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适用范围
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信息通信、仪器仪表、能源动力、广播电视、控制工程、计算机、自动化、建设、土木、水利、测绘、气象、化工、地质、矿业、石油与天然气、纺织、轻工、交通运输、船舶与海洋、航空宇航、兵器、核工程、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安全、质量、计量、标准化等领域的工程技术人才。
意见要点
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
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设正高级工程师
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职称分设员级和助理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
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
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
工程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一票否决制”和“一票决定”
对剽窃他人技术成果或伪造试验数据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科学引文索引、核心期刊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和影响因子排名等仅作为评价参考,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
特殊评价和绿色通道
为涉密领域工程技术人才开辟特殊通道,采取特殊评价办法。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才,可以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方式,重点考察其实际工作业绩。在信息、制造、能源、材料等领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作出重大贡献的工程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工程人员职称评定,注意!工程人职称评定有新标准!证书效力等同职称,8省市已发文明确!,进一步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引入国际同行评价,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附件
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三、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四、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职业资格的,应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六、工程技术人才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二)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4 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三)工程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
3.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4 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4 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四)高级工程师
1.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或承担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较高水平;
(2)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具有较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参与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受到同行专家认可;
(5)作为主要参编者,参与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4.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5.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2 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5 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6.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年限要求,业绩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 2 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具体办法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另行制定。
(五)正高级工程师
1.具有全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或科学实践能力强,全面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前沿发展动态,具有引领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论研究成果和关键技术突破,或在相关领域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推动了本专业发展。
2.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重大项目,能够解决重大技术问题或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工程人员职称评定,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发挥了较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4.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
(3)承担的重点项目技术报告,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国内领先水平,技术论证有深度,调研、设计、测试数据齐全、准确;
(4)发表的本领域研究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有较高学术价值;
(5)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的编写。
5.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能够有效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6.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 5 年。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
一消等证书效力等同职称,8省市已发文明确!
近年来,随着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多地建立了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那么小伙伴们都在关注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可以对应什么职称呢?
安徽、四川、福建、黑龙江、上海、重庆、浙江和海南等地区陆续颁布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一看吧。
安徽省
从《安徽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通知中得知: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川省
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福建省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1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
黑龙江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岗位任职条件和程序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上海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重庆
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取得房地产估价师等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以及取得出版等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聘任,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浙江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明确指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
海南
对于取得的房地产估价师等25项准入类职业资格和出版等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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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每年最新的职称评审政策在西安高新区政府官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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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1年度西安高新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例:
西安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高新区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人事档案在高新管委会或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单位名义托管,符合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2021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爱党爱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工程技术领域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2.每年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
(二)岗位条件
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工程中级职称认定,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
(三)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4.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硕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工程中级职称认定,西安高新区职称评审通知在哪里公布,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
(3)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4)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
(5)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四)统招本科、大专学历可认定助理工程师条件
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助理工程师职称,符合认定条件的,不再进行评审,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认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聘任助理工程师;大学专科学历,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聘任助理工程师。
(五)学历条件
参评人员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凡持国(境)外学历者,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申报专业是指评审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任技术员期间不合格1次(含)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全省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认定助理工程师所需资料
1、《2021年度初级职称报名情况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1份。(电子版发邮箱:)
2、《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纸质版2份。
《确认表》“呈报单位意见”需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以及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按要求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证书纸质版1份。
5、提供蓝色背景2寸电子证件照。
照片要求:像素:626(高)×413(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JPG(电子照片发邮箱:)
(二)非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及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毕业生评审助理工程师所需资料
1、《2021年度初级职称报名情况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1份。(电子版发邮箱:)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纸质版2份(双面打印)。
《评审表》“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由所在单位对参评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履职情况、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年度考核结果情况认真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符合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并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呈报单位意见”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印章。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4、按要求完成的继续教育学习证书纸质版1份。
5、《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纸质版1份。
7、提供蓝色背景2寸电子证件照。
照片要求:像素:626(高)×413(宽),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命名格式:姓名&身份证号.JPG(电子照片发邮箱:)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22日,请各单位职称负责人按期组织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按《关于印发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32号)执行。
(三)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均应参加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接受上述系列的职称申报。
(四)已在其他评审机构取得助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请勿重复申报,即使评审通过,也无法办理电子证书,请各单位职称经办人严格审核。申报中如有疑问,请单位职称经办人及时联系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职称工作规定组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各单位职称经办人在评审工作前须申请加入高新区职称申报技术交流QQ群:,提供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
(七)本次评审实行电子化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八)申报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地址: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号-10号窗口
咨询电话: QQ群:
附件:
1、《2021年度级职称报名情况登记表》
2、《西安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4、《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
西安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职称】可获取西安职称评定最新消息、快速进入职称申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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