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黑龙江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专业全省高级职称及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3〕16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全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及省直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地)、县(市)人社局、水务局水利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黑龙江水利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专业全省高级职称及省直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直各有关单位,厅属各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3〕16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全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及省直中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5号)中《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评价标准。

二、相关政策规定及要求

(一)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3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二)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考试及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加快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三)申报人员为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按照省人社厅《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5号)执行,提交《岗位任职合格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政策,根据国家《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规〔2020〕3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即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别职称。省人社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12号)与上述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统一规定为准。

(五)在边境地区(18个边境县,抵边林场、农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原有职称评聘标准的基础上,可提前一年申报参加高一级别职称评审。

(六)继续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制度,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73号)有关规定执行。申报基层职称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系指在县级及以下企事业单位、地处县域的省市直属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七)严格执行申报人员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八)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核查,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九)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政策标准,优化服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做好申报推荐、材料审核、评审管理、公示确认等相关工作。

(十)申报人员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址:,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

(十一)《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要求,“第十四条 高级工程师  三、工作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三:(一)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咨询、施工、质监、监理、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等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前5名)1项;中型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前3名)2项;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负责人或分项负责人3项。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被主管部门采纳、批准。(二)江河湖库防汛、抗旱、灌溉、排涝、水文水资源等专项工作负责人2项或分项负责人3项,专项技术报告被主管部门采纳。”和“第十五条 正高级工程师  三、工作业绩成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四:(五)全省水利发展规划负责人1项或分项负责人2项;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全省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灌涝区规划、水文水资源等省级水利专项规划负责人2项或分项负责人3项;大型水利工程规划、勘察、设计、咨询、施工、质监、监理、建设管理和运行管理等项目(技术)负责人1项或分项负责人3项,或中型项目(技术)负责人3项或分项负责人5项,或小型项目(技术)负责人5项。以上业绩其中之一,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或被主管部门采纳、批准。(六)江河湖库防汛、抗旱、灌溉、排涝、水文水资源等专项工作负责人5项,专项技术报告被主管部门采纳。”。如提供上述业绩成果,但未提供“主管部门验收、采纳、批准”等文件佐证,此项业绩视为无效业绩。

三、申报材料和组卷要求

(一)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

《拟评人员名册》(附件1)一式2份。

(二)申报人员呈报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注明主副表,不装订入册。基层、改职、边境人员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基层”“改职”“边境”字样。

2.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及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表》(平台打印)。

3.学历证书。

4.申报人员为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且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提供《岗位任职合格证明》(附件2)。

5.同级改职人员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附件3)。

6.现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水利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申报人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企业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原件。

8.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须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附件4)。

9.高技能人才申报须提供证书,填写《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附件5)。

10.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材料,按照《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要求提供。提供的个人业绩材料在标有申报者姓名的页面,需要推荐单位盖章。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个人档案归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管理的,工资兑现审批表等存放在档案中的材料无法提供原件时,可由所在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组织或人社部门的印鉴。

(三)材料组卷装订要求

基本材料(一卷)和业绩成果材料(二卷)分别装入档案袋,每个档案袋正面须粘贴《呈报材料目录》(附件6、附件7),材料内容名称和份数要与档案袋内材料一一对应。为了防止材料丢失,请用加厚档案袋并用胶带粘贴牢固,档案袋开口处不要封住。

1.基本材料(一卷)

按照申报人员呈报的材料序号2-9号的顺序装订,为防止证件丢失,证书等需要固定在A4纸上,再将A4纸连同其他需要装订的材料装订成册。《评审表》不需要装订入册,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即可。

2.业绩成果材料(二卷)

业绩成果材料按照《黑龙江省工程系列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中,工作业绩成果应具备条件的顺序装入档案袋,且与《呈报材料目录》顺序一致。

(四)附件下载

附件1-8请登录黑龙江省水利厅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2022〕457号),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200元/人。

六、申报材料报送及取回时间和地点

申报材料要以市(地)、省直部门和厅属单位为单位统一报送,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排时间报送(详见附件8)。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9月4日至9月8日。

取回材料时间:2023年9月22日。

地点:黑龙江金谷商务酒店二楼阳光厅(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18号)。

联系人:王舒玥;

电话: -。

附件:1.拟评人员名册

2.岗位任职合格证明

3.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4.流动人员审查表

5.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表

6.呈报材料目录(基本材料)

7.呈报材料目录(业绩成果材料)

8.申报材料报送时间表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23年7月25日

21世纪的今天,社会已经由重视科学技术为主发展到以人为本的时代,教育作为培养和造就社会所需要的合格人才以促进社会发展和完善的崇高事业,自然应当全面体现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因此,现代教育强调以人为本,把重视人水利工程职称评定,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提升和发展人的精神贯注于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全方位,它更贯注人的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更注重开发和挖掘人自身的禀赋和潜能,更重视人自身的价值及其实现,并致力于培养人的自尊、自信、自爱、自立、自强意识,不断提升人们的精神文化品味和生活质量,从而不断提高人的生存和发展能力,促进人自身的发展与完善。鉴于此,现代教育已成为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手段,成为综合国力的基础并日益融入时代的潮流之中,倍受人们的青睐与关注。

本机构代评中高级工程师公有制职称水利工程职称评定,2020年吉林省中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条件及申报程序,资格评定后,分别由相关省、市(部分是区)人事职称部门负责评审及发放。省人事厅、人事局及地市州人事局的职称,带人事局批文。保证真实合法,职称资格证可上官网查询,正规审批;备案,保证证书其法律效力。

申报对象

非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施工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2020年职称评审专业分类:

1、 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路桥工程师等。

2、 机械、自动化类 :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等。

3、 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等。

4、 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等。

5、 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等。

6、 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等。

7、 园林、园艺:农艺师、园艺师、园林设计工程师等。

8、 船舶、冷冻:船舶技术工程师、冷冻工程师等。

9、 经济师分类: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工资、农业经济、运输经济、财税金融、统计师、审计师等。

水利工程职称评定

10、会计师分类:会计、财务管理、财务会计等。

2020年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5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

2020年申报材料要求:

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按规定的要求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 学历证书复印件;

2 二寸彩照一张;

3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培训工作经历);

4 身 份 证复印件(2面);

5 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相关材料(单位证明);

6 相关成绩、论文。

2020年工程师职称评审评定周期及颁发部门 周期:至报名日期1-3个月,评审及发放机构:分别由相关省;市(部分是区)人事职称部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职改办(职称改革小组)负责办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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