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5196.doc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2005)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2005)1.01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统一计算方法,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计算。1.03建筑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1.04建筑面积计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2.01层高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2.02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2.03架空层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2.04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2.05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2.06檐廊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2.07回廊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2.08门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2.09建筑物通道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2.0.10架空走廊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勒脚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2.0.12围护结构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2.0.13围护性幕墙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2.0.14装饰性幕墙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2.0.15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2.0.16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2.0.17眺望间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远眺或观察周围情况的建筑空间。2.0.18雨篷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2.0.19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半地下室。2.0.2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半地下室。2.0.21变形缝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2.0.22永久性顶盖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2.0.23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2.0.24骑楼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过街楼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计算1/2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3.0.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3.0.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3.0.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回廊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3.0.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

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计算标准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3.0.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3.0.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3.0.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3.0.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 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 计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 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 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 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以 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 爬梯。 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 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本规范用词说明 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 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规范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 或“应按„„执行”。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条文说明 1.01我国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在20 世纪70 年代依据前苏联的做法结 合我国的情况制订的,1982 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 发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是对20世纪70 年代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的修订。1995 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土建 工程-101-95),其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下简称“原面积计算 规则”)。

是对1982 年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修订。 一直以来建筑工程 建筑面积计算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5196.doc,《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 用,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单位工程每平方米预算造价的 主要依据,是统计部门汇总发布房屋建筑面积完成情况的基础。目前,建设部 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的房产面积计算,以及《住宅 设计规范》中有关面积的计算,均依据的是《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我国 建筑市场发展,建筑的新结构、新材料、新技术、新的施工方法层出不穷,为 了解决建筑技术的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的计算更加科学合 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对建筑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此,对原《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予以修订。考虑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 重要作用,此次将修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 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建筑面 积的计算,包括工业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农业生产使用的房屋、 粮种仓库、地铁车站等的建筑面积的计算。 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3.0.1 本规范规定建筑面积的计算是以勒脚以上外墙结构外边线计算,勒脚是 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扣除勒脚墙体 加厚的部分。 3.0.2 单层建筑物应按不同的高度确定其面积的计算。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 至屋面板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遇有以屋面板找坡的平屋顶单层建筑 物,其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屋面板最低处板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关于坡屋顶内空间如何计算建筑面积,我们参照了《住宅设计规范》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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