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交通工程职称评审机构,南京市: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通知

南京市2023年交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通知来了,各位申报人注意信息的查收!(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南京市2023年交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通知来了,各位申报人注意信息的查收!

办理交通工程职称评审机构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水运工程、民航工程、综合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企业总部在我市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南京人才居住证、紫金山英才卡等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四)中央驻宁单位、省部属在宁单位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含劳务派遣人员)申报,需向省职称办提交委托函,由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相应评委会受理。

二、申报条件和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 60 学时。2022 年(含)以前的学时要求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 年12 月31 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申报人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一)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完成网上申报。

(二)申报查询

申报人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中心”或“江苏智慧人社”手机 APP 首页“办件”栏目查询审核进度。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所有在线上传材料须所在单位审核人审查核对原件,核验通过后在所有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一致”,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1.学历学位。系统自动获取教育部学历(学位)信息;如不能自动获取,上传附件提供学历信息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党校、部队院校和技工院校等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证明。

申报人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无法直接判断是否为专业学位,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

2.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按照资格条件资历要求,仅须提供一项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信息。

3.工作经历。提交的工作经历材料,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文,或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证明,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须符合资格条件中资历年限要求。

如申报人在任现职内换过多家工作单位办理交通工程职称评审机构,南京市: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通知,须每家工作单位提供相应时段的工作证明。申报高级工程师须同时提交任现职以来近 5 年作为技术骨干或技术负责人参与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始任命文件或工作证明。

4.工作总结。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开展工作情况、继续教育情况、取得业绩、专业特长、今后努力方向等,全文一般不少于 800 字。

关于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申报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职称工作总结”下载相关模板,提高写作效率,小程序还支持一键生成工作总结!

5.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在线免费学习公需科目,由系统实时记录学时并自动转入职称申报平台,也可在线打印公需课学时证明。

专业科目由用人单位进行学时计算,填写《2023 年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认定表》,并提供学时计算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需参加1 个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线上专题讲座学习,此课程学时计入专业科目学时。

6.学术成果。申报人须为所提交论文的第一作者,发表时间须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之后。所提交的论文须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期刊查询结果截图、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彩笔勾出本人所著论文和作者名)、论文正文(内容完整)及封底合并成一个PDF 文件在线上传,并上传论文全部文字内容的 WORD 版本。

申报人须为所提交著作的主要作者,附著作封面、出版刊号页、编审人员说明、字数证明等材料,合并成 PDF 文件上传。学术成果发表日期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

7.业绩成果。

(1)所有的业绩成果需按照业绩完成时间顺序上传证明材料且合并成一个PDF 附件上传。附件首页附目录,每个业绩(项目)用彩色封面纸隔开,同时用彩笔标注每个业绩中申报人姓名。

(2)对照申报的对应资格条件办理交通工程职称评审机构,提交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内容包括业绩基本情况介绍、过程性原始资料、业绩获奖材料等。

(3)业绩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完成标准以通过工程交(竣)工验收为准。业绩成果完成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

8.年度考核。申报人须根据资格条件中资历年限要求提交相应年度原始考核材料(考核证明),考核等次须清晰可见。如申报人在任现职内换过多家工作单位,须每家工作单位提供相应时段的年度考核材料。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9.公示要求。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为申报人出具公示情况证明。提交的公示材料,包括单位公示文件、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平台下载)、网上(公示栏)公示页面(彩色 PDF)。

10.初级评审。交通运输工程初级由交通工程中级评委会代为评审,申报人须在线提交工作总结(不少于 1000 字)、相关业绩成果材料等,申报材料应参照中级评审材料要求准备。

关于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申报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职称工作总结”下载相关模板,提高写作效率,小程序还支持一键生成工作总结!

四、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一)申报人员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 9:00—7 月 19 日24:00。

(二)评委会办事机构网上审核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9 日 9:00—8 月7 日24:00。

(三)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可在线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份,带水印、A3 规格、骑马钉装订)表中“个人承诺书”“承诺人”签字部分用黑色水笔手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区人社局逐级审核盖章后报送。

报送时间:2023 年8 月21 日至8 月31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7:00,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李慧茹、徐小溪

网上审核咨询电话:、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 63-1 号交通大厦 1202 室

微信小程序“职称工作总结”——职称申报人的好助手!

希望各位申报人顺利通过职称评审!

为做好2020年度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测绘勘察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17号)要求,结合我市测绘勘察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业级别

2020年度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测绘勘察专业(高、中级)技术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申报。

二、参评范围

在符合我市测绘地理信息、工程勘察(以下简称测绘勘察)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从事工程勘察(包括土木工程、岩土工程、勘探工程、环境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同时也适用于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评审标准

2020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有关标准,将参照《市人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39号),紧密结合专业特点,确定业绩成果要求和破格申报等条件。

四、评审方式

2020年本专业职称评审方式为:专家评审。

五、申报材料及相关政策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3份、中级2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20份,A3纸);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5.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复印件或者聘任证明1份;

6.著作、论文(复印件1份,含封面、目录、论文原文,其中目录复印件上需用彩笔标识申报人员论文所在位置,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印章);

7.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印章);

8.申报人员业绩综述(高级不少于2000字,中级不少于1500字测绘行业职称评定,2020年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测绘勘察专业职称评审总方案,需有本人签名)。

(二)落实关爱抗疫一线专业技术人才政策。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0号)文件规定,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各项政策,对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本市科研攻关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等,将其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测绘行业职称评定

(三)按照《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96号)规定,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且符合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持职业资格证书和用人单位聘任证明直接申报。

(四)改进职称申报审核方式,取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盖章环节。对申报人在职情况,将采取社保缴费信息比对等手段,确定工作岗位和工作经历,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性。

(五)对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实行申报人承诺制,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进行核验,职称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选修课及专业科目完成情况进行随机抽检,市人社局对申报人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必修课完成情况采取信息比对方式查验。

六、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9月21日8:00至10月16日18:00为网上集中受理材料时间。本时间指网上申报材料初次提交至本评委会时间,如逾期申报,本评委会将不再受理。评委会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视为网上申报成功,请申报人时刻关注相关信息测绘行业职称评定,及时提供网上打印纸质材料报评委会。如评委会对申报材料审核未通过,请申报人按照提示信息及时进行修改完善,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将网上申报材料重新提交至评委会进行审核。经复核属硬件条件仍不合格的,评委会不再受理。所有网上修改材料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时间为10月20日18:00前,逾期不再受理网上反复修改的材料。

(2)提交纸质材料:9月28日至10月2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集中现场收取纸质材料。(地点: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27号,月明公寓5号楼301室。联系方式: 、)

(3)12月18日前: 召开高级、中级评审会。

(4)12月25日前:将拟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5)12月31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向社会公布,将评审结果和评审工作报告报送市人社局备案。

七、公开方式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务网

八、申报主要程序

1、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程序进行。

2、非公经济单位按照存档机构要求进行推荐申报。

3、其他申报人员按市人力社保局政策要求执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按照职称评审政策要求,现场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期间,评委会只接待以单位形式提交的材料,请申报单位及申报人予以配合。

2、根据申报程序,网上申报的电子版材料经评委会审核通过后,申报人员需打印网上自动生成的纸质版材料,并按规定加盖印章。即现场申报的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申报的电子版材料一致,否则将根据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视情形取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按照《天津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置。

附:1.2020年评委会安排情况一览表

2.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测绘勘察专业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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