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注册城乡规划师,关于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5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0〕28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5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0〕28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7日9:00至8月17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7日  9:00—11:30  城乡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18日  9:00—11:30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乡规划实务

(二)考试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城乡规划实务》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考生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注册城乡规划师,关于2020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须在3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规定的年限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经考后资格核查发放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

(三)考场设置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选择在重庆市参考的考点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考试级别为“免一科”考试条件:

符合上述第5项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考试级别为“免二科”考试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四)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报考条件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报考条件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学位等同。

(五)报考条件中“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括“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括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通过专业评估(认证)院校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已发布。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原则及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一)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考试报名采取报名系统在线核验和人工核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我中心将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经复核(审核)未通过的,合格成绩不能使用。

(三)虚假承诺处理

1.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照资格审核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照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2. 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经在线核验或者人工核查后,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 无效处理。

3. 应试人员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 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核查报考人员的身份、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建立失信应试人员黑名单制度,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四)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或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本次考试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服务平台中的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报名系统将自动对报考人员填写的身份、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核验完成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注册城乡规划师报名条件注册城乡规划师,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

在线核验需要一定时间(原则上24小时内),请报考人员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如遇照片上传或维护、学历学位信息修改、个人联系方式修改、报名信息修改等信息填报问题,可按照报名系统中“考生报考指南”进行操作。

(二)核验状态

1.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核验”的,可在注册完成或补充学历学位信息的24小时后,登录系统查看核验状态。

2.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

(三)信息填报并签署承诺

在线核验结果返回后,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如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

(四)报名信息确认

1. 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通过核验的报考人员,可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完成信息确认。

2. 身份、学历和学位信息“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在核对报名信息无误后,先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按钮,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确认符合”,完成报名信息确认。

上传补充材料说明:

(1)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2)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3)取得军校学历的,考生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电子扫描件。

在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所填报信息的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资格认定,对有效期内全部应试科目合格的考生,在包括考后资格复核在内的任何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其他违纪违规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五)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 8月7日9:00─8月19日17:00。

收费标准: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的《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3元,《城乡规划实务》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7元。新考生(含免试生)收取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时使用的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需要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2205室(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受理。

(六)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0日至10月16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2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成绩查询、资格复核及证书办理

(一)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二)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专业工作年限。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按照虚假承诺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办理资格核查的人员,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

具体复核程序及要求,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请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和“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发布。

(三)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七、考试大纲

2020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大纲沿用《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版。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相关防控要求,保障涉考人员身体健康,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承诺书》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生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关防控措施及要求如有调整,请考生按准考证“注意事项”的要求执行。

九、其它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的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 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十、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 、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

初级城乡规划规划师资格证,资格考试资料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附答案(基础题).doc

资格考试资料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附答案(基础题)单选题(共60A.要与经济和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原则B.要充分考虑防灾减灾、人民防空和通信等需要C.要坚持规划先行原则D.必须坚持发展第一原则【答案】2、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面积(),具体数量指标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分解下达。A.80%以上B.70%以上C.60%以上D.50%以上【答案】B.规划条件包括出让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所有权属、地块使用年限、出让方式、转让条件等C.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条件,应当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D.未确定规划条件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答案】4、根据《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规定,城镇中心区用地应选择地质及防洪排涝条件较好且相对平坦、完整用地,自然坡度宜(A.大于15%B.大于30%C.小于20%D.小于30%【答案】A.本法立法的宗旨和目的B.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机构、权限、审批程序C.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D.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和规划的经济来源【答案】6、根据《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指导意见》,协调过程中退出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在()行政区域内同步补划。

A.乡镇级B.县级C.市级D.省级【答案】A.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监督B.人民代表大会对城市规划的监督C.上一级人民政府对城市规划的监督D.行政监督检查【答案】A.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城市规划法》,该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同时包括广大农村地区B.城乡二元化的规划管理体制适应快速发展的工业化和城镇化需要C.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城乡规划法》D.《城市规划法》贯彻了城乡统筹的原则,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纳入了城乡规划概念【答案】9、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变更程序中,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应当在批准之日起()内重新申请办理《资质证书》。A.1510、根据《消防法》,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A.备案B.预审C.验收D.审查【答案】11、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包括()个部分,如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铁路工程、水利工程、矿山工程等。A.13B.14C.15D.16【答案】12、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以下关于乡和村庄建设规划管理的概念表述不正确的是()A.乡村公益事业建设,系指直接或者间接地为乡村经济、社会活动和乡村居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公益公用事业建设,包括乡村体育设施、乡村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B.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C.乡镇企业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需要发展商品生产,提供社会服务,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调高农民收入、支援农业,推动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D.乡村公共设施,包括乡村文化教育设施、乡村医疗卫生防疫设施、乡村文艺娱乐设施等【答案】13、根据《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下列位于建筑区划内的哪项设施不属于业主共有?(A.城市次干路B.居住小区道路C.小区绿地D.地下停车库【答案】1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2号),该通知规定的有关内容中不包括(A.改进和完善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方法与内容B.各建设厅要按照相关城市体系规划批复的要求,定期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并报国务院备案C.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制度D.充分认识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重要性【答案】15、()要注意对城市市政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用地的保护。

A.城市总体规划B.城市详细规划C.建设项目的选址D.建设项目的用地【答案】16、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初级城乡规划规划师资格证,资格考试资料注册城乡规划师之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题库附答案(基础题).doc,方可向()申请用地,经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A.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规划部门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规划部门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规划部门D.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规划部门【答案】17、根据《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规定,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的基本原则不包括()A.城市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必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B.城市道路绿化应以地被植物为主,地被植物、乔木、灌木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C.修建城市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D.城市道路绿化应符合车行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答案】18、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个实践过程,包括()等环节。A.编制、审批、实施、监督B.实施管理、监督检查C.编制、审批、实施D.实施管理,监督检查、行政复议【答案】A.申报登录在行政法学上是一种认可准入制度,这是法律法规赋予一切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义务的重要前提和基础B.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属于法定概念,指所有历史遗存的城市和村镇C.一旦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就要受到法律保护和必要的资金支持D.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在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还应当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答案】20、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规定,下列关于风景名胜区规划应遵循生态原则表述中不符合相关规定是(A.应分析游览时间、空间范围、游人容量、项目内容、开发强度等因素B.制止对自然环境人为积极作用C.提出限制规定或控制性指标D.控制和降低人为负荷【答案】21、以下有关行政的生效规则描述不正确的是()A.随时生效,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有效力,对相对方随时生效B.受领生效初级城乡规划规划师资格证,行政行为须被相对方受领才开始生效C.告知生效,行政机关将行政行为的内容采取公告或宣告等有效形式,使对方知悉D.附条件生效,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一定的条件,在所附期限到来或条件消除时,行政行为才生效【答案】22、某村建房的住宅地不够用,需申请占用农用地。

农民新建房屋需要宅基地,应该适应下列哪种程序报批?(A.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B.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C.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D.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用地审批手续——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答案】23、申请甲级资质的,由()初审。A.国务院城市规划主管部门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答案】)范围和涉及规划管理对象范围。A.地域B.权限C.法定D.保护【答案】25、关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的规定,出自哪部法律、法规或规范( A.文物保护法B.城乡规划法 C.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D.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答案】 A.法定性B.权威性 C.公开性 D.协同性 【答案】 27、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下列不属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禁止性活动是( A.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活动B.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C.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 D.在历史建筑上刻画、涂污 【答案】 A.建设条件分析及综合技术经济论证B.确定空间布局和景观规划设计 C.提出各地块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D.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 【答案】 A.城市用电负荷——城市内或城市规划片区内,所有用电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的总合 B.城市供电电源——为城市提供电能来源的发电厂和接受市域内电力系统电能 的电源变电站的总称 C.城市电网——城市区域内,为城市用户供电的各级电网的总称 D.开关站——设有高、中压配电进出线、对功率进行再分配的供电设施 【答案】 A.综合标准B.基础标准 C.通用标准 D.专用标准 【答案】 31、根据《公路法》规定,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 )批准。

A.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B.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答案】 A.城乡规划管理是城市政府的一项行政职能B.城乡规划管理包括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 C.城乡规划管理包括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D.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供的城乡规划方案和文本,是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依据 【答案】 33、根据《行政处罚法》,下来不属于行政处罚是()。(2017 A.警告B.罚款 C.羁束 D.没收违法所得 【答案】 A.公路的发展应当遵循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确保质量、保护环境、建设改造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B.公路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与城市建 设发展规划和其他方式的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相协调 C.省道、县道规划由该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报 国务院审批 D.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应当与公路保持规定的距离并避免在公路两侧对 应进行,防止造成公路街道化,影响公路的运行安全与畅通 【答案】 35、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实施管理中,当事人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某些行政行为提出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自受理 申请之日起的( )天内做出复议决定。

A.30 B.40 C.50 D.60 【答案】 A.无法实施历史文物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B.迁移或者拆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须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C.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需要拆除或迁移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报国务院批准 D.不可移动文物已经全部毁坏的,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得在原址重建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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