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类别,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 教育工作的通知

为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做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服务,现就组织2024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本书可作为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教材使用。2024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列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中价协〔2024〕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工程造价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学什么技能好,做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服务,现就组织2024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线上培训

协会与地方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联合以线上方式为主,

共同提供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服务,鼓励和支持各级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组织本地区或本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参加学习。

(二)线下培训

各级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应调动院校、企业及培训机构力量一级造价工程师类别,按照需求导向原则,适时开展注重实效的线下专题教育培训活动,同时为学员提供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三)其他形式

各级协会和专业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学术会议、专业论坛、标准编制、编撰著作等可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一级造价工程师类别,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 教育工作的通知,一级造价工程师可参加活动并取得相应证明。

二、继续教育教材

为加强工程造价专业人才培养,更新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我协会组织编写了《工程造价数字化管理》(2023年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教材),其内容包括:建设工程数字化概论、面向数字建造的工程分解结构概论、基于BIM的工程造价数字化、数字造价管理、建筑成本投资数据模型研究及应用。本书可作为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培训教材使用。

三、网络继续教育

(一)学时证明

中价协为已缴纳2024年个人会费的会员免费提供30学时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学员可在线打印缴费年度网络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电子证书。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学员,可凭电子证书作为注册执业依据。

(二)课程设置

中价协全面加强网络教育课程建设,按照工程造价专业知识类型及行业业务服务范围拓展了课程,供学员选学。2024年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网教课程包括“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精细化管理与控制”、“新形势下全过程造价咨询管控案例及企业数据库实践”、“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要点及案例”、“电力工程结算争议纠纷处理实务”、“双碳背景下建筑碳排放数字化管理研究”、“林草中央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政策解读”等四十个课件,课程列表详见附件。

(三)学习方式

登录我协会官网,进入“会员服务系统”,申请加入个人会员或登录会员账号,参加2024年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学习。

附件:

2024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课程列表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4年1月15日

中价协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条件,陕西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摘要)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4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应试人员需本人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

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对所有的应试人员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若应试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须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考试防疫要求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和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30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31日 上午: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三、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注册报名时间:8月18日至25日17:00;

网上核查时间:8月18日至26日17:00(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8月18日至27日17:00止。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条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个人情况,按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应选择陕西省),完成注册。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可根据提示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结果分别为“核查通过”、“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

1.核查结果为“核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即可进入报名环节。

2.核查结果为“无法核查”和“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须在进入报名环节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或者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不可修改。

1、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人员

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符合免试条件的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待核验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根据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已经取得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彩色图片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待核验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一级造价工程师专业条件,陕西省2021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公告(摘要),经网络人工核查通过后,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报名。逾期未办理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核

本次考试报名阶段实行网上核查,不再设置现场资格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核查状态,网上核查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相关规定和要求由其负责解释。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将在考前、考中、考后通过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进行全程资格核查。对资格核查不通过或逾期不接受核查的人员,将作出报名无效或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该项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公示合格人员名单,并根据考后资格复核情况发布该项考试的考后资格复核公告,请持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网上缴费确认

应试人员缴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经缴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后,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应试人员放弃本次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408号)规定,一级造价工程师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5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59元。

需要开具发票的应试人员,请于2021年10月30日前到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开取发票。

(六)打印准考证

应试人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详情请查看陕西人事考试网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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