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网站,江苏省住建厅发布:2023年江苏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23年8月23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江苏省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江苏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收费标准等事项作出具体安排。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网站

2023年8月23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江苏省关于2023年度房地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对2023年江苏房地估价考试时间、报名时间、收费标准等事项作出具体安排。有意向报考的人员请仔细阅读通知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

温馨提示:为避免错过江苏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及时获取缴费、资格审核等重要时间节点信息,建议大家使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网站

2023年江苏房地产估价师报名通知原文如下:

各报考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3〕215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限较短,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通知并及时进行报名有关操作。

一、考试时间与考区设置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房地产估价师

11月11日

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下午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1月12日

上午

09:00~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下午

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根据考试规模设置考区数量,具体考试地点以应试人员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4个科目,分别为《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5小时。

所有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30%、70%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网站,江苏省住建厅发布:2023年江苏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80%、20%,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部科目

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免试部分科目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 2021及以前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 2021年及以前已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港澳台居民报考要求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规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在线检测>>是否满足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条件

四、成绩管理办法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4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报考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3个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试组织程序

我省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发票打印→成绩查询→证书发放”的组织形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及网址。2023年度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仔细对照报考条件,签订网上《报考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9月1日9:00~15日16:00,报名平台为:“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9001)。

2. 报名照片。报考人员在报名平台注册时须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具体要求如下:照片文件为JPG或JPEG格式,像素为×尺寸为25mm×35mm,大小约为10KB,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报考人员应慎重选用。

(二)资格审查

各设区市考试主管部门对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查看审查结果。

(三)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报考人员实时关注报名平台,可进入缴费环节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9月20日前完成缴费,逾期未缴费的无法进行补缴,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7日~11月13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发票打印

江苏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采用电子发票形式,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10月20日之后登录“苏服办”APP,进入“我的”-“电子票据”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网站,按照提示操作完成下载打印。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及使用规定与纸质发票相同,不再发放纸质发票。

(六)成绩查询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线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七)证书发放

应考人员可于成绩公布3个月后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址:),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六、考试大纲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应试人员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网站(网址:),下载查阅《2021年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

七、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2〕5号)的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每科均为68元;《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每科均为72元。

附件:各设区市报名咨询服务电话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23年8月23日

附件查看地址:

编辑推荐:

点击查看>>2023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江苏省住建厅发布:2023年江苏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如有更新后的房地产估价师考试信息,小编会及时整理发布!同时,环球网校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频道为大家准备了模拟试题、高频考点等资料,点击文末“免费下载”按钮即可获取!

烟人考函〔2023〕211号

各区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及外地驻烟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3〕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11月11日

9:00-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1月12日

9:00-11:30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14:00-16:30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自备计算器)

二、考试方式

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杭州房地产估价师,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30%、70%,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80%、20%,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

三、考试成绩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开通成绩查询通道。考生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网址:)查询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并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在线申请复核试卷卷面合分是否准确,在线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四、报考条件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的规定,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杭州房地产估价师,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各区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五、报名安排及其他相关事项

为便于考试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应试人员须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址::9001)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9∶00—9月12日16∶00;

审核时间:2023年9月8日9∶00—9月13日16∶00;

缴费时间:2023年9月14日9∶00—9月18日16∶00;

准考证打印:2023年11月7日9∶00至11月12日17∶00。

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报名时,应试人员工作地、居住地在烟台可报名。应试人员填报并确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打印《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报考人员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各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应试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各区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核查截止时间统一定于9月13日16:00。

应试人员提供的材料包括:

1.应试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原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或原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仅报考免一科级别的应试人员提供)。

各区市报名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见下表:

审核点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杭州房地产估价师

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128-108号(烟台市人才市场3楼308房间)

0535-

芝罘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南楼7楼709室

0535-

福山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烟台市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412房间

0535-

莱山区人事考试中心

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2号祥隆国际17A

0535-

牟平区人事考试中心

烟台市牟平区正阳路368号政务中心4楼411-2房间

0535-

开发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烟台市开发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主楼4楼419室

0535-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0535-

蓬莱区人力资源考试和保障服务中心

蓬莱区钟楼东路57号

0535-

海阳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海阳市南京街21号海发大厦

0535-

莱阳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莱阳市金水路7号

0535-

栖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栖霞市凤翔路298号(新政务中心502室)

0535-

招远市人事考试中心

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

0535-

龙口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742房间)

0535-

莱州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莱州市光州东街215号人社局四楼

0535-

长岛综合试验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长岛县乐园大街101号

0535-

(五)各区市要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可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照所在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考后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 -。

(二)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在青岛、菏泽设置考区。考场由国家考务管理系统随机编排,具体安排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后合格证书可经邮政EMS进行寄送,具体邮寄事宜请关注本网站证书发放通知。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附件。

附件: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3〕28号)

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3年9月4日

各相关单位、应试人员: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3〕215号)要求,为做好大连市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1月11日

09:00-11:30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14:00-16:30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自备计算器)

11月12日

09:00-11:30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14:00-16:30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自备计算器)

(二)相关要求

1.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30%、70%;《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客观题、主观题分值分别占80%、20%;,以上2个科目均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书写的方式作答。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3.考试开始5分钟后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4.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二、报考条件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要求: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房地产估价师职责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估价师职责,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1.《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2021年10月15日)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房地产估价师职责,关于202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2.《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2021年10月15日)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可按照就近和自愿原则,在内地(大陆)的任何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四)补充说明

应试人员应上传至附件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面、反面。

(2)学历证书(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上传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请上传学历照片);

(3)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仅免试科目的上传)。

三、时间安排及审核地点

报名时间:9月11日09:00—9月15日24:00

审核时间:9月11日—9月18日(周一至周五08:30-11:0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9月11日09:00—9月19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6日09:00—11月12日16:00(黑白、彩色均可)

审核地点:大连市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沙河口区高尔基路454号悦泰湾里1号楼304室)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添加站长微信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iyeeedu.com/18662.html

(0)
上一篇 2024年 1月 4日 下午12:09
下一篇 2024年 1月 4日 下午2:03

相关推荐

评论列表(1条)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8923864400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zhiyeeedu@163.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8:00,节假日休息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返回顶部
职业教育资格考证信息平台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