日9时—11月1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免收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12月8日17时。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8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为:

1.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职位(不含行政执法类)的,考试类别为综合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下午:14:00—16:30《申论》(A卷)

2.报考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不含优秀村干部职位),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3.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行政执法类职位的,考试类别为行政执法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申论》(C卷)

4.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考试类别为优秀村干部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D卷)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还须加试《综合应用能力》,时间为12月8日下午14:00-16:30。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参加《心理测评》,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上午9:00—9:50。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重要参考。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须参加公安专业科目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上午10:30—12:30。

报考县级以上机关单位专业技术类职位的,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须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报考省级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杭州。报考市级以下机关单位的,考试地点在该市或所辖县(市、区)。报考专设残疾人职位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大纲》和《2025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为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考试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报考乡镇(街道)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或优秀村干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

报考专业技术类职位,在笔试阶段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笔试总成绩按职位备注中明确的比例合成。

笔试公共科目按规定作雷同卷甄别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各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安执法勤务类职位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科目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面向少数民族招考职位的合格分数线单独划定。

(六)确定体(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根据各招考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在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1.省级机关单位招考计划2名以下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对象。各级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上述规定执行。

乡镇(街道)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

2.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按1:4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不再递补。体能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乡镇(街道)机关招考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上述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和面试对象。

3.专业技术类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须开展体能测评的职位,按1:5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入围面试。

上述1、2、3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市级以下机关单位的其他职位确定体能测评和面试对象的比例由各市根据有关规定在公告中明确。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技)能测评前,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单位具体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技)能测评或面试。

资格复审时浙江自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考证书的正规网站,计划招考7820名!2025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发布(附招考计划表),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含2023年、2024年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以下人员还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原“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参加“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浙江省“三支一扶”办提供的证明或《“三支一扶”人员服务证书》;

共享乡镇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计划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乡镇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报考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出现役证明;

参加2024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4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通知单。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开始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或体(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八)体(技)能测评

报考人民警察和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须开展体能测评。其中人民警察职位要求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三个项目均达标。行政执法类职位中的综合执法职位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职位执行。

体能测评工作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

专职人武干部职位的军事技能测评工作由省军区组织实施。测评项目及评分标准按《浙江省乡镇(街道)机关录用专职人武干部军事技能测评项目成绩标准》执行,要求三个项目均达标。

(九)面试

面试分别由省、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在面试阶段加试专业能力测试的,面试总成绩按职位备注中明确的比例合成。

(十)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分别折合成百分制,并按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分数(百分制)×40%+面试分数(百分制)×60%。

省级机关(含浙江警察学院)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2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结束后,按1:1确定体检对象。

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1.5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市级以下招录机关体检、考察对象的比例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在公告中明确。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报考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执行。

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考察对象名单公示之日起计算。考察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公务员”。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

省级机关(含浙江警察学院)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和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实行等额考察。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录用的依据。

(十二)公示、录用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示5个工作日。县以下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考的职位,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在拟录用人员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浙江自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录机关办理录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前。不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省级机关(含浙江警察学院)的人员放弃考察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报送录用审批材料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考察合格人员中递补。无考察合格人员时,由招录机关自行决定是否继续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考察、体检。

报考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递补;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向录用审批机关上报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由招录机关在相应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确定参加体(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

录用审批材料上报后,拟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库。出现上述情况,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不再递补。

市以下各级机关单位的递补规则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并在公告中予以明确。

在次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公告发布时,尚未进行递补公示的,不再递补。

山区海岛县专项招录

2025年将组织开展山区海岛县机关单位专项招录公务员工作,计划于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面试后推出专项招录职位。报考2025年全省公务员四级联考、笔试科目类别与专项招录要求测试科目类别相同,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均可报名。

专项招录公告、职位及相关事宜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发布。

五、注意事项

(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二)截至2024年11月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限制的职位。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报名前须先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等过程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五)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5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电话: -,传真:0571-,邮箱:),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和部分特殊职位可视情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面向少数民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

(七)根据职位需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和部分其他行政执法职位将对报考人员有关体能情况进行测评,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九)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规违纪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的“招考政策”专栏中查询。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详见《2025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公务员招考计划一览表》。报考者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在招考计划一览表中查询。各市、县(市、区)政策咨询电话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查询。

(十一)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报名期间,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集中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十二)有关报考政策等事宜,详见与公告同时发布的《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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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自考,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新增小自考专业,校内上课校内住宿!(药物制剂、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学校简介: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成立于1999年,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由南京理工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举办。依托南京理工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优势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自考,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新增小自考专业,校内上课校内住宿!(药物制剂、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校坐落在南京城东紫金山麓仙林科教城,学校占地613亩,目前已建成教学生活用房近30万平米,教学生活设施一应俱全,为学生学习发展、健康成长提供优良的条件。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产教融合贯通班”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开设两个专业:药物制剂、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这两个专业均是属于小自考专业,全日制的教学模式,上课住宿在紫金学院,和统招生一起生活学习两年考证书的正规网站,享受同等的教学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每门成绩合格,可颁发该校的自考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通过率相对高,课时很紧凑,在校期间可以报名参加英语4级6级考试和考研究生。同时也是最后在本科院校全日制学习镀金机会!能够共享统招资源,校区环境好。

社会对药剂人才的需求正在增加,本专业的大学生就业率高达95%。制药业发展较快,尤其是生活水平提高以后,人们对保健品的需求在增大,企业对药剂人才比较青睐。还有一块就是生化药品,这是一个新兴也是尖端的行业,发展前景很好。对于大专学习药学相关的专业的大专毕业生较多,他们会更加倾向选择原专业读书,往年都是没有院校开设的,今年药物制剂专业专接本他来了!

专业介绍:

药物制剂专业是医学学科下的一个门类,主要是研究和药物相关的学问。具体来说的话,一粒药从最初时的研发投产,到后面的生产和加工,再到最后的使用和售后,但凡是和“ 药”有关的过程,都属于药学的研究范畴。

培养目标:

药物制剂是一个从事药物理论研究、药品研发以及药物新剂型设计与开发研究的专业。在校期间主要学习药学、生物药剂学、工业药剂学、药物制剂工程等方面的知识点及学习药剂实验方法和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药物制备、质量控制评价及指导合理用药的基本能力。

就业前景:

药物制剂专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好,将来毕业后可以从事药物制剂的研发、生产和质检等工作。药物制剂专业毕业生主要分配到制药厂和医药研究所,从事各类药物开发、研究、生产质量保证和合理用药等方面的工作,也有很多人考取公务员,在医院药房,药店,药厂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自考,医药配送渠道公司工作、还有从事医药代表的,或者考研。

专接本是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所以是可以正常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证的,只要同时符合执业药师证报名中的大专以上学历要求,以及考生同时具备跟本科学历相等的工作经验年限要求,那么就可以顺利的报名考试。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在校期间学校也会统一培养考取相关技能证书如:“药物制剂师”“健康管理师”。

21世纪是信息科学技术飞跃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管理领域应用广泛,网络经济的发展对电子商务、金融工程等人才的需求势必增加,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势的发展,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it企业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压力,这些企业不仅需要计算机软、硬件工程师,网络工程师,通信工程师,更需要信息化 建设的复合型开发和管理人才,以便进行企业事业和部门的应用系统的开发、维护,进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培养的人才将受到人才市场的青睐。

该专业在培养熟悉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领域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掌握相关领域信息系统需求分析、架构设计方法和信息系统实现技术,能够服务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领域的既懂信息技术又懂运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学生系统学习数据管理与数据库、决策分析、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it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与管理、信息管理学、人工智能与数据挖掘、信息系统项目管理、信息化与信息技术应用等课程。简称为:“软件开发”“大数据+人工智能”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理论基础、计算机科学技术知识及应用能力,掌握系统思想和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与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就业方向: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毕业生就业领域很广,它具体涉及管理、信息处理、计算机及办公网络应用、电子商务、通信交流等不同的行业门类,包括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金融机构、科研单位等部门,以及从事信息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设计、实施管理和评价工作的单位。

宿舍环境:

统一安排校内住宿,4-6人间,空调,独卫,洗衣机,烘干机。均为去年重新升级改造的住宿,同学们优先选择校内上课校内住宿的学校,平时上课较为方便,住在校内会相对安全,宿管阿姨在晚上10.30左右会统一安排查寝!

招生要求:

1、应届大专毕业生或在毕业前可取得大专毕业证的同学均可报名。

2、无大面积纹身及精神抑郁等

报名流程:

线上报名需要填写报名表预交2000元学费确定名额,方便到校的同学可以直接预约进校参观咨询。现阶段属于预报名形式,如后期个人原因不读,预交的2000学费可以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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