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完整版,标准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标准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首先需要写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工程承包合同范本1(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工程承包合同范本2

标准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首先需要写甲方和乙方的基本信息。2、其次为了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需要明确承包范围、承包价格和甲乙双方的权力与义务等合同内容。3、最后还需要双方正式签名。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完整版,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外环境景观及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园林景观、景观工程、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本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本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1.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元,即人民币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本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 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 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标准合同完整版,标准版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考证书的正规网站,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工程款;留结算价的%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 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全部施工图纸。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份,其中发包方执份,承包方执份,副本份,发包方执份,承包方执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工程承包合同范本2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天数天(以实际进场施工之日算起);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五、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工程进场完成%工作后10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费用;本工程进场完成%工作后15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费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0天付清余下的工程费用(除工程保修押金)。工程价款通过银行转(汇)入对方帐户(以本合同注明帐号为准)。所有款项支付须先开发票后支付。

六、施工准备

1、承包人在合同签定后日内免费完成图纸的设计和细化,完成后由发包人提交给设计院,承包人协同参与技术交底以便图纸通过。

2、发包人应在施工前做好三通一平工作,提供基准测量点和水、电接入点;

七、安全责任

1、甲方指导乙方组织实施,检查乙方施工安全设施。

2、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安全,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示和安全设施。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

1、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前三日内,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届时验收,如发包人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承包人,并与承包人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发包人必须承认承包人的竣工时间;发包人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发包人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竣工工程经验收合格之日,办理工程移交,从验收之日起三日内移交完毕,如发包人不按期接管,致使工程发生损失,应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5、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内承包人对工程负责免费保修,保修期限届满后,承包人提供终身优惠服务。

6、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工程产品,并对其负责。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负责无偿给予修缮,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承包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委托其他单位时,承包人应承担全部工程费用。

九、现场代表

发包人现场代表,承包人现场代表,双方代表的权利义务按本合同约定,解决工程中所遇问题的协商、及决策意见的签证、处理;如一方换人时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承包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应根据实际损失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一方违约时,除前面条款另有约定外,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万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贰份,发包人与承包人各执壹份。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共页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投标与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EPC项目合规管控及工程造价实务暨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学术支持: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建筑房地产培训工作委员

课程背景

2024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出台在即!相比2013版清单规范变化重大,甚至不少变化之处是颠覆性的。新版《清单计价标准》由强制性标准变为推荐性标准,条款规定更趋具体、更贴近实务,体现平等、自愿、公平的契约精神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投标与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EPC项目合规管控及工程造价实务暨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深度解读研学班,对市场主体造价管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则规范了发承包双方的造价计价行为,也对长期困扰总承包计价过程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作出了回应。

同时,在施工实务以及工程索赔诉讼中,工程造价与结算问题往往成为业界高度关注和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更是最为关注的问题。其中,双方当事人的专家辅助人之间,专家辅助人与鉴定人之间“专家对专家”的对抗,可以帮助法官形成正确、合理的心证。

授课老师

张大平博士 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商务部援外工程专家。北京造价和投标协会专家证人发展委员会主任、北京造价和投标协会工程纠纷调解专家。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协会(RICS)中国区理事、北京求实工程管理公司副董事长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造价鉴定规范理解与适用》编写人;

钟泉高级工程师;香港工料测师,英国皇家特许测师,咨询工程师;中国工程咨询协会工程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荣誉会长、专家委员会主任;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丹怡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一级造价工程师,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香港工料测量师建筑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考官(中国区),咨询工程师;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中量新咨询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朱永超曾任职某知名仲裁机构十七年,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处理,参编《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纠纷裁判指引》等

吴咸亮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教材室主任;中国计量大学兼职教授;中国仲裁法学会会员、仲裁员;安徽招标投标协会专家;编著《建设工程结算诉讼实务与案例分析》等

王忠安徽径桥(蚌埠)律师事务所主任,蚌埠市律协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仲裁员、合著有《新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一)解析与实务》,参编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实务》

培训议题

5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5:0015:10-18:10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深度解读

1、新版《清单计价标准》的亮点及新旧版标准的比较解读

2、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工程量清单编制与招投标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及组成

(2)清单编制常见错误及复检对象

(3)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4)投标报价编制

3、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合同价款约定与合同法律效力

4、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合同工程计量与风控

(1)工程计量的程序、方法、责任承担

(2)单价合同计量

(3)总价合同量

(4)计量计价风险风控范围

5、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合同价格调整

(1)工程变更

(2)清单缺陷

(3)计日工

(4)物价变化

(5)暂估价

(6)工程索赔

(7)暂列金额

6、新版《清单计价标准》:过程结算与合同价款期中支付

(1)预付款支付

(2)安全文明施工费

(3)施工过程结算计价内容

(4)进度款支付

7、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工程结算与支付

(1)竣工结算

(2)合同解除结算

(3)最终结清

8、新版《清单计价标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

(1)争议暂定

(2)协商和解

(3)工程计价依据

(4)调解

(5)仲裁或诉讼

主讲专家:钟泉,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何丹怡,中量新咨询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T/-2022)解析与实务运用

1、工程总承包模式适用情形

2、工程总承包计价方式

3、工程总承包计价风险

4、工程总承包费用项目组成

5、合同价款与工期调整

6、工程价款与工期约定

7、合同解除的结算与支付

主讲专家:朱永超,曾任职某知名仲裁机构十七年考证书的正规网站,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

5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一)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与EPC项目合规管控

1、工程总承包的概念、理解与几种主要模式辩析

2、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法律法规框架及《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解读

3、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中的实务问题及招投标合规管理

(1)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编制要点

(2)投标文件的准备和提交

(3)开标、评标和中标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4)不公平竞争行为的应对

(5)招投标中法律风险和合规性要求

(6)信用评价的作用和影响

4、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重点事项

(1)工程总承包的合同及效力

(2)合同主要事项管理

5、EPC项目合规管控

(1)EPC和DB的主要区别

(2)合规:合同审查原则

(3)合规:质量验收重点

(4)合规:合同价格把控

(5)合规:工程结算问题

6、未来趋势与展望暨企业如何适应新的招投标环境,提升竞争力

(二)工程总承包与施工总承包不同模式下:工程造价变更、结算与索赔实务-案例解析

1、工程价款的形式与组成的差异

2、过程结算、期中结算与与竣工结算

3、示范文本中工程变更、结算与索赔重点条款解读

4、变更、索赔、结算典型案例解析

主讲专家:吴咸亮,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部教材室主任;中国计量大学兼职教授

王忠,蚌埠市律协房建委主任;安徽径桥(蚌埠)律师事务所主任

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6:30

(一)建设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实务

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相关法律法规

2、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

3、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事项与鉴定范围的确定

4、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质证

5、鉴定人的法律地位、责任及风险防范

6、法院对鉴定结论的审查

7、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现场勘验技巧与出庭技巧

8、造价司法鉴定的补充鉴定与重新鉴定

9、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案例分析

(二)建设工程案件专家辅助人实务

1、专家辅助人的概念、功能及司法定位

2、专家辅助人制度立法现状

3、专家辅助人视角下的建设工程造价纠纷

4、专家辅助人在造价鉴定环节的意义

5、专家辅助人出庭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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