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国家建设部与人事部2001年12月联合制定,于2002年开始实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管理制度以来,从事地产行业的人们似乎找到了一个证明实力的途径,一夜之间,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迅速升温,那些在地产行业从事多年的Office白领们兴冲冲地报名参加培训,温书考试的热情一点都不亚于那些在TOFEL、GRE中苦苦挣扎的学子。“做房地产,考经纪人”成了2003地产行业最时髦的行为。根据国家建设部和人事部的有关规定:我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分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两个层次。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2005年前暂不要求),并达到规定的学历和工作年限,均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持证者任经济师职务。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是由国家建设部与人事部共同组织的考试,该考试包括如下四个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两年内累积通过所有四个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
一、报名条件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条件
按照《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
引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年12月18日人事部、建设部人发〔2001〕128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房地产经纪人员的管理,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职业水平,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秩序,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交易中从事居间、代理等经纪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 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
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是进入房地产经纪活动关键岗位和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考 试
第六条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 建设部负责编制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试教材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组织或授权组织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考前培训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 人事部负责审定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组织实施考务工作。会同建设部对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第十条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
第十二条 建设部负责拟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房地产管理局,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三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做房产经纪人最重要的是什么,第1篇:房地产经纪人考试介绍,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五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才能以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名义执业。
第十六条 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第十七条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注册房地产经纪人岗位上工作;
(四)经所在经纪机构考核合格。 第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统一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核发《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第十九条 人事部和各级人事部门对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第二十条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证者应到原注册管理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在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机构者,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再次注册者,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外,还须提供接受继续教育和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 经注册的房地产经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注册机构注销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受刑事处罚;
(三)脱离房地产经纪工作岗位连续2年(含2年)以上;
(四)同时在2个及以上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房地产经纪活动;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经纪行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二条 建设部及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公布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的注册和注销情况。
第二十三条 各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负责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注册登记管理工作,每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注册登记情况应报建设部备案。
第四章 职 责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在经纪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经纪人有权依法发起设立或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承担房地产经纪机构关键岗位工作,指导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进行各种经纪业务,经所在机构授权订立房地产经纪合同等重要业务文书,执业房地产经纪业务并获得合理佣金。在执行房地产经纪业务时,房地产经纪人员有权要求委托人提供与交易有关的资料,支付因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而发生的成本费用,并有权拒绝执行委托人发出的违法指令。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有权加入房地产经纪机构,协理房地产经纪人处理经纪有关事务并获得合理的报酬。
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经注册后,只能受聘于一个经纪机构,并以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义从事经纪活动,不得以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身份从事经纪活动或在其他经纪机构兼职。
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必须利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处理或协助处理房地产交易中的细节问题,向委托人披露相关信息,诚实信用,恪守合同,完成委托业务,并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充分保障委托人的权益。
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必须接受职业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经纪人的职业技术能力:
(一)具有一定的房地产经济理论和相关经济理论水平,并具有丰富的房地产专业知识;
(二)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房地产经纪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熟悉房地产市场的流通环节,具有熟练的实务操作技术和技能;
(四)具有丰富的房地产经纪实践经验和一定资历,熟悉市场行情变化,有较强的创新和开拓能力,能创立和提高企业的品牌;
(五)有一定的外语水平。
第二十九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的职业技术能力:
(一)了解房地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管理的规定;
(二)具有一定的房地产专业知识;
(三)掌握一定的房地产流通程序和实务操作技术及技能。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发布前已长期从事房地产经纪工作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可通过考试认定的办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由建设部、人事部另行规定。
第三十一条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经济师职务。
第三十二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职业资格考试以及申请注册。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的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实施。各地所制定的管理办法,分别报人事部、建设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建设部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篇:房产经纪人自我介绍
房产经纪人自我介绍
房产经纪人自我介绍一
本人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2年零3个月,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熟悉小区各种户型,了解小区周围配套及未来发展规划,为您精确计算购房的税费及首付,为您合理科学的设计购房规划.本人从业期间,办理过商业贷款,公积金,转按揭等各种单子,熟悉交易流程.而且本人服务热情,周到,专业,真诚,从业期间收到过8次客户赠送的锦旗,30%的客户都为我转介绍新的客户.希望有机会为您提供置业服务,为您找到满意的家!
房产经纪人自我介绍二
姓名:xxx 职业:房地产经纪人 年龄:28本人经历:从2000年开始在北京宣开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一手房销售工作,2005加入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从事二手房经纪工作.现加盟于 21专做北京底墒~独楼~土地~北京中央别墅区的高端租赁买卖.个人名言:古有晋商 现有浙商 将有苏商.做生意不为了赚取利润做房产经纪人最重要的是什么,而是赚取人心.作为您的地产经纪, 置业顾问, 我很高兴为您提供房屋买卖及相关的全方位, 一站式服务, 包括:
1.地产评估
因为房地产不可移动的特性, 周边环境是影响房产价值的主要因素之一.有时相邻街区,近似年代, 格局和面积的两座房屋价格可相差几万元不等.对于您选择购买或出售的房产, 我将综合多种因素包括同一区内相似房屋近期成交价格, 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地区房产市场的动向, 以及买家/卖家预期等为您的房产做出免费评估, 并可出具评估报告, 使您对房屋的价值了然于胸, 做到知己知彼, 以便在交易中获取收益.2.按揭贷款
多年来在工作中, 我公司与多家银行, 信用社, 以及贷款公司形成了成熟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会为您免费设计出最合适您的贷款方案, 并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的利率, 使您不用为贷款而奔波于银行之间.另外, 在选房之前于银行取得免费的贷款额度与条件的预批准将会使您的选房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和信心.3.房屋买卖
(1)代表买方
除了上述的地产评估和实地看房工作外, 我将带领您走完房屋买卖的全部流程, 准备北京标准的买卖合同, 并以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您提出指导与建议;代表您与对方实行谈判, 审核文件资料, 查询产权信息, 协助房屋检验,产权过户等工作, 直至您拿到您理想家园的钥匙并顺利入住.(2)代表卖方
除了上述的地产评估工作以外, 我将以多种形式推广您的房产, 包括:我公司网站, 焦点,搜房等其他地产推广网络, 本地报刊, 与其他地产经纪的交流, OPEN , 广告直投,购物中心展示台宣传等方式使您的房屋得到最有效的推广.从开始与买方谈判到最终您得到售房款, 使您即时以满意的价格售出您的房产.4.过户登记
我将协助公司过户专员完成为您购买房屋的按揭贷款, 登记过户等法律手续, 并解答您的各类法律问题.公司法务部将为您提供优质服务.5.安家服务
如您有需要, 我很高兴为您的新家的装修, 改造推荐专业的装饰施工公司为您服务;为您的乔迁联系优惠的搬家公司.
第3篇:房产经纪人自我介绍
房产经纪人自我介绍
无论是面试,还是认识新的人,自我介绍都是必备的。那么,作为房产经纪人要怎么自我介绍呢。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房产经纪人自我介绍,欢迎阅读。
房产经纪人自我介绍一
本人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2年零3个月,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熟悉小区各种户型,了解小区周围配套及未来发展规划,为您精确计算购房的税费及首付,为您合理科学的设计购房规划.本人从业期间,办理过商业贷款,公积金,转按揭等各种单子,熟悉交易流程.而且本人服务热情,周到,专业,真诚,从业期间收到过8次客户赠送的锦旗,30%的客户都为我转介绍新的客户.希望有机会为您提供置业服务,为您找到满意的家!房产经纪人自我介绍二
姓名:xxx 职业:房地产经纪人 年龄:28本人经历:从XX年开始在北京宣开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一手房销售工作,XX加入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从事二手房经纪工作.现加盟于 21专做北京底墒独楼土地北京中央别墅区的高端租赁买卖.个人名言:古有晋商 现有浙商 将有苏商.做生意不为了赚取利润,而是赚取人心.作为您的地产经纪, 置业顾问, 我很高兴为您提供房屋买卖及相关的全方位, 一站式服务, 包括:
1.地产评估
由于房地产不可移动的特性, 周边环境是影响房产价值的主要因素之一.有时相邻街区,近似年代, 格局和面积的两座房屋价格可相差几万元不等.对于您选择购买或出售的房产, 我将综合多种因素包括同一区内相似房屋近期成交价格, 周围环境的影响, 本地区房产市场的动向, 以及买家/卖家预期等为您的房产做出免费评估, 并可出具评估报告, 使您对房屋的价值了然于胸, 做到知己知彼, 以便在交易中获取最大收益.2.按揭贷款
多年来在工作中, 我公司与多家银行, 信用社, 以及贷款公司形成了成熟的合作伙伴关系.我们会为您免费设计出最合适您的贷款方案, 并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的利率, 使您不用为贷款而奔波于银行之间.另外, 在选房之前于银行取得免费的贷款额度与条件的预批准将会使您的选房工作更加有针对性和信心.3.房屋买卖
(1)代表买方
除了上述的地产评估和实地看房工作外, 我将带领您走完房屋买卖的全部流程, 准备北京标准的买卖合同, 并以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您提出指导与建议;代表您与对方进行谈判, 审核文件资料, 查询产权信息, 协助房屋检验,产权过户等工作, 直至您拿到您理想家园的钥匙并顺利入住.(2)代表卖方
除了上述的地产评估工作以外, 我将以多种形式推广您的房产, 包括:我公司站, 焦点,搜房等其他地产推广络, 本地报刊, 与其他地产经纪的交流, OPEN , 广告直投,购物中心展示台宣传等方式使您的房屋得到最有效的推广.从开始与买方谈判到最终您得到售房款, 使您及时以满意的价格售出您的房产.4.过户登记
我将协助公司过户专员完成为您购买房屋的按揭贷款, 登记过户等法律手续, 并解答您的各类法律问题.公司法务部将为您提供优质服务.5.安家服务
如您有需要, 我很高兴为您的新家的装修, 改造推荐专业的装饰施工公司为您服务;为您的乔迁联系优惠的搬家公司.
经纪人自我介绍
房地产经纪人工作计划
房地产经纪人简历3篇
房地产经纪人个人工作计划8篇
房地产自我介绍范文
可以的房地产经纪人高级证,房地产经纪人证可以出租吗?,目前证书出租,在我国还是很普遍的,但是选择单位很重要。
国家设立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面向全社会提供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能力水平评价服务,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统一规划。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分为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和高级房地产经纪人3个级别。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实行统一考试的评价方式。高级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评价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4个,分别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考试范围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所确定的范围。
考试成绩发布与查询
考试成绩将在考试日期后2个月内发布。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
考试成绩滚动周期
各个科目的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办法。
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房地产经纪人高级证,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2个)考试科目的考试;但是,符合免试部分考试科目条件且未放弃免试资格而仅参加1个考试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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