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师培训班,电气工程师考证流程?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执业范围:(二)电气专业工程技术咨询;注册电气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根据《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2003年3月27日发文)规定: 第二章 考 试

第七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八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电气专业考试大纲和命题、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第九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组成。

第十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一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 注 册

第十二条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电气专业委员会报送办理注册的有关材料。

第十三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电气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电气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十四 条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在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

(三)自受刑事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不满5年的;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第十六条 电气专业委员会依照本规定第十五条决定不予注册的,应自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有异议,申请人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气工程师培训班,电气工程师考证流程?,由电气专业委员会撤销其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在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和相关业务中造成工程事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四)经查实有与注册规定不符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

第十八条 被撤销注册人员对撤销注册有异议的考证培训机构,可自接到撤销注册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在处罚期满5年后可依照本规定重新申请注册。

第四章 执 业

第二十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一)电气专业工程设计;

(二)电气专业工程技术咨询;

(三)电气专业工程设备招标、采购咨询;

(四)电气工程的项目管理;

(五)对本专业设计项目的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只能受聘于一个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第二十二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由其所在设计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第二十三条 因电气专业工程设计技术质量事故及相关业务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根据合约向签字盖章的注册电气工程师追偿。

第二十四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管理和处罚办法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有权以注册电气工程师的名义从事规定的专业活动。

第二十六条 在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中形成的主要技术文件电气工程师培训班,应当由注册电气工程师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修改注册电气工程师签字盖章的技术文件,须征得该注册电气工程师同意;因特殊情况不能征得其同意的,可由其他注册电气工程师签字盖章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二)保证执业工作的质量,并在其负责的技术文件上签字盖章;

(三)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

(四)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五)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第二十九条 注册电气工程师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并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二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电气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电气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电气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或相近专业(指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详见附表1,下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第五条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

(四)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4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第六条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

(三)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

(四)取得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

(五)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9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0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5年。

(八)取得本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2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中专学历后,累计从事电气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0年。

第七条 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的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八条 考点原则上设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如确需在其他城市设置,须经建设部和人事部批准。

第九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分开的原则。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参加命题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有关的培训和参加考试。

第十条 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做好试卷命题、印刷、发送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第十一条 严肃考场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责任。

(资料来源: 、注册电气工程师)点击路径: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考试规定>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业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

80教育注册电气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你必考的六大理由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是国家依照有关法律,对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现应急管理部)共同负责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的政策制定,并按照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1、注册消防工程师介绍

公安部令第143号文件《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四条指出:注册消防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能力要求相对较高,二级相对低一点(目前未开考)。

作为行业新兴证书之一,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消防工程类第一个职业资格证书,也是国务院认定的34项准入类执业资格之一,其含金量不容小觑,主要消防涉及的领域比较广(《建筑学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特别是想要突破自身发展瓶颈的朋友们,要及时关注行业动态,抓准实际考取证书,这对个人发展来说将是一个不容有失的机遇。

注册消防工程师自开考以来,倍受行业人员追捧,报考人数逐年增长。18年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是自2015年度首次考试以来的第四个考试年度,也是第二个考试注册周期的起始年,考试报名近90万人,再创了历史新高(数据来源:中国消防协会)。

通过考试取得的一/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是消防安全监测、消防设施监测领域申请评定消防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必备条件,这对想要升职加薪的从业人员来说极为有利。

据相关数据显示,一级消防工程师证书兼职可达8-12万/年;全职可达18-25万/年,同事还可享受五险一金、双休等优厚福利(数据来自各大招聘网站,仅供参考)。

2、效率高、市场缺口大

注册消防工程师之所以成为行业新宠,离不开证书的高收益,而导致证书收益考的重要因素。

就是巨大的市场缺口。目前全国消防重点防火单位及消防维保、消防评估、消防检测单位约有60万余家,公安部第129号令明确规定了各级别资质的消防检测维保和安全评估单位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尤其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的人员配备数量,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检测维保资质:10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6人;二级检测维保资质:6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3人;一级安全评估资质:12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8人;二级安全评估资质:8人以上,其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4人;同事取得检测维保和安全评估资质:人数为双项资质所需人数之和80%,且不得低于任一单项资质条件的人数。

目前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已开考四年,但注册消防工程师市场仍旧供不应求,因此,不少地区继续将消防临时资质证书延期,同事对于一级消防工程师注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一下为各地通知摘要汇总。

河北省:消防书服务机构临时资质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如期间取得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申请正式资质,则正式资质颁发后其临时资质自动废止)

河南省:临时资质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原临时资质证书继续有效。2019年1月1日起,临时资质及临时认定的消防工程师资格全部废止。

上海市:现有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9年9月30日,期限届满后一律予以注销。

辽宁省:对符合临时资质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换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临时资质有效期续期为2018年12月31日。

江西省:原已取得临时三级资质有限期至2017年10月31日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证书,其有效期自动顺延至2018年3月31。

四川省:对原取得临时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仍按照临时管理方式进行管理,有效期暂延续至2018年10月1日。

宁夏自治区:为了保持全区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对现有的52家临时资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附件1),其临时资质证书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18年3月31日。

重庆市:已取得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的,临时资质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9月。

湖南省:符合临时资质相关条件的,予以临时资质延续至2018年12月31日,此后不再办理临时资质延期。

云南省:云南省消防技术服务机临时资质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10月1日。

广东省:对于已经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临时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向省公安厅消防局申请=续期一年。

3、行业前景好

消防工程师正在逐步取消临时资质,迎来正式注册的黄金时期,这将吸引大批想要或者正在从事该行业的人才考取证书。据统计数据显示,未来3-5年,我国还需要将近50万名注册消防工程师,其中不包括施工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或因遗忘注册等原因未能从事消防工作的人员。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对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促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4、执业的风险性

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的用途:

通过国家政策的发布,一消证书我们一般可以用在一下这些地方:

1、消防系统项目:设计、安装、检测、验收、维保、安全评估、性能化设计等;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

3、消防项目经理或负责人;

4、兼职。

针对对于持证从事于消防维保检测的工作不存在风险性,其主要的原因在在于——消防维保检测的内容存在时效性,就是检测现有的消防设施是否存在问题,仅为提出改善的措施和意见。

从而保证消防设施的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的动作,降低损失。那么针对于消防设施在发生火灾的时候未动作,主要原因在于消防安全管理的管理不当,例如:水泵控制柜应当处于自动的状态,为防止勿喷,设置为手动状态,那么针对这种情况属于管理不善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和消防维保检测没有任何关系。那么针对于消防安全评估存在一定风险性,主要的原因在于消防安全责任制属于终身制。

5、真正的做到学以只用,合理的规避风险

其实学习是不断汲取新知识的一种过程,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不断的也在规避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一些风险,那么针对于真正的发生火灾,我们不仅仅要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还要懂得如何在第一时间内做到快速有效的进行安全疏散,例如我们通过安全出口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具的是否处于工作的状态,判断安全出口的可用性,进而在发生火灾时,增大逃生的概率。

6、考试的难度

2015年12月19日一消全国首考,考试人数达32万+,及格(成绩合格)人数为3166人,通过率约为0.92%。

2016年11月12日第二次考试80教育注册电气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你必考的六大理由,考试人数为41万+,及格(成绩合格)人数为6518人,通过率约为1.57%。

2017年11月11日第三次考试,考试人数约为46万+,及格(成绩合格)人数为人,通过率约为3.1%。

针对于考试的科目为《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消防安全技术案例分析》。其实三门学科没有单独学科,主要的点还是一个融会贯通的一个学科,只是偏重点不同而已,《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偏重于设计—-基础,《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偏重于检查——对既有的实物进行检查80教育注册电气工程师,而《消防安全技术案例分析》没有自己独立的知识点,主要考察的对《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的应用,换句话来说案例就是挑出错误,给出合理解决措施和方案。那么针对于通过率低,主要有以下几点:

1、缺考的人数比例比较大,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考试涉及的科目多,难度大

2、学习到的知识点是一块一块,未形成完整的体系,且对知识点未学透—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3、其实卡通过率主要卡的是《消防安全技术案例分析》,主要的点在于知识点的灵活应用,首先要明确的是考的是啥,如何来答,答那些点,而针对于这些点切忌不要张冠李戴,虽然卷面写的比较饱满,但是没有采分点,而采分点是决定通过考试的关键。另一方面,就是对于原理性的知识点掌握不透,出现的实际问题根本不知从何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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