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工程职称评审,2021年云南省工程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新政策

今年的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工作也即将开始,不知道打算今天评职称的你们都准备的怎么样了?2021年云南省工程师职称评审要求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2021年云南省工程师职称专业种类一览职称论文的质量是决定评中级职称能否通过的重要因素。

小伙伴都知道中、高级工程师都是要评审的。中级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高级的难度相对来说就会比较困难一些。毕竟学历、能力这些不是说来就来的,都是需要时间去沉淀的。今年的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工作也即将开始,不知道打算今天评职称的你们都准备的怎么样了?今天就先和老师一起来看看如何申报职称吧!

2021年云南省工程师职称评审要求

中级职称

大学专业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6年。

大学本科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研究生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化工工程职称评审,2021年云南省工程师中高级职称评定新政策,取得工程师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博士理工科毕业化工工程职称评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021年云南省工程师职称专业种类一览

1、工程建筑专业:土建施工、暖通工程、建筑给排水、建筑机械施工、建筑工程监理、建筑装饰、建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

2、工程技术专业:土木建筑、工程管理、岩土、工程测量、工程造价 、建筑机械、给排水、电气(建筑)、暖通 、自动化(建筑)、电子与智能化(建筑)、焊接(建筑)、建筑装饰、建筑材料(生产)、建筑材料(混凝土制作)、建筑材料(试验检验)、 环境工程 、园林景观、古建筑园林、市政工程;

3、建筑设计专业: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暖通设计、电气设计、设计概预算、室内外装饰设计、景观设计 、建筑设计管理、建筑设计科研;

化工工程职称评审

4、城市规划专业:规划编制、景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规划研究、规划管理;

5、测绘勘察专业: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探工程、环境岩土工程、工程地质、水文地质;

6、市政工程专业:给排水与环境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地下结构与岩土工程、交通工程、铁道与轨道交通工程、工程管理(市政、公路、铁道)、地质及水文工程(市政、公路、铁道)、工程测量(市政、公路、铁道)、工程造价(市政、公路、铁道)、机械、电气及自控工程(市政、公路、铁道)、景观工程(市政、公路、铁道);

7、园林绿化专业:园林;

8、环境保护专业:生态环境;

9、机械、电气:机电安装、机械、电气;

10、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化工分析、化工机械;

职称评审论文

职称论文的质量是决定评中级职称能否通过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论文发表到刊物上再到刊物出版,至少需要三个月的时间,所以要想评定职称的论文有效,大家至少要提前三个月写出论文进行投稿。许多的职称评审要求申请人员是论文第一署名作者,如果申请人员在第二名署名作者之后,一般来说,该篇论文无法为其职称评审提供有效的作用,即无效论文。

所发表的刊物没有正规刊号,意味着该刊物是非法刊物。大家发表论文选择看刊物时最好在各省级出版局期刊查询页面看是否是正规刊物。一般查询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期刊查询官方网站;

第二步,在媒体名称:输入期刊名字,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

第三步,最后会显示你查的期刊的一些情况,如果没有正规刊号或查询不到正规刊号都是非法刊物。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省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环保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0年度我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我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组织机构为广东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秘书处。

申报受理范围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受理范围

按照广东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职能,受理全省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各地级市(除广州、深圳以外)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省属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审。

(二)注意事项

1.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应出具该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单位同意委托的函件。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委托评审的,应提交外省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2.从外省和中央单位调入、军队转业、个人自主择业创业到我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其在进入用人单位前在原区域、原单位合规取得的职称(以下简称“原职称”)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评委会办公室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具体要求见粤人社规〔2020〕33号文规定。

3.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5.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2020年度我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条件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53号)(见附件1)执行。其他包括:

1.申报人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具体适用地区见《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见附件2)中《关于2020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以下简称《政策问答》)。

2.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以及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的外籍或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其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

3.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技师)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4.申报人转换工作岗位后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

5.广东省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参照《政策问答》中有关内容实施。申报人取得《政策问答》内提及的职业资格,可视同其具备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层级职称的条件。申报高一层级职称评审时,资历自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日期起算。《政策问答》中所指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包含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

6.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推荐申报环节增加相关要求。

7.继续教育条件:根据《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77号)要求,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20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暂未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可用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作为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并于11月30日前补交2020年度继续教育证明到职称评审委员会。港澳台专业人才申报职称时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8.学历资历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能力(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年限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在上述时间后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业绩成果、论文等,不作为2020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起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止,按周年计算;资历计算是从取得现职称(具体指通过现职称评审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按周年计算。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的文件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聘用具有相应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到相应岗位。

申报途径及材料

(一)申报途径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等规定,申报途径如下:

1.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2.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申报材料

1.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网址:)。“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2.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写职称评审表格,按评审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和公示后,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过后不补。

3.申报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

4.破格申报人员需提交由两名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出具的《破格申报推荐函》(见附件4)。

5.多方合作、多人合作项目,或发包承揽关系的甲方乙方项目,必须如实注明,明确列出本人承担部分及所起的作用,并附上合作方(多方、多人)出具或加具的证明文件。如用模糊句法表述造成理解误差,或未附有合作方证明文件的,该项业绩成果以无效论处。对相关成果及完成项目的奖励、表彰,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有关经济效益、销售收入、利税等需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证明材料。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按省有关职称政策规定处理。申报人及所在单位需分别出具《诚信承诺书》(见附件5)。

6.非首次申报同一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同时提交《本年度申报新增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表》(见附件6)。

7.申报人须填写《广东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申报信息采集表》(见附件7),按“单位名称+职称申报信息采集表”命名,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汇总发送至邮箱。

8.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因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不一致而影响评审结果的,由申报人个人负责。

9.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8。

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安徽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广东省工程系列生态环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工,并请报送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申报工作安排

2020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申报主要包括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员应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信息并提交评审申请。网上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须遵从网上申报系统“文件下载”栏目中的“个人操作手册”指引,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申报材料,严格按照步骤完成报名。

3.申报人登录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职称申报时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网站上“通知公告”栏目中的“常见问题解答&个人操作手册”获得指引。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员须完成网上申报后,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受理时间:2020年9月21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节假日除外),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安徽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下午14:00-17:30)。

2.受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广东环保大厦3楼318室。

3.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纸质材料报送人员扎堆聚集,请各申报人尽量通过单位指派专人报送材料,进入广东环保大厦办公楼请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听从工作人员防疫安排。

评审及发证程序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评审。生态环境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在专业组评审环节实行答辩制度,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评委会办公室通知答辨者到会答辨,届时未参加面试答辩的,视同放弃本次评审,面试答辩不予补办。

(二)对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名单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发证。

(四)推行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省本级专业技术网上申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评审收费

(一)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申报人缴纳的费用为:初级工程师280元/人,中级工程师450元/人,高级工程师780元/人,正高级工程师920元/人。相关费用于确认受理材料后缴交。

(二)缴费方式

收款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吉祥支行

银行账号: 417

咨询方式

网上咨询: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林煜玲,刘金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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