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考证书的正规网站,河北省人民政府、水利部共同建设高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建设有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予水利工程博士学位)、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门类(包括40个硕士授权二级学科和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9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4个省级科研平台。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学校现有教职工2183人,研究生导师574人。我校与天津大学联合开展硕士研究生“2+1”合作培养,选拔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3年在天津大学学习。与沧州中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建渤海专业学位研究生基地,安排部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该基地学习实践。在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安防报警网络有限公司、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等单位建有6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以及在中平能化建工集团、神华集团、华北冶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河北建设勘察研究院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建有33个研究生培养与科研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的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与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乌克兰文尼察国立技术大学、乌克兰国立化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技术大学等签订了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协议。学校针对研究生主办有英文学术期刊《’s of and 》;作为主编(或联合主编)单位,出版发行《 & 》、《 of and 》、《 of 》等国际学术期刊。
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开始启动了新校区建设项目。新校区位于邯郸市东区,占地面积409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97.31万平方米河北工程大学同等学力考试,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考研招生简章,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筑面积76.65万平方米,计划2017年底竣工投用。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可以报考。
(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项目管理(专业代码)和工商管理(专业代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专接本考生要求其专科为三年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的考生不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学习方式
1.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总人数(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暂按2016年招生规模拟分配,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调整公布各学院具体招生人数,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 硕士研究生类别:
(1)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硕士研究生按照培养目标和培养方式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包括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注: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人数系按2016年的招生规模拟分配,2017年计划招收名额在2016年的基础上可能有所变化,其中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最终接收录取人数为准,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根据往年招生情况,除个别专业外,报考我校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合格,均可被我校录取。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我校不接收在读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2)报名期间考生要随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要认真检查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学号以及毕业院校是否填写正确河北工程大学同等学力考试,并及时修改。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现场信息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河北工程大学同等学力,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河北省文明单位,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
办学条件优良,校园环境优美。学校总占地面积4098亩,建筑面积76.32万平方米。现有在职教职工2399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领军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青年长江学者”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人、河北省高端人才2人、河北省省管优秀专家5人、享受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人、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52人、省级教学名师21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河北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5个。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3573人,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人,留学生82人。拥有装备先进的教学、科研实验室,馆藏纸质图书总量288万册,电子图书总量346万册。
学科门类齐全,工程特色鲜明。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11个学科门类。招生专业69个,其中工程类专业45个,占比达65.2%。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水资源水环境调控及综合管理,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学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拥有水利工程等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商管理(MBA)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水利工程学科为河北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学科,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为河北省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重点培育学科。
人才培养质量较高,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建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3个通过住建部评估专业、1个通过医学教育认证专业、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8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2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5个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4个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专业、2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6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建校70余年来,培养了20余万毕业生,涌现出众多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高管、政界精英。
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显著提升。学校是河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20年获评河北省创业大学。青蓝众创空间为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河北省众创空间联盟成员,2021年备案国家级众创空间,2022年获批省级创新创业学院。“十三五”以来,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国“TRIZ”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等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600余项,其中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铜奖3项,第八届、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铜奖1项;第六届、第七届中国“TRIZ”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连续两届获特等奖,第八届、第九届中国“TRIZ”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获一等奖,第十届“TRIZ”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第十一届“TRIZ”杯大学生创新方法大赛三等奖5项;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连续五届获一等奖,并于2023年代表大赛组委会受邀参加第58•59届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现场展示我校获奖成果;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连续四年获一等奖;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分获2021年总决赛一等奖、2022年总决赛特等奖;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FSCC)“凌云车队”连续三年进入全国十强,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获高速避障项目第一名;2023年我校学生在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和热处理大赛、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第十四届“蓝桥杯”大赛全国总决赛、第十届“大唐杯”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等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赛事中获全国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1项。
文化传承与创新成绩。弘扬以特色党建文化为引领,以校训校风文化为核心,以向善文化、民生文化、团结文化、学科文化、创新文化、生态文化、艺术文化、体育文化、自强文化、安全文化、质量文化等为主干,以制度文化为全面保障的大工程文化,以大工程文化为引领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繁荣发展,“大工程文化育工程人”项目获评教育部思政司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创新案例、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全省高校优秀校园文化成果一等奖。成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全国高校第一个八路军129师精神研究会,全力打造自强文化,在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系列活动中,28名学生先后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或奖学金。师生原创文艺作品获全国第五届、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河北省文艺振兴奖、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落实国家体教融合方针,提高竞技体育成绩。河北省投掷项目研究中心和训练基地落户我校。承办了河北省第21届大学生运动会并获突出贡献奖。培养国际级健将2人,运动健将9人。我校女子铅球队员张林茹入选东京奥运会并参加了两届田径世界锦标赛。射击运动员于浩在2023年阿塞拜疆射击世界锦标赛上获50米卧射团体赛铜牌、在第十五届亚洲射击锦标赛上打破男子射击50米步枪三种姿势团体世界纪录、在杭州亚运会上获同项目银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学生青年运动会中,河北省共获得4枚金牌,我校独占2枚。近年来各项目共获得国际比赛金牌3枚,全国比赛金牌39枚。校阳光组女篮获得第26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二级联赛全国总冠军。校男篮曾获CUBA东北赛区冠军,多次进入全国八强,连续三十余年保持河北省冠军。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成果丰硕。“十二五”以来河北工程大学同等学力,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承担国家科研项目190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项目1项;省部级研项目1464项。获职务发明专利652项,发表SCI收录论文4193篇。获省部级科研奖励233项,其中河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5项、河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2项、河北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1项、河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4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水利部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中国钢结构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4项、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8项。1项成果获评中国地质学会2015年度“十大地质科技进展”。建设有3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教育部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6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5个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7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以及5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学校先后与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21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22所高校开展了双学位和交换生项目,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建有河北省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河北省外国院士(诺奖)工作站以及河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2024年录取规则及收费标准
一 录取规则
第一条 河北工程大学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
第二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三条 河北工程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第四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第五条 河北工程大学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加分,安排专业时同样适用。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六条 录取规则
1.对于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含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专业之间不设级差”为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学什么技能好,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做退档处理。
2.对于实行“专业+院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录取,未录取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
3.对于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进档考生,依据投档分数进行专业安排,同一专业组的各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依次比对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择优录取。
4.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七条 对于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省市,学校将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安排调剂专业志愿的参考。
第八条 各专业选考科目详见河北工程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第九条 英语专业(理工类)、法学专业(理工类)只接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过程中,在专业安排及专业调剂时只接收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后不得转专业。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本校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的合作办学项目,学制4年,采用“4+0”双学位培养模式,四年培养过程全部在河北工程大学进行,学费为元人民币/学年。
第十一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有一定美术基础,入学后复试。
第十二条 环境设计专业采用生源省美术类的艺术统考成绩河北工程大学同等学力,要求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均需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过程执行各生源省美术类投档规则。在未定投档规则省份,学校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若仍然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第十三条 休闲体育专业,录取过程执行各生源省体育类投档规则。在未定投档规则省份,学校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同分考生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若仍然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第十四条 采矿工程专业只招男生。
第十五条 有英语口试安排的省份,英语专业要求口语加试合格。
第十六条 学校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
第十七条 河北工程大学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具体如下: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学校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园林、农学、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运动训练专业不予录取。
3.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者,学校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园林、农学、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运动训练、文物与博物馆学、冶金工程、应用物理学专业不予录取。
4.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园林、农学、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运动训练、文物与博物馆学、冶金工程、应用物理学、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专业不予录取。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不予录取。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学校运动训练专业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者,学校按规定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并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取得学籍。
二 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标准:800元/年。
-学生奖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
用于奖励正式注册、取得学籍的二年级(含)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用于奖励资助正式注册、取得学籍的二年级(含)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正式注册、取得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3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
分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元,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局办理。
五、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补偿代偿和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元,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六、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资助
对河北省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符合条件的给予不低于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资助。
七、绿色通道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核实情况后,可以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先入学,后期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资助措施。
八、勤工助学
学有余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加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九、临时困难补助
用于帮助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突发事件造成临时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最高额度为5000元。
按上级文件要求,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在公办普通高校就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新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河北工程大学2024年河北省招生计划与河北省近三年录取分数
-学院咨询方式-
河北工程大学同等学力,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工程大学是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高校,河北省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二层次高校,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成语典故之都”邯郸市。占地4098亩的新校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积76.65万平方米,校院环境优美。学校学科门类齐全,工程特色鲜明,现有工学、理学、管理学、农学、医学、文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教育学、历史学11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2379人,其中专任教师1601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763人。
学校建设有3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有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8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4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8个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5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以及2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授予水利工程博士学位),拥有河北省唯一的水利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机械工程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河北工程大学同等学力,河北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工商管理(MBA)、土木水利、电子信息、农业等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现有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3137人。
依托津京冀协同发展机制,我校与天津大学等开展硕士研究生合作培养,在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等大型企事业单位建有100多个研究生培养与科研基地、研究生工作站。学校先后与英国、美国、德国、日本等19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合作关系,与爱尔兰唐道克理工学院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作为第一主编单位,与美国阿拉斯加大学、英国朗堡大学、乌克兰国立建筑技术大学联合创办 数据库和ESCI收录期刊 of 。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否则录取资格无效。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可以报考。国(境)外本科生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以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交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代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代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详见《河北工程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学院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暂按2021年招生规模拟分配,待教育部下达计划后调整公布具体招生计划,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报名
1.网上报名:
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注意事项:
(1)我校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计划及相关说明请参看招生专业目录。
(2)报名期间考生要随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要认真检查学历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学号以及毕业院校是否填写正确,并及时修改。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2021年11月30日前,主动向学校提交学历(学籍)有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材料核验未通过的,视为学历(学籍)不符合报考条件。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
四、初试
(一)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2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22年3-4月进行河北工程大学同等学力,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2.在复试前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将进行严格审查。
3. 我校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进行加试[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除外]。
六、录取
1.复试合格,按计划录取。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制、收费和奖助政策
1. 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学制年限以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为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冀价行费〔2008〕42号)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共元(一次缴清),除工商管理专业外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共元(一次缴清)。
3. 全日制学生的住宿费以省教育厅批复及省发改委备案标准为准。非全日制学生不安排住宿。
4. 研究生奖助: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标准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文件为准。
八、其他
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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