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
开始啦!
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快@你身边的水利人
一起来看看——
一、申报条件与对象
申报人员应符合《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评审规则》(浙水人〔2023〕23 号,以下简称《评价条件》)规定的申报条件。文件详见浙江省水利厅官网(网址:)。再次申报者,需要提供最近一次申报以来新增业绩材料,不得凭借相同业绩重复申报。职称申报评审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对于人事隶属关系在我市,但三者不在一个地区的人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所在单位申报。被派驻市外工作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 2023年12月31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每人提交不多于5项工作业绩,按层次(级别)从高到低排序。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材料规范真实,复印件需签署“核对无误”字样,由验证人签名,并注明验证时间,加章单位公章。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上传个人材料应清晰准确,避免出现漏报、错报、未放指定位置等情况,由此导致的后果由申报人员和推荐单位自行承担。
(二)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浙江省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水人〔2017〕45号评审水利水电职称,网址:)《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衢市人社发〔2019〕91号,网址:
.html)要求,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学时规定,作为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申报高级职称的,提供2019以来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申报中级、初级职称的,提供与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相符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如:本科学历人员申报中级的,提供2020-2023年近4年学时证明),2023年公需科目不得少于18学时。一般公需科目可在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网址:)上学习。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可通过“浙水安澜”(网址:
#/?=1),进入浙江省水利人员在线学习系统进行学习,也可通过线下学习(培训、考试)、发表水利类论文著作、水利类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等方式取得相关学时。线下学时认定由申报人员所在县(市、区)初评委认定。
(三)年度考核要求
提供与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相符的年度考核情况(如:本科学历人员申报中级的,提供近4年年度考核情况)。高技能人才应提供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情况。
(四)学历认证要求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2001年以后取得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人员,可自动提取相关信息;2001年以前或不能自动提取的,须在建立业绩档案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登记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材料。
(五)考评结合要求
按照《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方案》(浙人发〔2009〕66号)要求,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除标志性业绩申报外,须参加全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成绩3年有效并作为评审重要内容之一。申报人员应通过“申报管理平台”上传考试合格证明材料(取近3年最高分)。
(六)社保证明要求
本省内申报人员无需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由系统自动获取人力社保部门相关数据。如在外省缴纳社保的申报人员,需由个人提供省外缴纳社保的相关凭据,从“其他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
(七)评聘结合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根据空缺岗位数和工作需要,在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推荐参加评审。推荐单位须提前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服务管理系统”中确定岗位信息。
(八)省外证书调入认定
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应在“申报管理平台”上办理职称认定(调入人员),经所在地人社部门认定后才能参评。省内市外调入人员申报晋升的,不需要重新确认,但需提供市外公布文件、评审表。
(九)职称初定
按照《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2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22〕2号)文件执行。全日制毕业生和成人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在所学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定年限,经考核合格,可登录“申报管理平台”进行在线申报。
本通知未涉及的问题,按市人力社保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2023年度水利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应在申报前先行建立个人业绩库评审水利水电职称,快看!2023年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开始啦,并经所在单位审查通过)、用人单位审核、初评委评审推荐等程序上报市水利工程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 “中评委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实名注册、个人申报,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在线扫码签名承诺。
扫描二维码前往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各推荐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单位内部进行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申报管理平台”。
(三)初评委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初评委(当地水利主管部门)登录管理平台(网址:jsp)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和往年一贯做法,经各初评委会同当地人力社保部门逐级审核、确认、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陆账号相同,需自行注册。具体申报办法、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1、2(点击文章最后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查看)。
四、申报时间
高级职称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县(市、区)初评委、人力社保局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中级、初级职称网上个人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23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3日,县(市、区)初评委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高级工程师其他要求详见省水利厅官网:()
五、各地受理咨询电话
市本级:、
柯城区:
衢江区:
龙游县:
江山市:
常山县:
开化县:
素材提供:局办公室、市水利服务保障中心
工资总额的管理
1、坚持按劳分配、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在体现劳动效率和效益同时,兼顾内部公平,着力构建和谐分配关系。
2、坚持宏观调控与微观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工资总额的使用实行宏观调控、分类分级管理,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自主分配作用。在发挥市场对企业收入分配基础调节作用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衔接,合理调节企业间、企业内部各类人员的收入分配关系。
3、坚持效益导向,量入为出、能高能低的原则。企业工资增减与企业效益增减联动,注重企业的成长性与盈利性,保持企业营业收入的稳定增长和利润水平的持续增长,保障企业工资水平的稳步提高。
4、坚持职工工资水平与企业竞争力相适应原则。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战略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等因素,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公司总部整体工资制度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做到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利益相结合。
2、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适当合理拉开不同岗位之间的分配档次。
3、将职工收入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水平相结合,增强职工的团队意识、责任感和危机感。
4、将职工收入水平与本人贡献大小相结合,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体现劳动差别评定电力工程职称,打破大锅饭,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执行年薪制
根据年薪制管理办法评定电力工程职称,中国电力建设集团 职称评审,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定成员企业负责人基薪水平,落实薪酬制度相关规定;财务管理部负责核定成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倍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根据年度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结果核定成员企业负责人的分配系数,负责接收成员企业负责人薪酬手册的报备和核定;审计部负责成员企业负责人任期目标的审计评估工作,出具风险抵押金的兑现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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