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免试入学!2025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者,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一年考一次),部分专业无学科综合科目考试,100分及格即可通过。

2025年江西财经大学

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PART.1

学校概况

江西财经大学,位于江西南昌长江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是一所财政部、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法、工、文、理、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财经学府。

学院拥有2 个博士点、1 个博士后流动站、1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 个专业硕士学位点。拥有省“双一流”学科、“十二五”高水平学科、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省示范性硕士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等。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应用经济学(含财政学)获 A-等次,公共管理获 B-等次。财政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本科专业获评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

截至2024年,江西财经大学位列2024年软科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第7名。公开资料显示,学校位居中国CFO大学排行榜第5名,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第7名,国家一流本科专业精度排行榜第15名,中国造富大学排行榜第16名,中国高管校友大学排行榜第30名,中国大学校友捐赠排行榜第47名,中国高校毕业生薪酬指数排行榜第71名。

PART.2

申请条件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三年),或虽无本科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学士学位未满三年可以先入学课程学习,待满三年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但无学士学位或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课程学习,获得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但不能参加硕士学位申请。

PART.3

申请专业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文件名为:姓名 +同等学力+专业):

1.填写报名表;

2.提交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身份证电子版及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免冠蓝底近照 。

PART.4

项目优势

优势一:无需入学考试,进入门槛较低

正规在职申硕教育,审查报名材料合格后,即可报读,学位证书可用于评职称、提干、加薪、考博、办留学等。

优势二:学习方式灵活,解决工学矛盾

授课方式采取网络学习,周末集中线上直播课,不影响工作,完美解决工学矛盾。

优势三:数字化教学管理体系

为每位学员提供网络化教学管理系统,随时把握自己的学习进程。

优势四:专业的教务服务体系,申硕统考有保障

提供专业的教务服务体系考证培训机构,提醒学员上课及学习,帮助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优势五:丰富的校友资源,实现价值终身增值

深入契合学习工作要求,一次报名后,可终身参加所报学院组织的各种课程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既学习了知识,又提高了学位,并结交来自各行各业的学友,丰富了自己的社会资源,为学员的事业发展提供多方面的支持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PART.5

拿证流程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成课程学习和全国学位统考科目考试(1年):

(一)课程学习

1.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按学校教学进度安排,修完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规定的全部课程,按要求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江西财经大学硏究生课程结业证书(为同等学力教育)。

课程学习期一般为1年左右,每月集中双休日授课。四年内未通过研修课程和全国统一考试者,所修课程学分无效。

(二)国家统考

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并修满学校规定的学分者,申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一年考一次),部分专业无学科综合科目考试长江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免试入学!2025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100分及格即可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每年3月初报名,5月下旬考试。

第二阶段完成学位论文(1年):

(1)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专业综合考试成绩合格者,并完成研究生课程学习者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2)论文通过评审、答辩,经我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从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一般为1年。

(3)申请人必须在完成规定学分并通过全国外语水平统考和学科专业综合考试后一年内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申请。

注意事项:根据我校下发的《江西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财财务字【2022】4号)文件精神,从即日起,学费缴纳分两段制进行,即课程学习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各项收费实际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PART.6

证书展示

招生政策:就读培养时间2年,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由院校颁发,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样式一致,在学信网可查,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出国留学、报考申请博士学位等方面具有同等效力。

长江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在职研究生│2025年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2025年山西师范大学

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

PART.1

学校简介

山西师范大学创建于1958年,前身是晋南师范专科学校,1964年升格为山西师范学院,1984年更名为山西师范大学,1990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9年山西省职业师范专科学校和山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独立建制)并入,2006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年从临汾迁址太原。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师范教育的优良传统,不断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本硕博培养体系完备、办学特色鲜明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山西省基础教育师资培养的重要基地,山西省“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山西省高等教育“1331工程”提质增效重点建设院校,山西省高等教育百亿工程高水平大学建设院校,进入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现有本科生人,研究生4128人。设有21个学院,59个本科专业,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省级优势专业、10个省级品牌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学校坚持学科建设龙头地位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基本形成“高峰学科引领、高原学科凸起、高地学科提升”的“三高”学科体系。现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博士后流动站,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长江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在职研究生│2025年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7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以及同等学力申请人员硕士学位授予权。

面向未来,山西师范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方位推进一流师范大学建设,努力为山西发展、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PART.2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项目简介

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等文件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通过参加课程学习班的方式学习相应专业的研究生课程,并参加山西师范大学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课程水平认定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学员,依据相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PART.3

接受申请的学科目录

PART.4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学位,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对已获得的学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有一定专业基础,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

PART.5

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线上报名

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人员,需填写《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情况表》,并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小二寸蓝底照片、学位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均要电子版)提交我院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2.现场确认

经过线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照片采集和打印资格审核表等工作。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

②《山西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入学须知》,一式两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一份);

④学位认证报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PART.6

培养方式

采取线下集中授课和线上网络学习平台集中研修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完成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和申请学位等环节的学习任务。

1.课程学习

①资格审核通过,确定开班时间后进入课程学习阶段。课程学习科目、考核方式等参考我校相应专业的全日制学硕研究生培养方案。

②申请人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山西师范大学颁发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课程水平认定证书(结业证书)。

③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长江大学同等学力招生简章,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

2.全国统考

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由国家统一组织。统考报名时间在当年3月,考试时间一般在当年5月的第三周周末。考试科目为外国语和学科综合(部分专业无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两科目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

②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超期未完成者,本次申请无效。

3.学位论文

自通过我校课程学习考核以及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之日起,申请人需在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申请,在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者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

4.学位授予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完成相应专业学习计划,通过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答辩通过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山西师范大学相关规定,申请授予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 。

PART.7

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专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须由本人向我校提交中止学习申请书,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自本简章发布到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2023,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由原教育学院和原体育学院于2019年7月合并组建而成,学院设有应用心理学(2001年)、教育学(2005年)、学前教育学(2011年)、体育教育(1999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003年) 5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0年)、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21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点(2009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2019年)、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点(2024年)授予权。建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012年),“现代教育与荆楚文化研究”校级优势特色学科群(2016年)。学院设有教育学系、心理学系、学前教育系、体育教育系、社会体育系、大学体育教学部、大学生体育竞赛部、武汉校区体育中心及应用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建有预备役部队心理教育训练研究中心、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体育教育研究中心、荆楚体育文化研究中心等4个校级研究机构。以及应用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已形成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教师教育、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等相对稳定的科研和人才培养方向。

学院现有教职工128人,其中专任教师11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0人,副教授53人;博士20人,在读博士9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39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1人,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2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国际级裁判5人,国家级裁判6人;有境外著名大学访学、研修经历19人。专任教师分别来自中科院心理所、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等2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

2015年以来,学院专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5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3项,国家体育总局项目4项,国家民委项目1项,团中央项目1项,湖北省社科重点(大)项目4项,教育部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课题1项;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8项;省级及以上纵向课题经费300万元;出版专著72部,主编、参编教材23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7篇,其中收录论文29篇,中文权威及核心期刊论文39篇,SSCI/SIC等检索论文76篇;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4项,全国石油高校体育科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湖北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4项,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 。

近五年,2名教师获得长江大学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1名教师获“长江大学教学名师”称号。教师主持完成省级教研课题8项、校级教研课题15项;获得长江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全方位、多渠道培养学生成人成才。依据“三基四实一创二能”的人才培养理念(“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四实”:基础扎实、为人诚实、作风朴实、工作务实;“一创”:创新精神;“二能”:实践能力、适应能力)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1项;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获湖北省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运动队参加全省全国各级比赛,获第一名110项次,第二名113项次,第三名119项次。龙舟队在2018年第七届全国大学生龙舟锦标赛上获得男子组团体第二名、女子团体第三名,女子龙舟队在2019年中华龙舟大赛青少组中获得100米、200米第四名。体育舞蹈队、健美操队多次在全国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列为全国“阳光排舞进校园”示范后备基地。排球队在2016年和2017年,分别获得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沙滩排球锦标赛第5名、第4名。篮球队2015年以湖北省CUBA阳光组第一名闯入全国总决赛。羽毛球队曾获得湖北省大学生单打冠军,乒乓球队在湖北省运动会乒乓球比赛中获得男子团体亚军。

学院坚持服务地方教育改革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院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与地方教育、体育部门,以及企业、科研机构等,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协助地方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培养优秀毕业生,合作机构在学院设立各类奖学金。2014年以来,每年承担教育部“国培计划”和湖北省教育厅“省培计划”培训任务,培训人次达2000余人,培训效果在全省第三方测评中名列前茅。学院发挥学科优势,联合部队开展预备役军官“舆论法理斗争和心理攻防”培训,已举办培训班15期;指导荆州市中小学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了1000余名中小学校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开展20余场高考与中考考前心理辅导讲座。学院积极推进全民健身站(点)建设,组织开展以健身站(点)为载体的体育进社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与健身指导服务;参与地方中小学的体育训练工作及各类体育赛事裁判工作;承担国民体质测试、全国体育产业名录调查及体育场地调查等社会服务项目。

二、招生专业学科及专业代码

序号

学科门类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授权级别

04-教育学

0401-教育学

硕士一级学科授权

04-教育学

0403-体育学

硕士一级学科授权

三、报名条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四、报名程序

(一)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网上申请正式开始前截止。申请人填写《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提交给我院联系人卢老师进行初审。

(二)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开始时间:2024年2月24日(原则上常年报名,后续若有调整以学校通知为准)。

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提出申请,在出现的界面中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如实填写)、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三)现场确认

时间:待定,学校另行通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学位证查询结果或者学位认证报告(带二维码)打印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

3、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

6、已填写的《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

说明:学位认证报告获取办法

学位证查询:学位网()→学位查询(2008年9月1日以后毕业)→学位获得者查询→学位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学位证认证:学位网()→中国学位认证(2008年9月1日以前毕业)→认证申请(需要18个工作日)→提交认证报告。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申请人按照所申请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学习。课程学习方式分为线下课程和线上课程两种形式。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要求的学分。

六、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安排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由国务院学位办统- -组织,考务工作由各省市学位委员会(或教育委员会)承办,每年组织一次,一般是每年3月报名,5月下旬进行考试,具体以当年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特别提醒: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否则予以清退。同时,申请人必须在四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2023,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且前期所交学费不退。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七、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参照《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2】64 号)中相关说明。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教育学硕士学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长江大学同等学力申硕招生简章2023,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2、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

3、通过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以第一作者、“长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一般中文或外文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不含会议和增刊论文),论文内容是本人申请学位学习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其它形式科研成果,可以比照论文形式予以认定;

5、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八、缴纳学费

学费分两个阶段缴纳考证培训机构,第一阶段18,000元/人,学员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缴纳;第二阶段9,000元/人,学员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

学费缴纳方式:学员在“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网上缴费,为保障学员个人权益不受损害,学费不得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为缴纳,如学员自行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缴学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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