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规范,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docx

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在公司统一配备造价员,具体负责所辖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建筑施工现场按照以往规定配备的技术员由施工员担任,取样员、试验员由材料员担任。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第 PAGE 1 页 共 1 页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全文共1页,当前为第1页。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全文共1页,当前为第1页。建筑工程人员配置要求:1、面积小于2000平方米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2、1万平方米5万平方米考证书的正规网站,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时,每增加5万平方米,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各增加1人。4、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工程合同价≤5000万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5、造价低于100万元的工程,岗位人员总人数可减少至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兼任。6、工程合同价>1亿元,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2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全文共2页,当前为第2页。

建筑施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八大员: 施工员(测量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预算员)、资料员。在JGJ/T 250-2011新标准重新定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职业标准,2011年7月13日发布,2012年1月1日实施。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全文共2页,当前为第2页。扩展资料人员岗位职责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建筑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建筑施工的技术管理工作。3、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施工组织管理工作。4、施工员:主要负责施工组织策划、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成本控制、质量安全环境管理、施工信息资料管理等。5、质量员:主要负责质量计划准备、材料质量控制、工序质量控制、质量问题处置、质量资料管理等。6、安全员:主要负责项目安全策划、资源环境安全检查、作业安全管理、安全事故处理、安全资料管理等。7、材料员:主要负责材料管理计划、材料采购验收、材料使用存储、材料统计核算、材料资料管理等。8、机械员:主要负责机械管理计划、机械前期准备、机械安全使用、机械成本核算、机械资料管理等。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全文共3页,当前为第3页。

9、资料员:主要负责资料计划管理、资料收集整理、资料使用保管、资料归档移交、资料信息系统管理等。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全文共3页,当前为第3页。10、劳务员:主要负责劳务管理计划、资格审查培训、劳动合同管理、劳务纠纷处理、劳务资料管理等。11、标准员:主要负责标准实施计划、施工前期标准实施、施工过程标准实施、标准实施评价、标准信息管理等。项目管理人员主要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等。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在公司统一配备造价员,具体负责所辖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建筑施工现场按照以往规定配备的技术员由施工员担任,取样员、试验员由材料员担任。人员任职资格:一、项目负责人(1)取得相应的建造师注册证书;(2)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二、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规范,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8年以上。二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职称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规范,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docx,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全文共4页,当前为第4页。三级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建筑施工人员配备标准 全文共4页,当前为第4页。建筑施工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大小、复杂程度以及专业要求确定的其他条件。三、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四、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五、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六、标准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七、机械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八、材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九、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

建筑工程配备安全员的标准,安全员配备比例是多少(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人数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

第九十四条第六项:“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应急处置方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生产单位出现以上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1、 企业安全管理员配备的基本规定

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型基本法,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都做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金、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应该遵守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1号令)第六条规定: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建筑工程配备安全员的标准,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三、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规定;

为了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原国家安监总局和工信部曾于2010年11月3日发布《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做出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建筑工程配备安全员的标准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安全员配备比例是多少(企业专职安全员配备人数要求),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经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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