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将于2011年4月16-17日首次开考。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5号)和原人事部、国家测绘局《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的要求,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0日9:00-2011年1月14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进入我省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交费及报名确认
交费及报名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交费确认,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在省人事考试局进行网上交费。
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决定后公布广州注册测绘师报名,关于注册测绘师考试的相关事项,各市的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1年1月14日17:00。网上交费完成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省直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填表、交费后广州注册测绘师报名,将打印的《报名发证登记表》和报名相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自行留存,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自行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先行审核。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即2011年1月25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7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的合格人员报名资料送省人事考试局进行复核。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科 目
4月16日
下午2:00-4:30
测绘综合能力
4月17日
上午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2:00-5:00
测绘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
(一)按照《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以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只考2个科目的人员,都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二)《测绘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答题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在答题卡规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3.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场设置
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三)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四)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900号)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照粤价函〔2001〕237号文的要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五)注册事宜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后方可以注册测绘师的名义执业。申请注册的人员,应通过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的自然资源部门,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注册申请。
附件:1. 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人事 注册测绘师△ 考试△ 通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国土资源厅测绘管理处,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附件1
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考全科)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 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 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5日。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免一科)的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关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测绘相关业务实践年限的证明。
三、提交材料要求
1. 《2011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 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需提交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前言:教师资格证考试是全国统考
一般来说每年的考试时间都是固定的月份报名&考试
上半年:1月笔试报考、3月笔试考试;4月面试报考、5月面试考试下半年:9月笔试报名、11月笔试考试;12月面试报名、次年1月面试考试
但具体的考试时间要等官方通知,报名流程&注意事项每年都变化不大。
所以,2022年上半年的笔试报考注册测绘师报名上海,可以参考2021年上半年的报名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给我留言。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星期六)举行(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获取与打印方式见附件1)现将上海考区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本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市的外省市户籍的居民、在本市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注册测绘师报名上海,2022年上半年上海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时间安排),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上海市普通高等院校以及户籍在上海的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中高职贯通考生允许在其学习的最后一年,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规定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令第10号)。
(八)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请考生自觉对照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中的考前防控疫情排查要求进行自我排查,并填写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4)。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分为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报名信息审核和网上缴费三个阶段
1.考生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14日(星期四)9:00—1月15日(星期五)24:00。报名政策咨询联系方式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5)。
符合报考条件的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本校为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电机学院、上海电力大学和上海建桥学院五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临港高校考区。符合报考条件的上海杉达学院、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三所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必须选取上海杉达学院考区。上述考区不得接受其他高校及社会考生报名。
2.报名信息审核时间为1月17日(星期日)—1月18日(星期一),每天审核时间9:00—11:30,13:00—16:30。
报名信息审核分为现场审核和网上审核两种方式。各区级考区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信息的方式;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上海杉达学院考区、临港高校考区实行网上审核报名信息的方式。
重要提醒:由于疫情防控需要,各区级考区的现场审核实行分批、分时进行。届时,请报考相应学段的考生按以下安排的日期,前往现场审核点完成信息审核。
(1)1月17日,审核报考幼儿园和初中学段的考生
(2)1月18日,审核报考小学、高中和中职校学段的考生
3.网上缴费时间为1月17日(星期日)—1月19日(星期二)。
4.报名网址:
(二)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具体操作流程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考生报名流程图(附件6)。
1.网上信息输入
第一步:登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方报考网站)。
第二步:注册
登录后,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本笔试的考生)报名前必须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成绩。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 ,图画,,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第三步:选择考区、考试科目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
详细考试科目代码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附件7)。
重要提示:
1.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要求,2017年下半年起上海市小学面试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学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新增“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考生笔试报考“综合素质”(201、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202、302),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相关学科。
3.考生选取的考区并非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只作为报名信息确认用,具体考试地点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各高校、各区具体报名情况及考点设置情况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时以下载的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三)报名信息审核
1.现场审核:已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考生(高校考区除外)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各区指定的现场审核地点,审核地址详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报名信息现场审核点一览表(附件8),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含身份与户籍信息、报考科目信息等)和签字提交等事宜。
考生须本人前往审核现场,不得跨考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未经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结束后未按规定提交报名信息表的人员,将无法进行网上缴费,本次报名无效。
特别提醒:根据本市新冠肺炎疫情最新发展情况,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请考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有关疫情防控要求(附件3)。
2.网上审核:各高校考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本考区所有报名考生的网上资料进行审核(含照片)。
各高校考区只接受本校或限定范围高校普通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含三年级)、在读专升本考生四年级以上考生和本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报名,不得接受其他高校考生及社会考生的报名,对照片和报名条件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给予审核不通过,并注明原因。
(四)网上缴费
1.考生于1月17日(星期日)起,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信息是否审核通过。通过报名信息审核的考生,可于1月19日(星期二)(截止时间为24:00)完成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在网上缴费者报名无效。
2.支付方式:考试缴费全部采用网上支付方式,不接受现场缴费。网上在线支付操作流程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支付流程(附件9)。
考生在支付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联系首信易支付平台客服,支付银行列表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附件10)。
3.按每人每科目考试费40元,每人每次报名费10元收取。
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若需要发票可于1月28日(星期四)—1月29日(星期五),每日9:00-11:00,13:00-16: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报名考区领取发票,发票领取点详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海考区发票领取点一览表(附件11),不得跨考区领取。
四、其他说明
(一)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预计为4月15日(星期四),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方报考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5日(星期四)至28日(星期三)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申请成绩复核。
(三)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 2021年上半年面试报名时间预计为:4月15日(星期四)—4月18日(星期日)。面试具体公告信息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及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咨询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 。
(五)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电话。
(六)本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都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期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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