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进一步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现就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

各市(州)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进一步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现就我省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药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注册计量师、注册测绘师、注册会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根据我省实际,结合行业队伍发展需要,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等10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的四川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四川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或一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或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三)取得出版、计算机软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通信、机动车检测维修、社会工作者、银行业、资产评估、房地产经纪、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咨询(投资)、土地登记代理、税务、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翻译等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川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考条件

(四)国务院清理规范有关职业资格前已取得质量、企业法律顾问、国际商务、广告、价格鉴证、招标、物业管理、管理咨询等8项资格证书的(见附件)人员,国家职业资格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五)用人单位是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主体,对于符合上述对应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有序开展聘任工作。其他未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现行国家政策执行。

(六)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指导用人单位和评委会做好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今后,如本通知与国家出台的有关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新规定不符的,按国家新规定执行。

附件:四川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7月19日

2023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安排

注册规划师每年无特殊情况相差不大,报名时间集中在7月、8月。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3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3年河南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

2023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

2023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举行,各考试科目安排如下:

9月16日举行将进行《城乡规划原理》9:00-11: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14:00-16:30

9月17日举行将进行《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9:00-11:

城乡规划师考试内容

城乡规划师考试共设《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

1、《城乡规划原理》

主要考试内容是城市与城镇化基础知识23年河南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报考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免考条件,城市规划思想发展,城乡规划体制,城乡规划与行政权力,城市规划调查研究,城市战略发展规模,城市交通道路与城市布局的关系,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2、《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是规划师注册考试用书中的一本,主要考试内容是城乡规划行政法学基础、城乡规划行政法律与规范标准框架、城乡规划当前方针政策及职业道德,城市规划法律知识,城乡规划技术与规范,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城乡规划方针政策。

3、《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主要考试内容是建筑学基本知识,工业建筑的场地要求,公共建筑的选址要求,场地选择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公共建筑室内空间组织,不同地区住宅设计的特点,项目基本建设知识,城市交通,城市经济学,城市生态与环境。

4、《城乡规划实务》

主要考试内容是城市规划体系规则,城市规划方案的编制,规划及设计方案的审核,规划文件的拟定,管理案件的处理,建设工程竣工的规划验收,违法建管的查处。

30、《城乡规划实务》14:00-17:00。

注册城乡规划师难考吗

目前来看,城乡规划师考试复考第一年难度就增加,可见城乡规划师考试的重要性在升高23年河南省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时间,之前停考的两年不是取消而是调整,整体调整城乡规划师的应用性和价值;从考试名字从“城市”变“城乡”即可以看出,在应用层面更广,符合国家发展的目标。

城乡规划师的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免试两科的,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试一科的,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或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报考注册城乡规划师的免考条件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按照要求,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各地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并在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职业资格考试中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另据人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自2022年起,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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