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级造价师的考试条件,2021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本次考试依据《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2号)精神,现将2021 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

本次考试定于11月6日举行,设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试题题型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客观题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主、客观题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本次考试依据《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二、报考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相应级别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3 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1 年;

2级造价师的考试条件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 2 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2级造价师的考试条件,2021年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1 年。

(二)免考基础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符合第(一)款报考条件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考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1.已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生。通过专业教育评估(认证)院校名单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的通告(土建专业评估通告〔2021〕第2号)为准。

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用后学历报考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实习期和脱产学习时间除外)。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报考流程、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考,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报名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现工作单位或户籍的所在地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9:00至9月15日17:00。

网上注册:所有报考人员均需登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点击“政务服务”栏目,进入“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进行个人账号注册。

网上报名: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下载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考人员在“个人承诺”栏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居民身份证原件照片。

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填错个人信息或报错级别、专业的2级造价师的考试条件,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交通运输局、水利(水务)局共同做好本市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包括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

1.审核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年限、造价人员资格等信息,并结合“学信网”、“资格库”等大数据进行信息比对。比对成功且符合报考条件及免一科的报考人员,待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

未通过信息比对的,均需按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报考人员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待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网上缴费。

2.对填报信息、上传原件扫描件存疑等未通过市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各市应要求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携带《山东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学位)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到现场审核点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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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行业数字化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 的决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 5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20〕26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浙江省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2020〕12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浙建站市〔2018〕24号)等要求,就做好2023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协会2023年造价师网络继续教育安排

1.继续教育对象

(1)持有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证书2023造价工程师书,浙江省造价管理协会发布2023年度浙江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通知,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人员。

(2)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

(3)二级造价工程师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的;自取得合格证明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

2.继续教育时间

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应在延续注册前完成。

3.学时证明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人员可在学满学时后,在继续教育学习系统中打印继续教育证明。

4.课程内容设置

本会结合行业趋势,按照造价、施工、全过程、法务、BIM等相关类别,打造自选式课程资源库,2023年继续教育网教课程新增近30个课件,课程列表详见附件。

5.收费标准

一级造价工程师200元/年度;

二级造价工程师180元/年度;

“零散”学时为10元/学时。

省协会个人会员可免费学习相应学时的网络继续教育课程。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一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 120 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自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自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继续教育学习证明。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无签发日期的,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应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1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0学时。

二级造价工程师一个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80学时,注册两个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注册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自重新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80学时;自取得合格证明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2023造价工程师书,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2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包括:1.网络教育;2.面授培训;3.符合条件的造价咨询企业组织的内部培训;4.省、市造价管理机构、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的专题培训班;5.省、市造价管理机构组织的课题研究、定额编制、教材编写、培训授课;6.在公开出版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论文及省、市造价管理信息期刊(协会期刊)上发表文章等。

本会网络继续教育,造价师请登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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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造价工程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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