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三个基本条件是什么,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了解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制就是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等过程中必须由建设单位邀请监理单位监理的强制性制度。1.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主体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提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依据4.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范围5.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职责

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学习目标

了解建设工程监理制度。

本节概述

建设工程监理制就是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等过程中必须由建设单位邀请监理单位监理的强制性制度。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是受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引导性案例

事件一: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监理规划并报法定代表人审批,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送建设单位。

事件二: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下列工作:① 组织召开监理例会;② 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③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④ 组织审查工程变更;⑤ 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⑥ 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

事件三:总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有一台起重机械安装后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且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三个基本条件是什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事件四: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了竣工资料,认为施工过程中已对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过验收且均合格,随即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中签署了预验收合格的意见。

问题:

1.指出事件一中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逐条指出事件二中总监理工程师可委托和不可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的工作。

3.指出事件三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有哪些不妥,说明理由。写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内容。

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指出事件四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预验收中还应组织完成的工作。

自 1988 年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对于加快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方式向社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三个基本条件是什么,第一节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设工程监理制与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共同构成了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涵义及性质

(一)建设工程监理的涵义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法人)是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的委托方,工程监理单位是监理任务的受托方。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单位的委托授权范围内从事专业化服务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建设工程监理行为主体

《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由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监理不同于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后者属于行政性监督管理,其行为主体是政府主管部门。同样地,建设单位自行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都不是工程监理。

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提

《建筑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也就是说,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

工程监理单位在委托监理的工程中拥有一定管理权限,是建设单位授权的结果。

3.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

4.建设工程监理实施范围

目前,建设工程监理定位于工程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在工程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均为相关服务。

5.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职责

「三控两管一协调」。此外,还需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可概括为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平性四个方面。

1.服务性

在工程建设中,工程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和技术服务。工程监理单位既不直接进行工程设计,也不直接进行工程施工;既不向建设单位承包工程造价,也不参与施工单位的利润分成。

工程监理单位的服务对象是建设单位,但不能完全取代建设单位的管理活动。工程监理单位不具有工程建设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只能在建设单位授权范围内采用规划、控制、协调等方法,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目标内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关注饮水标准,保障饮水安全

保障饮水安全

2023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饮水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民生问题,是最大的民生福祉。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已于2023年4月1日正式实施,为我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提供了新的技术依据。

1. 为什么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我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技术依据?

饮用水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关系到广大公众的身体健康,但同时不安全的饮用水也是传播疾病的重要媒介,可能引发多种疾病和不良健康效应。《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我国保障饮用水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具有法律效力。标准从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保证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群众健康相关或影响水质感官性状的各种因素做出量值规定,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生产、供应和运输等各环节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做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有据可查。饮用水安全保障是从源头到龙头的整体保障工作,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整个饮用水安全保障的核心环节,也是技术依据及准绳。

2. 为什么要对《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进行修订?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建国后不久就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了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之后根据我国国情和科学技术发展又多次组织了标准修订完善,标准内涵逐步丰富完善。近年来,得益于国家扶贫攻坚、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和饮水安全工程等重大措施保障,我国城乡饮水环境明显改善。与此同时,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体系逐步健全,净水工艺和检测技术等方面都有了长足进步和新的提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适时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修订工作,标准的及时修订将有助于促进持续改善我国饮用水水质,巩固提升全流程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水平。

3. 新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有哪些特点?

标准实施后对老百姓的生活

有什么影响?

新标准在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水质安全保障方面更加贴合当今的实际需要,在水源水质、净水过程、输水过程和储水过程、检验方法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水源水方面,水源水水质对水厂的出厂水水质影响较大,比如,新标准将一氯二溴甲烷等消毒副产物指标归入了常规指标,强化了对饮用水消毒副产物的控制要求,这也对水源中消毒副产物前体物的污染控制提出了要求。供水工艺方面,消毒剂指标游离氯出厂水限值的降低增加了对消毒工艺精确度的要求,加严了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等指标的卫生要求,推动了水厂供水工艺的升级改造。输配水方面,输配水管网老化、陈旧等问题增加了末梢水中浑浊度、铁、锰等超标风险,标准对管材管件也提出了卫生要求。在监测检测水平上,标准配套的检验方法也已经发布,扩充了一系列更加高效的新技术新方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助力标准实施的同时也对相关单位监测检测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本次标准在保障公众健康的同时,加强了对饮用水口感的要求,在影响感官的铁锰和色度指标,可能带来苦咸味的氯化物和硫酸盐指标等方面,统一了城乡要求,更加关注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4. 新版标准指标数量变化的原因

是什么?

指标数量减少是不是标准要求放宽了?

与2006年版饮用水标准相比,新版标准水质指标从106项调整到了97项,新增了4项指标,删除了13项指标。一方面,基于水质指标在我国饮用水中的存在水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标准,关注饮水标准,保障饮水安全,污染物的人群健康效应或毒理学研究成果以及水质检测方法等技术依据,将反映目前我国水质污染特征的指标纳入标准,使指标体系更为完善,更好地保障水质安全;另一方面,将已不是当前我国饮用水水质风险关注点的指标进行了删除,将其从标准正文纳入到参考指标中,进一步提高了监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降低管理成本,提升工作效率。

此外,根据污染物指标的人群健康效应或毒理学方面最新的研究成果,基于健康风险评估的技术方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次标准修订中还调整了8项指标的限值,其中7项指标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限值要求。还有一项重要的变化是,本次标准修订统一了城市和农村饮用水的水质安全评价要求。

从总体上看,新版标准虽然指标数量减少了,但是技术要求没有放宽,反而更能反映我国当前的饮用水水质状况,更能体现我国污染物健康效应的最新研究成果,统一了城乡饮用水水质评价要求,进一步强化了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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