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宜宾市中心血站召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会。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卫健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郑州市720重大自然灾害调查报告”,并对2022年血站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血站质量体系持续改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规划、细化和量化。
血站党总支副书记、站长胡可认为,在日常的采供血工作中,通过组织站级和科室培训,以及每月质量安全巡查、每季度质量分析会、每年度内审管评等活动,全站职工对安全生产和质量体系的理解掌握不断加深,规范操作意识持续深化,安全生产融入到质量体系运行之中,全市医疗临床用血的安全有了更大的保障。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据悉,血站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将隐患排查常态化,送血车和采血车的事故发生率长期保持在零发生状态。严格体系运行,提高员工素质、高效优质服务、确保血液安全,现已成为全体员工遵循的质量方针。
血液的质量安全是血站安全生产的核心内容,把安全生产融入到质量体系运行之中,是确保全市医疗临床用血安全的重要内容。据了解,血站质量体系从2012年首次投入运行以来,到目前已先后进行了8次修订和完善,并在日常的采供血工作中得到了持续改进。2021年7月,血站新的/0版质量体系正式颁布并实施运行,在改版编写过程中,各科室员工积极参与、踊跃讨论,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得到提升,科室的质量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为确保全市医疗临床用血和血液安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总体上,质量体系与现阶段血站的业务管理工作相一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融入体系建设之中 宜宾血液安全有了更大保障,具有适宜性、有效性和充分性,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防风险、保安全 树牢安全意识
在谈到临床用血有质有量工作时,胡可介绍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下,全站职工通过积极开展培训、全员核酸检测、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打卡、规范个人防护等措施,全力保障了疫情期间的临床用血需要。” 在介绍疫情防控常态下的血液质量安全工作时,血站业务科科长卿小玲说:“全站职工坚持以《血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消毒及防控工作指南》《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等规范为指导,认真规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确保了采供血工作的正常和安全开展。”
站领导对外采进行了安全全面检查
安全生产是确保全市采供血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和条件。在现行的质量体系运行周期内(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血站共采血人次,采血量1562万毫升,同比分别增长10%和6.9%;采集单采血小板1401人次,采集稀有血型142人次;成分制备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向医疗机构提供经检测合格的安全血液共计个单位。在此期间,血站还向省内外采供血机构支援应急保障血液2742个单位。在采供血量稳步提升、再创新高的同时,全站未发生任何输血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责任差错事故,确保了一方平安。(曾理)
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德州市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起底专项行动
4月12日,市安委会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拉网式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自该日起至6月30日,我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起底专项行动,以此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
对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调查摸底,掌握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底数,有效解决当前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底数不清、现状不明的监管痛点,夯实安全生产分类监管基础;对每家生产经营单位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直接监管部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般性生产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对象范围
本方案所指的生产经营单位为经依法注册登记,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及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既包括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又包括规模以下生产经营单位(含小微企业)。
实施步骤
即日起迅速开展动员部署、调查摸底、隐患排查、持续提升等工作。
动员部署阶段
(自4月12日起至4月15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是本次安全生产拉网式大起底专项行动的实施主体,要进行细致的安排部署,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成立工作专班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德州市开展安全生产拉网式大起底专项行动,明确实施路径、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内容,各县(市、区)充分发挥县(市、区)安办牵头抓总作用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发动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力量,条块结合,齐头并进,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
调查摸底阶段
(2022年4月16日至5月20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要安排专人,深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摸排调查,逐一核实清楚生产经营单位和建设项目的名称、场所地址、从业人数、主要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重点排查确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生产经营状态、所属行业分类、营业执照是否处于有效期,认真填写《企业安全档案登记表》《建设工程项目登记表》。调查摸底既要对已掌握信息进行校验,又要对缺失信息进行补充。经调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及时进行变更、纠错。调查摸底过程中如发现未列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将其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指导和监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市安委会《德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德安发〔2021〕14号)职责分工,逐一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调查摸底结束后,要将相关信息汇总,填写《企业安全档案汇总表》《建设工程项目汇总表》。
隐患排查阶段(2022年5月21日至6月30日)
各县(市、区)和市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要在调查摸底的同时,按照《隐患信息登记表》将近两年来各级督导、巡查、执法检查等(生产经营单位自查隐患除外)发现的安全隐患全部录予以登记建档。同时,对近两年来以及今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直接监管责任部门按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登记表》及时登记建档。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持续提升阶段
(长期进行)
2022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也是巩固提升年,这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一项打基础、抓根本,管长远的重要工作,各级各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分析本行业领域发现的共性突出隐患问题,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拉网式大起底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要常态化持续进行,对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坚持随时检查、随时登记建档,立即落实整改责任。要深化安全生产规律性研究、关联性分析,加强重大危险源和隐患监测监控、预测预警,运用现代管理方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加强督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各级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每月汇总通报工作进度,视情况组织实地督查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调查不实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问责。(通讯员:毛卫东 侯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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