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 考试,2018年河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

#2018年河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无忧考网从河南人事考试网获悉,2018年河南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7月16日-29日,考试时间:10月13日、14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房地产评估师考试# #2018年河南房地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无忧考网从河南人事考试网获悉,2018年河南房地产估价师报考工作现已开始,报名时间:7月16日-29日,考试时间:10月13日、14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通知》,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产管理局(中心),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4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10月13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自备计算器)

10月14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开卷、自备计算器)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房地产估价师 考试,2018年河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通知,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

(七)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考试通过后审核时应向当地审核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为便于统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应考试的情况,各地在上报报名人员信息时,应准确填写“国籍(地区)”栏目信息。

报考人员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滚动周期为两年。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并通过考后资格审查,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及办法、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房地产估价师 考试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9:00至7月29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打印《2018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费使用,一份考后资格审查使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以备考后资格审查使用。

(二)报名程序

有2017年合格成绩的考生视为老考生报名房地产估价师 考试,首次报考或无2017年合格成绩的考生视为新考生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网址),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注册成功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确认基本信息、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现场交费。认真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之后打印报名表。报名照片将用于打印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以及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上传时慎重选用。考生信息在网上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准确核对个人信息后再进行提交。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

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三)交费时间及办法

1.交费时间

现场交费时间:2018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7:00。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按时交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交费办法

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省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详见附件1)交一份《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并交纳考试费用。各省辖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将《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于8月8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0371-/)汇总并交纳考试费用。

省直单位网上报名成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8号,中储粮大厦1单元607室)交一份《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并交纳考试费用。

8月14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将全省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同时交纳考试费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每人每科交考务费55元。根据原省计划发展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豫计收〔2005〕52号)的规定,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的,每人交报名费20元。

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8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网上已交费的考生登录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后现场资格审查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及证书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6号)精神,将考前资格审查调整为考后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省直及省辖市资格后审于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统一进行。具体审查时间及办理流程请登陆河南职称网()及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网站()查看。

六、教材及考前培训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考试教材的发行和考前培训工作统一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考生按自愿原则参加培训。

七、注意事项

(一)各地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 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类等与估价相近、相关的学科和专业。

(二)各相关单位要把政策宣讲到位,减少考生报名的盲目性。后期的资格审查要坚持原则,严把标准。

(三)《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个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此科目考试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除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外其他三科可携带),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移动通讯设备。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六)全省考生可在考试2个月后登陆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1:2018年度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各省辖市报名交费处

附件2: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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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网上报名时间:6月22日09:00~7月7日16:00点;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11日~12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3:30~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6:00点前;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6日09:00~13日16:00。

省直点各报考人员:

为做好省直报名点201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二、考试管理模式及作答方式

(一)考试管理模式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以2年为1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

(二)考试作答方式

《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2个科目为主客观混合题型,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型,开卷考试,采取在答题纸上作答的方式,报考人员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报考人员交换使用。

(三)其他事项

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应试人员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7年版)。

应试人员应考时需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存储编程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电子记事本等移动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对违反考试纪律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相关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按照《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房〔1995〕147号)的相关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类学科,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考有关要求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规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工作年限

相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报名程序

201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省直报名点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报名组织方式。

(一)网上报名

1.个人注册或登录。报名网址:“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管理系统”(:8000//.)。

2.网上信息填报。报考人员注册后点击“帮助”按钮,详细阅读《报考人员报名操作手册》,按照步骤流程进行信息填报。

3.系统照片审核。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等待网上照片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报名表。

4.网上报名时间:6月22日09:00~7月7日16:00点(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现场资格审核

首次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界面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在线打印报名表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延期,江苏省直201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盖章)后,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7月11日~12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3.首次报考人员接受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在线打印的《2017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注: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即可,请勿改变条形码大小。)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规定学历者,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老考生(报名表左上方“档案号”栏有数字的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并网上缴费成功后即表示报名成功,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网上缴费

1.首次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请务必尽快完成网上缴费。

2.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3.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6:00点前(逾期支付界面将自动关闭)。

五、注意事项

1.从2010年10月起,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上报后,国家将不再受理信息更正申请。因此,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核对网报所填信息。

2.请报考人员按相关要求在网上进行信息填报、照片上传,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3.首次报考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达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未到现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首次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5.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请务必使用本文附件所提供的照片编辑器对本人照片进行编辑。

6.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网上报名时间进行报名,尽早完成网报信息上传、打印报名表等相关网报程序,逾期不能补报。

7.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报考人员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延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及考试费概不退还。

六、费用及发票领取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2016〕245号)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务费:《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3个科目每科均为65元;《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为69元。

省直报名点的报考人员请于11月20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凭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到银城广场A座8楼12号窗口(南京市江东北路289号)领取。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指定时间内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结算,逾期不再办理。

其他各市报考人员的发票领取请查询相关报名点网上通知或咨询当地报名点。

七、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请于10月6日09:00~13日16:00登录“江苏省建设执业资格考试管理系统”(:8000//.),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

应试人员请于考试3个月后按照准考证上的成绩查询办法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请于自成绩公布起3个月后登录“江苏建设人才”(),查询证书发放事宜。

附件:

照片编辑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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