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语:
企业最根本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和提高盈利能力,作为同样是施工企业的EPC工程总承包商,因其涉及项目的复杂性、社会性、一次性等特点,对于如何提高其盈利能力一直是业界人士始终在探讨和实践的方向,也是工程项目管理者和研究者普遍关心的共同话题之一。
一、EPC在实现其利润方面的特点
EPC即(工程)、(采购)和(施工)三个英文单词的首字母缩写,指的是全过程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服务。具体讲就是EPC工程总承包商受业主的委托,按照EPC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服务。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在EPC模式下,一方面可充分利用工程总承包商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丰富经验,将建设单位从其不熟悉的工程建设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作为EPC的凸显的特点,就是将设计、采购、施工与试运行(试车)实现有机融合,在充分发挥设计人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EPC采购的规模优势,再结合施工单位的丰富施工经验,使工程建设既合理又经济,确保EPC承包商实现合理的经济效益,确保项目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实现EPC项目的成功。
二、EPC项⽬的主要盈利模式
1、专业技术带来收益:
EPC模式下的一大特点,就是EPC工程总承包拥有综合性的技术优势。在这种优势下,总承包商可以为项目提供高质量的设计和施工服务,从而获得专业技术带来的收益。具体地讲就是:EPC工程总承包商通过强调和充分发挥其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从设计阶段开始介入EPC的项目管理工作,这更有利于总承包商充分理解业主要求及项目功能要求,对EPC项目有一个整体性的把控。同时,总承包商还可以利用其技术优势,提前进行招采策划,为施工图设计提供设备及材料的基本参数,避免或减少建设过程中的返工及资源浪费,为项目的增效提供有力保障。
2、设计优化带来经济效益:
根据EPC项目特点,设计优化往往在为业主创造更大价值的同时,也提升了EPC项目总承包方的创效能力。具体地讲,在EPC模式下,由于全部的施工设计工作均由总承包单位来完成,这样设计人员就能在设计工作中,通过设计理念创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采用,通过设计优化、施工优化、管理优化提升项目整体品质,在为业主创造品牌效应的同时,为总承包方实现经济效益创造有利条件。
3、采购分包差价产生收益:
在EPC项⽬的招采环节,由EPC总承包⽅完全选择采购所需设备与分包商,可以从如下三个⽅⾯来获取差价收益:
(1)在采购⽅式上业主单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EPC项目的利润从何而来?,可通过多种招标⽅式合理组合使⽤来选择分包、供货商,利⽤供应商之间的竞争来增加价格谈判的优势,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
(2)承包商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与供应商签订长期的框架合作协议,以获得更有竞争力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以此来降低项目的采购成本。
(3)通过对拟采购材料与设备质量的严格把控,减少在施工过程中不必要的返工与修复的成本,以提高项目的整体利润。
需要注意的是:有时业主会指定分包商和关键设备供货商,可能使EPC工程总承包商丧失其在价格方面的谈判优势,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与业主的谈判,争取在其他方面获取利润空间。
4、设计与施工联动的收益:
EPC项⽬的管理收益主要体现在全过程的项⽬管理与成本控制上,设计与施工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是加强项目管理联动的基础。项目设计团队与施工团队之间的密切合作,使设计人员能及时了解施工的实际情况和需求,以便在设计过程中考虑施工可行性和效率。同时,施工团队及早参与设计过程,为设计提供实际经验和合理化建议,以确保施工图设计能够在施工中顺利实施。
5、风险管理成为提高利润的关键:
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风险总是无法避免的。EPC工程总承包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合同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这就需要EPC总承包商对项目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并付诸实施,以避免因风险事件对项目进展和利润产生的负面影响。与此同时,EPC工程总承包商也可以通过购买适当的保险,与客户和供应商签订合理的合同来转移和控制风险,通过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体系和实施项目风险管理措施,来降低风险事件对EPC项目利润产生的不利影响。
结语:
总之业主单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提高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利润是一个系统性管理工作,这就要求EPC承包商从招标阶段就要进行精细化的项目管理、实施设计与施工有机融合、合理控制工程成本、优化项目资源、实施风险管控、全面提升项目质量和客户满意度等。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帮助EPC工程总承包商在提高项目品质的同时,实现项目利润的最大化。
epc总承包主体工程可以分包吗,施工总承包可以将主体工程分包吗
一、施工总承包可以将主体工程分包吗
建筑的总承包商是不可以把主体工程分包给分包商的,主体工程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施工。具体规定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第二十五条实际施工人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对其造成损害为由,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总包单位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具体内容见下文。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epc总承包主体工程可以分包吗,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筑工程由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防水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工程、智能建筑系统等分部工程构成。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涉及建筑工程的安全。
小编认为epc总承包主体工程可以分包吗,施工总承包可以将主体工程分包吗,前述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结构”应包含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
总包单位分包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属于违法分包,订立的分包合同无效;
总包单位经建设单位认可后将其他工程分包给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的,订立的分包合同有效。
桩基工程是地基与基础工程的子分部工程,属于主体结构工程。
总包单位分包桩基工程的,分包合同无效。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是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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