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2022年7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责。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编制消防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
(四)支持和保障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技术服务和物防、技防等工作;
(五)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或者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 第十三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组织、指导、督促本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消防工作;
(二)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三)利用城市网格化等综合管理平台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四)组织做好火灾事故善后处理相关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 第十四条
消防救援机构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2022版,普法专栏||《安徽省消防条例》消防安全责任,监督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依法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和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三)开展消防法律、法规宣传,组织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管理或者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根据需要指导单位开展消防演练;
(四)依法开展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
(五)组织、指挥、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六)参加政府统一领导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推广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 第十五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 第十六条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第十七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生产、流通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 第十八条
公安派出所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等职责。
◆ 第十九条
教育、经济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邮政、宗教事务管理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本系统、行业的特点考什么证赚钱多,有针对性地对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 第二十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在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疏散人员,扑救初期火灾。
◆ 第二十一条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六)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具体要求由省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规定。
◆ 第二十二条
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履行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管理本单位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五)自行或者委托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并自评估完成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报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
(六)积极应用消防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测、物联网技术等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2022版,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三条
从事家庭生产加工、农家乐、民宿等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农家乐、民宿的消防安全要求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 第二十四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的,产权单位提供的建筑物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的单位应当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 第二十五条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管理区域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承接物业管理时,查验共用消防设施的完好状况,做好查验、交接记录,并告知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及时告知全体业主,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制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消防档案,明确具体部门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记载消防档案;
(三)定期对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进行维护管理,保持完好有效;
(四)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存放和充电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加强管理;
(五)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业主、使用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依法处理;
(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物业服务企业发现管理区域内公共消防设施损坏,需要动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的,按照国家和本省住宅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
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由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代管或者指定单位管理。
◆ 第二十六条
高层建筑的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应当配备必要的人员、场所、器材装备,定期进行消防技能培训和演练。
◆ 第二十七条
个人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积极接受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参加消防演练,提高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电子版,国务院安委办曝光10起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岩红
车辆严重超员载客、新聘用人员未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渔船故意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为引领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痼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排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电子版,国务院安委办8月31日对外公布一批今年以来各有关部门报送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一、辽宁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严重超员载客案
2021年6月,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道路上检查时发现,辽宁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一辆大型客车严重超员载客,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47人,实际载客人数为81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72%。
经调查认定,上述行为属于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行为,实际线路经营人和驾驶员共同实施上述行为。根据刑法规定,驾驶人、实际线路经营人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驾驶人驾驶营运车辆严重超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二、山西诺维兰集团运城汽车运输公司对新聘用人员未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案
2021年2月,山西省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在对山西诺维兰集团运城汽车运输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已上岗的新聘用从业人员未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上述行为,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要求,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规定。运城市交通运输局给予山西诺维兰集团运城汽车运输公司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闽狮渔渔船故意拆卸安全救助终端设备逃避监管案
2021年1月,福建省石狮市农业农村局通过渔船动态监控管理系统发现闽狮渔渔船轨迹信息存在异常,随即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经查,闽狮渔渔船于2021年1月7日从广东神泉渔港出海,出海前将北斗示位仪拆卸并放置于广东神泉渔港内,随后进入相关海域作业;2021年1月10日,该船返回福建东山渔港,并将北斗示位仪由广东神泉渔港车载运送到福建东山渔港,重新安装以逃避执法检查。
上述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十九条“渔业船舶应当安装安全救助终端设备,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的规定。石狮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办法规定,给予闽狮渔船长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沪浦渔、沪浦渔船长未按规定保证渔业船舶符合最低配员标准案
2021年4月,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执法总队在接到上海市公安局边防和港航公安分局移送的案件材料后,立即对其中涉及的未按规定保证渔业船舶符合最低配员标准的行为展开调查。经查,沪浦渔、沪浦渔船于2021年4月1日在杭州湾水域上海段从事鳗苗捕捞生产,沪浦渔船上缺少1名三级轮机长,沪浦渔船上缺少1名助理船副和1名三级轮机长,均不符合最低配员标准。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及渔业船舶、渔港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沪浦渔船长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沪浦渔船长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四川曙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隧道工程施工存在安全隐患案
2021年1月,山东省淄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淄博市沂源县S220沂源芝芳至张良段改建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彩板峪隧道(四川曙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施工中存在隧道施工进洞人员登记表与洞内施工人员不符、隧道内采用烧炭的方法对混凝土进行保温等安全隐患。
淄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给予四川曙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给予该公司派驻现场负责的项目主管人员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常安液化气站违规充装超检验有效期气瓶和报废气瓶案
2021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凉城县荣升石油液化气经销站进行暗访检查时发现,1辆运输车运输超检验有效期气瓶和报废气瓶入站充装,当场查获已充装超检验有效期气瓶47只、报废气瓶8只。
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规定,依法给予凉城县常安液化气站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天津市武清区明轩燃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活动案
2021年1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电子版考什么证赚钱多,国务院安委办曝光10起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现场检查发现,天津市武清区明轩燃气有限公司当日6台充装秤中显示共进行了42瓶次充装,而电子充装系统显示当日充装记录为10瓶次。经调查,该公司当日对32支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气瓶进行了充装,未记录相关信息。
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给予天津市武清区明轩燃气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亚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航空器技术记录管理不规范案
2021年3月,民航局三亚监管局在亚龙通航海棠湾广场临时起降点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2021年2月至3月期间,亚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所属的B-70G7/R44型直升机技术管理不规范。一是未严格填写飞行记录。3月18日至3月29日该直升机连续12个日历日开展了飞行,但飞行记录本内容均为空白。此外,有5个日历日填写了飞行数据,但当班机长(授权的责任适航整机放行人员)未在飞行记录本“签署放行栏”签字。二是该直升机的飞行记录本复页未按规定在地面保存。
民航局三亚监管局按照《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R3)第91.1609条规定,依法给予亚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9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江西省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施工案
2021年1月,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对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反映的江西省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施工情况进行调查。经查,2021年1月25日至30日期间,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征得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且未签订安全协议的情况下,擅自在沪昆铁路908公里375米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穿越线路进行定向钻施工,导致铁路路基排水沟破损,影响铁路路基稳定。
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新余市公用事业投资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案
2021年1月,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在深圳市T201-0122宗地项目一期主体工程现场检查时发现,工程施工单位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有三名架子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以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工程建设与建筑业类)》B401.94.7的规定,给予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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