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评估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周密性,验证应急预案应对可能突发紧急情况的适应性,发现应急预案的不足,找出应急管理需要改善的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
条文释义
《新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名词解释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事先制定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责任及协调等方面的方案和计划,是对特定的潜在事件和紧急情况发生时所采取措施的计划安排,是应急响应的行动指南。
应急演练: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依据有关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的活动。
应急演练的目的
01
检验预案
发现应急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考证培训机构,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02
完善准备
完善应急管理标准制度,改进应急处置技术,补充应急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能力。
03
磨合机制
完善应急管理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协调配合能力。
04
宣传教育
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参演和观摩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05
锻炼队伍
熟悉应急预案,提高应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事故的能力。
应急演练的分类
应急演练按照演练内容分为综合演练和单项演练,按照演练形式分为实战演练和桌面演练,按目的与作用分为检验性演练、示范性演练和研究性演练,不同类型的演练可相互组合。
01
综合演练
针对应急预案中多项或全部应急响应功能开展的演练活动。
02
单项演练
针对应急预案中某一项应急响应功能开展的演练活动。
03
桌面演练
针对事故情景,利用图纸、沙盘、流程图、计算机模拟、视频会议等辅助手段,进行交互式讨论和推演的应急演练活动。
04
实战演练
针对事故情景,选择(或模拟)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设备、设施、装置或场所,利用各类应急器材、装备、物资,通过决策行动、实际操作,完成真实应急响应的过程。
05
检验性演练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应急准备的充分性、应急机制的协调性及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而组织的演练。
06
示范性演练
为检验和展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得具有较强指导宣教意义的规范性演练。
07
研究性演练
为探讨和解决事故应急处置的重点、难点问题,试验新方案、新技术、新装备而组织的演练。
应急演练的工作原则
01
符合相关规定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组织开展演练。
02
依据预案演练
结合生产面临的风险及事故特点,依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
03
注重能力提高
突出以提高指挥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准备能力组织开展演练。
04
确保安全有序
在保证参演人员、设备设施及演练场所安全的条件下组织开展演练。
应急演练的基本流程
应急演练实施基本流程包括计划、准备、实施、评估总结、持续改进五个阶段:
01
计划
需求分析
全面分析和评估应急预案、应急职责、应急处置工作流程和指挥调度程序、应急技能和应急装备、物资的实际情况,提出需通过应急演练解决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确定应急演练目标,提出应急演练的初步内容和主要科目。
明确任务
确定应急演练的事故情景类型、等级、发生地域,演练方式,参演单位,应急演练各阶段主要任务,应急演练实施的拟定日期。
制订计划
根据需求分析及任务安排,组织人员编制演练计划文本。
02
准备
成立演练组织机构
综合演练通常应成立演练领导小组,负责演练活动筹备和实施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工作,审定演练工作方案、演练工作经费、演练评估总结以及其他需要决定的重要事项。演练领导小组下设策划与导调组、宣传组、保障组、评估组,根据演练规模大小,其组织机构可进行调整。
编制文件
a.工作方案:演练工作方案内容包括目的及要求、事故情景、参与人员及范围、时间与地点、主要任务及职责、筹备工作内容、主要工作步骤、技术支撑及保障条件、评估与总结。
b.脚本:演练一般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按照应急预案进行时,根据工作方案中设定的事故情景和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程序开展演练工作。演练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编制脚本安全管理事项及内容,如编制脚本,一般采用表格形式,主要内容包括模拟事故情景、处置行动与执行人员、时间安排、视频背景与字幕、演练解说词、其他。
c.评估方案:演练评估方案内容包括演练信息、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程序、附件。
d.保障方案:演练保障方案应包括应急演练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及责任部门、应急演练意外情况中止条件与程序。
e.观摩手册:根据演练规模和观摩需要,可编制演练观摩手册。演练观摩手册通常包括应急演练时间、地点、情景描述、主要环节及演练内容、安全注意事项。
f.宣传方案:编制演练宣传方案,明确宣传目标、宣传方式、传播途径、主要任务及分工、技术支持。
工作保障
根据演练工作需要,做好演练的组织与实施需要相关保障条件。保障条件主要内容包括人员保障、经费保障、物资和器材保障、场地保障、安全保障、通信保障、其他保障。
03
实施
现场检查
确认演练所需的工具、设备、设施、技术资料以及参演人员到位。对应急演练安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认,确保安全保障方案可行,所有设备、设施完好,电力、通信系统正常。
演练简介
应急演练正式开始前,应对参演人员进行情况说明,使其了解应急演练规则、场景及主要内容,岗位职责和注意事项。
启动
应急演练总指挥宣布开始应急演练,参演单位及人员按照设定的事故情景,参与应急响应行动,直至完成全部演练工作。演练总指挥可根据演练现场情况安全管理事项及内容,【安全课堂】第8期:如何有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决定是否继续或中止演练活动。
执行
a.桌面演练执行:在桌面演练过程中,演练执行人员按照应急预案或应急演练方案发出信息指令后,参演单位和人员依据接收到的信息,回答问题或模拟推演的形式,完成应急处置活动。
b.实战演练执行:按照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开始应急演练,有序推进各个场景,开展现场点评,完成各项应急演练活动,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宣布结束与意外终止应急演练。
演练记录
演练实施过程中,安排专门人员采用文字、照片和音像手段记录演练过程。
中断
在应急演练实施过程中,出现特殊或意外情况,短时间内不能妥善处理或解决时,应急演练总指挥按照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指令中断应急演练。
结束
完成各项演练内容后,参演人员进行人数清点和讲评,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04
评估总结
评估
按照AQ/—-2015中7.1、7.2、7.3、7.4要求执行。
总结
a.撰写演练总结报告: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根据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现场总结材料,对演练进行全面总结,并形成演练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可对应急演练准备、策划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分析。参与单位也可对本单位的演练情况进行总结。演练总结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基本概要、演练发现的问题以及取得经验和教训、应急管理工作建议。
b.演练资料归档:应急演练活动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将应急演练工作方案、应急演练书面评估报告、应急演练总结报告文字资料,以及记录演练实施过程的相关图片、视频、音频资料归档保存。
05
持续改进
应急预案修订完善
根据演练评估报告中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按程序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应急管理工作改进
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根据应急演练评估报告、总结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应急演练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演练组织单位应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并跟踪督查整改情况。
END
交通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最新!2022年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安师配备标准解读(政策梳理汇总)
文件要求
1、现行《安全生产法》(2021版)
第二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 第三款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九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2、《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相应专业类别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2年内,金属冶炼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中的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应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第十五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6、电力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公司、省公司级单位和省公司级单位所属的检修、运行、发电、施工、煤矿企业(单位)以及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应设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执行公司“三集五大”体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指导方案。省公司级单位所属的电力科学研究院、经济技术研究院、信息通信(分)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培训中心、综合服务中心等下属单位,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两级单位所属的建设部、调控中心、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及其二级机构(工地、分场、工区、室、所、队等,下同)等部门、单位,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两级单位所属业务支撑和实施机构下属二级机构的班组应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第九十二条 第四款 (四)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应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设有兼职安全员。
7、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规定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2018年4月30日)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第六条 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其他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第七条 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对于30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对于300辆以上客运车辆的,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
8、2020年4月,国务院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提到,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装卸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分别至少有 2 名、1 名具有中级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其中储存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 15%左右并逐步提高。
9、2019年2月1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关于推广使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图册》的通知。表明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10、2019年4月2日,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不得低于30%。
11、部分地区行业要求100%配备注安师
① 近日吉林省发布《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重点任务推进工作方案》,其中提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储存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100%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② 多省陆续发文目前北京市、吉林省、浙江省等多个省市连续发文,要求相关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率达到100%。
③ 担任安全总监的前提是注安师
目前北京市、河北省、山东省、湖北省、深圳市、江苏省等地区省份推行安全总监制,安全总监的任制要求必须是注册安全工程师
处罚案例
案例一
企业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被处罚!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开出了一张罚单,罚款元!原因是:未按照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这意味着要求相关行业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率达到100%不是纸上谈兵。
案例二
企业因未规范配置安全员被罚
2018年6月1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一家安全员配备不合规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北京市大兴一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配套幼儿园项目,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人员为215人,但施工现场仅设置了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该《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责令中冶昌盛(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期3日内改正,处1000.00元的罚款(京建法罚简(市)字 [2018]第号)。
案例三
2019年8月6日,宜兴市应急管理局检查无锡某齿轮制造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宜兴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元的行政处罚。
注安待遇
多省已明确,中级注安师=中级职称
各地注册安全工程师匹配技术职称一览表
且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
另:近日汕头高新区管委会发布《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促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通知,文中明确:
对新引进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技能等级以上人才,且从事该专业领域工作,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在该单位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2.4万元,最长连续补助2年。
在人才提升方面,对在区内企业工作期间获得相应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的,最高给予2万元补贴。
而全国统一考试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就是中级职称,作为新引进人才交通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按照相关规定交通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系统,最新!2022年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注安师配备标准解读(政策梳理汇总),可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2.4万,最长连续补助2年,即4.8万。
除此之外,申请过个税的人都了解考什么证赚钱多,在个税专项附加扣减中,能够申请继续再教育专项附加扣减。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就归属于继续再教育专项附加扣减中专业技能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再教育的一种。依据要求,专业技能工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再教育、技术专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再次教育支出,在获得有关资格证书的本年度,依照每一年3600元预算定额扣减。
点击查看更注安待遇
报考事项
一、202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提到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调整至10月29、30日。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由各省组织考试,时间不统一。
二、202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
①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
3、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4、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
5、具有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
6、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②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3、2022年报名网址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中 国 人 事 考 试 网 (/)(报名未开始)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您所在省的人事考试网考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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