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两个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简称。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登记数量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特种设备总量达台,其中锅炉9986台、压力容器台、电梯台、起重机械台、大型游乐设施321台、客运索道105条、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台(另有气瓶341万只,登记在册压力管道4246千米)。设备总量比2022年底相比增长4.72%,其中电梯增量最多,增加台,增幅5.99%。

图1 2023年特种设备数量分类比例图

(二)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作业人员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市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共1044家,其中设计单位124家、制造单位115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749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及气瓶充装单位56家。

图2 2023年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分类比例图

截至2023年底,全市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25.83万张,全年新发、换发证书4万张。

(三)特种设备监察与检验情况

2023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共出动监察人员5.7万人次,检查单位2.53万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860份安全管理与,查处违法行为260起。

检验机构全年对3.3万台特种设备实施监督检验,对30.8万台特种设备实施定期检验,发现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安全隐患问题2.68万个。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2023年,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发生特种设备相关事故1起,死亡1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基本平稳。全年受理特种设备安全投诉举报1441件,其中涉及电梯1320件、锅炉55件、大型游乐设施2件、压力容器28件、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5件、起重机械7件、压力管道1件、客运索道3件。

三、202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各项重大任务推进顺利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与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召开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印发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回收整改9742只不符合标准的气液两相气瓶,配合城管执法、公安等部门消隐处置9639只不合格气瓶,城镇燃气安全水平有效提升。全面贯彻落实“两个规定”[ 两个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简称。]要求。组织召开市场监管系统“两个规定”贯彻落实部署会,做好“两个规定”宣贯培训学什么技能好,切实强化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市配备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共计5.97万名。圆满完成重大服务保障任务。完成全国两会、“一带一路”10周年系列活动、服贸会、中关村论坛等重大会议与活动特种设备服务保障任务23项,保障设备3565台次。开通绿色通道,严把安全关口,保障轨道交通、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工程1454台新装特种设备安全投用。

(二)牢守安全底线,有效把控安全风险

暴雨应对及受损特种设备抢修恢复工作及时有效。针对华北“23·7”强降雨及各类极端天气,以各类户外使用特种设备为重点,检查相关单位1106家次,发现消除隐患186处。对因暴雨受损停用的特种设备开展保障检验,以实际行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风险承压类特种设备“双重预防”建设成效显著。以电站锅炉、涉燃气涉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气瓶等为重点,编制双重预防工作实施指南,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对115家高风险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抽查,指导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整改机制,切实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开展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确保设备风险隐患有效消除。组织开展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质量抽查,公园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观光车使用管理质量抽查,检验质量抽查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切实提升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水平。开展电梯安全评估与风险预警,推动老旧电梯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配合完成老楼加装电梯1099部,落实“三通一免”机制,服务保障民生。

(三)提升监管效能,不断丰富机制手段

持续推广智慧监管、信用监管经验。建成投用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瓶、工业气瓶、车用气瓶充装安全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发挥系统智能筛选、自动预警功能,追回长期流转在外的气瓶6387只。厘定特种设备领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企业异常经营名录的情形,明确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向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进行通报等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夯实队伍能力基础。选派技术专家面向市场监管所开展“讲师团”进驻式培训,提升基层一线专业能力。组织开展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比武练兵,通过笔试与实操相结合安全管理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全面检验特种设备监察人员能力,提升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共管共治水平。积极与市水务局探索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联动机制。与市城市管理委协调联动,建立并动态更新公用、长输管道台账,强化对新建及更新改造压力管道安全监管。联合国家级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在暑期、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前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开展保障检验。结合安全生产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制作发布警示教育片及短视频,举办“五进”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设备安全的良好氛围。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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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理安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燃气安全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学什么技能好,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燃气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2018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力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对燃气安全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治理。

(三)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等非法行为。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燃气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管道燃气企业加强管线巡查和设施维护,强化安全使用知识入户宣传。做好燃气企业危险源监控工作,加强对燃气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实行持证上岗,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开展打击“小瓶倒灌”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专项行动。整顿燃气市场以次充好的不良行为,严厉查处小瓶倒罐、倒残和非法大量储存液化气的行为,严格禁止使用超期未检、检测不合格的钢瓶。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0日-8月31日)。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燃气企业要做到边排查边整改燃气管理安全,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书面上报。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经营户做一次全面摸底,摸底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三)集中检查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组织相关职能单位,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对燃气管道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查资料,现场检查),全面查处、取缔无证照非法经营户。

(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10日-10月20日)。各单位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并制定、落实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11月底前报市住建局燃气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燃气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建局纪检组书记担任燃气管理安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副组长由住建局安全科负责人担任,成员安全科科员,具体负责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及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对抓得好的企业及时进行正面宣传表扬,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从严监督检查。严格开展检查,广泛开展明查暗访,深查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逐级上报。对没有开展专项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对无证照销售液化气的非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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