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通辽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库伦旗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强制性条文、质量终身责任制、技

为深入学习贯彻《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水国科﹝2012﹞546号)及《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

为深入学习贯彻《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管理办法(试行)》(水国科﹝2012﹞546号)及《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试行),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条文》(2020版)和《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贯彻落实的通知》(内水建﹝2017﹞37号)要求,支队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大队于9月13日至9月14日,对库伦旗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开展了强制性条文、质量终身责任制、执行技术标准清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检查人员深入项目建设工地,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对各参建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工程建设执行技术标准清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

检查发现,库伦旗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质量终身承诺制及技术标准清单执行情况整体可控,各参建单位均能较好的梳理各自的项目施工阶段的强制性条文执行目录,并针对性制定检查计划,虽然根据工程进度开展了监督检查,但对应的监督检查记录不够全面到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基本齐全;能够按要求制定工程建设执行技术标准清单,但需注意时效性。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立行立改。

接下来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通辽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库伦旗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强制性条文、质量终身责任制、技,支队将陆续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开展强制性条文、质量终身责任制、执行技术标准清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及时排查存在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做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在建水利工程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工程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保障全市在建水利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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