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清华 通讯员 王帅
2022年职称评审申报范围:
1.凡在济南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交通工程职称评定,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人事)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济南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交通工程职称评定,关于2022年职称评审,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济南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申报渠道:
1.事业单位(含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经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2.国有经济等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3.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经《营业执照》载明的企业住所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4.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含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经《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单位住所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5.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由其所在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推荐申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6.央属、省属驻济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单位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办理。
受理范围:中、高级评委会评审,初级考核认定
(一)高级职称评审范围
组建中小学教师(含基层)、卫生技术(含基层)、工程技术(含基层)、农业技术(含基层)、新型职业农民、建设工程、中职学校教师、经济专业等8个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相应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其他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由省级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申报时间、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等相关内容,请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9000/rsrc/ww/.html)的通知公告栏目,查看相应的省级高级职称评委会发布的评审通知或评审公告。
(二)中级职称评审范围
组建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全市各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工艺美术和自然科学除外)。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已下放至各区县(功能区)的,由各区县(功能区)负责本地区该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已下放至高新区、章丘区、槐荫区、平阴县和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由其分别负责本地区(本单位)该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三)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不再组建初级职称评委会,除“以考代评”的职称外,其他系列全部实行考核认定方式。各区县(功能区)、各部门(单位)按照初级职称管理权限,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初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此外,申报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需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每年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济南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
巴中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交通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公路工程职称评审,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交通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在我市市级(含巴中经开区)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交通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交通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
申报人员必须在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中从事规划、勘察、设计、审核、标准定额和规范编制、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养护、工程技术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评审专业
本次交通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专业:公路、桥梁、隧道、岩土、地质、试验检测、工程测量、工程经济、公路工程技术管理。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条件应符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交发〔2020〕18号)的规定,其中,任职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2.已在四川、重庆两地以外(含中央单位、军队)取得交通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跨区域到本地工作,可申报重新确认为同等级交通工程技术职称。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附件2)。
(二)综合材料
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附件3)1份。
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
3.公示材料(公示图片及公示无异议的说明)1份。
4.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1份。
5.申报评审中级职称,须提供近四年或任职以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4)及《任职期满考核表》(附件5)各1份。
6.申报评审中级职称,须提供1篇任职期间由本人撰写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能代表专业理论水平的论文公路工程职称评审,论文须在专业刊物上发表。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文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8.申报人(企业人员)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其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9.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学位网的学历、学位查验报告及身份证复印件。对2002届以前的高等教育毕业生、2008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人员,无法提供网查信息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并由用人单位审查、责任人签字、单位签章。
10.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1份。
11.近四年或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三)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须贴上本人近期证件照,其中:
(1)“单位推荐意见”栏填写内容包括:对申报人学历、资历及其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核实结论,对申报人员推荐的主要依据和结论意见,以及对申报人进行公示的结果。
(2)“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填写内容包括:申报人在任职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业务工作、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期满考核结果的结论。
2.“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对申报人任期内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常识水平、专业能力、任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的评价,推荐意见等(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任期内个人思想政治及业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本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廉洁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业务工作的业绩,由本人手写签名。
4.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从2016年开始,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人应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提供近四年或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5.申报中级职称所提供的业绩、成果为“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大型1项或中型2项以上交通工程专业相关项目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养护等,并通过验收;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完成3项以上交通工程相关项目,并通过验收”,应按照“川交发〔2020〕18号”规定的“公路工程项目分类标准”对业绩项目予以详细描述,明确大、中型工程项目详细指标,如项目分类、公路等级及长度、桥梁(或隧道)长度等,并经有关项目参与单位核实、加盖公章。
6.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的“公示材料”应包括公示现场图片及公示结果情况,“公示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7.对于各类复印件,单位原件审查人应签名,并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后加盖单位公章。
8.在报送材料时,应附学历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论文、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以备现场查验。
9.申报材料采用A4纸打印,按附件式样、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胶装,双面打印)。
(四)申报重新确认职称的材料
1.市级主管部门(或巴中经开区)出具的《关于重新确认×××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函》1份,文件内容包括重新确认的原因及基本情况。
2.《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附件6)1份。
3.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附件7)1份。
4.原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任职文件及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由单位审核盖章。
5.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1份。
五、专业测试及答辩
(一)申报中级职称须参加专业测试和答辩。
(二)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专业测试、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收费标准及注意事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元(含专业测试及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
七、需要说明事项
1.申报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花名册(附件8、9)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填报,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申报材料报送市交通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受理申报材料同时收取评审费并现场查验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完当即退还。
材料报送地址:巴中市江北状元桥街346号附楼(食堂楼)302室,联系人:彭伟,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
1-9.2023年交通工程技术职称评审申报材料.doc
10.四川省交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交发〔2020〕18号).doc
巴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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