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化工园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化工园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名。
二、招聘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1;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2月27日后出生);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或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
5.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管理能力和执行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任选其一。现场报名地址: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滨河东路11号经开区创业孵化园1号楼1807室(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网络报名电子邮箱:。
3.报名资料:报名表、身份证、近期2寸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和专业职称证明材料等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网络报名的,应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携带原件到雅安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复审。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综合答题+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3倍的,在面试结束后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考察重点为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廉洁从业等方面情况,考察同时征求有关国家机关意见。
(五)体检
拟聘人选等额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本人承担。因本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该职位面试情况确定递补人员,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选在雅安人事考试网()、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影响聘用情况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管理要求,依法依规签订相关聘用手续。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聘期期满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前考证含金量排行榜,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解除的,视为放弃聘用。
薪酬待遇由“基本年薪+绩效考核奖励”两部分构成。基本年薪标准为15万元(含五险一金);绩效考核奖励标准由用人单位制定化工安全管理岗,根据绩效兑现。
四、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初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二)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化工安全管理岗,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化工园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告,不作他用,不退还(不含原件)。
(三)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开区可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招聘工作。
(四)本公告由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
附件:
1.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化工园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
2.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化工园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报名表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2月24日
附件详情请点击:
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化工园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告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2)
3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在作业过程中,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
33.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4.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可以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处理。(×)
35.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井依法予以处理。(√)
36.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也无权撤销原批准。(×)【有权】
37.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没有义务为其保密。(×)
38.煤矿在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仍然应当时刻注意保持安全生产条件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题库(2),而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39.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他人财产损失的,应由矿长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40.《矿山安全法》规定:矿长必须经过考核,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矿山企业安全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专业知识和矿山安全工作经验。(√)
41.开采矿产资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42.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43.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44.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重要河流、堤坝、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开采矿产资源。(√)
45.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开采矿产资源。(√)
46.煤矿安全监察应当以处罚为主,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惩处。(×)
47.小煤矿伤亡事故由煤炭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48.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有未使用专用防爆电器设备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有关煤矿或其作业场所经复查合格的,方可恢复作业。(√)
49.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有未使用专用放炮器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有关煤矿或其作业场所经复查合格的,方可恢复作业。(√)
50.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作业场所未使用明火明电照明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改正。(×)
51.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未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5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53.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矿长不具备环保专业知识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5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55.煤矿矿长或者其他主管人员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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