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 总 则
1.0.1 为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统一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说明:1.0.1根据统一布置,现行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土方工程”列入本规范中。因此,本规范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内容。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说明:1.0.2铁路、公路、航运、水利和矿井巷道工程,对地基基础工程均有特殊要求,本规范偏重于建筑工程,对这些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础工程,验收应按专业规范执行。
1.0.3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说明:1.0.3本规范部分条文是强制性的,设计文件或合同条款可以有高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要求,但不得低于本规范规定的标准。
1.0.4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配套使用。
说明:1.0.4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各个规范的编制起了指导性的作用,在具体执行本规范时,应同标准结合起来使用。
1.0.5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说明:1.0.5地基基础工程内容涉及到砌体、混凝土、钢结构、地下防水工程以及桩基检测等有关内容,验收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与本规范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有:
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1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1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1
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01
5《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2002
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2002
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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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在土工合成材料上填以土(砂土料)构成建筑物的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可以是单层,也可以是多层。一般为浅层地基。
2.0.2 重锤夯实地基
利用重锤自由下落时的冲击能来夯实浅层填土地基,使表面形成一层较为均匀的硬层来承受上部载荷。强夯的捶击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2.0.3 强夯地基
工艺与重锤夯实地基类同,但锤重与落距要远大于重锤夯实地基。
2.0.4 注浆地基
将配置好的化学浆液或水泥浆液,通过导管注入土体也隙中,与土体结合,发生物化反应,从而提高土体强度,减小其压缩性和渗透性。
2.0.5 预压地基
在原状土上加载建筑工程执行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使土中水排出,以实现土的预先固结,减少建筑物地基后期沉降和提高地基承载力。按加载方法的不同,分为堆载预压、真空预压、降水预压三种不同方法的预压地基。
2.0.6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jet
利用钻机把带有喷嘴的注浆管钻至土层的预定位置或先钻孔后将注浆管放至预定位置,以高压使浆液或水从喷嘴中射出,边旋转边喷射的浆液,使土体与浆液搅拌混合形成一固结体。施工采用单独喷出水泥浆的工艺,称为单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空气与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二管法;施工采用同时喷出高压水、高压空气及水泥浆的工艺,称为三管法。
2.0.7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soil- pile
利用水泥作为固体剂,通过搅拌机械将其与地基土强制搅拌,硬化后构成的地基。
2.0.8 土与灰土挤密桩地基 soil-lime
在原土中成孔后分层填以素土或灰土,并夯实,使填土压密,同时挤密周围土体,构成坚实的地基。
2.0.9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 pile
用长螺旋钻机钻孔或沉管桩机成孔后,将水泥、粉煤灰及碎石混合搅拌后,泵压或经下料斗投入孔内,构成密实的桩体。
2.0.10 锚杆静压桩 pile by rod
利用锚杆将桩分节压入土层中的沉桩工艺。锚杆可用垂直土锚或临时锚在混凝土底板、承台中的地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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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施工勘察要点详见附录A。
说明:3.0.1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均与地下土层接触,地质资料极为重要。基础工程的施工又影响临近房屋和其他公共设施,对这些设施的结构善的掌握,有利于基础工程施工的安全与质量,同时又可使这些设施得到保护。近几年由于地质资料不详或对临近建筑物和设施没有充分重视而造成的基础工程质量事故或临近建筑物、公共设施的破坏事故,屡有发生。施工前掌握必要的资料,做到心中有数是有必要的。
3.0.2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说明:3.0.2国家基础建设的发,促成了大批施工企业应运而生,但这些企业良莠不齐,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尤其是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性较强,没有足够的施工经验,应付不了复杂的地质情况,多变的环境条件,较高的专业标准。为此,必须强调施工企业的资质。对重要的、复杂的地基基础工程应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资质指企业的信誉,人员的素质,设备的性能及施工实绩。
3.0.3 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说明:3.0.3基础工程为隐蔽工程,工程检测与质量见证试验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必须有权威性。只有具有一定资质水平的单位才能保证其结果的可靠与准确。
3.0.4 地基基础工程是分部工程,如有必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可再划分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说明:3.0.4有些地基与基础工程规模较大,内容较多,既有桩基又有地基处理,甚至基坑开挖等,可按工程管理的需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划分的范围,确定子分部工程。
3.0.5 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说明:3.0.5地基基础工程大量都是地下工程,虽有勘探资料,但常有与地质资料不符或没有掌握到的情况发生,致使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为避免不必要的重大事故或损失,遇到施工异常情况出现应停止施工,待妥善解决后再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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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地 基
4.1一般规定
4.1.1 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具备下述资料:
2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3 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类型、分布及结构质量情况。
4.1.2 砂、石子、水泥、钢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1.3 地基施工结束,宜在一个间歇期后,进行质量验收,间歇期由设计确定。
说明:4.1.3地基施工考虑间歇期是因为地基土的密实,孔隙水压力的消散建筑工程执行标准,水泥或化学浆液的固结等均无原则有一个期限,施工结束即进行验收有不符实际的可能。至于间歇多长时间在各类地基规范中有所考虑,但是参数数字。具体可由设计人员根据要求确定。有些大工程施工周期较长,一部分已到间歇要求,另一部分仍有施工,就不一定待全部工程施工结束后再进行取样检查,可先在已完工程部位进行,但是否有代表性就应由设计方确定。
4.1.4 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及加固效果。为验证加固效果所进行的载荷试验,其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设计载荷的2倍。
说明:4.1.4试验工程目的在于取得数据,以指导施工。对无经验可查的工程更应强调,这样做的目的,能使施工质量更容易满足要求,即不造成浪费也不会造成大面积返工。对试验荷载考虑稍大一些,有利于分析比较,以取得可靠的施工参数。
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 以上工程,每 至少应有1点,以上工程,每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说明:4.1.5本条所列的地基均不是复合地基,由于各地各设计单位的习惯、经验等,对地基处理后的质量检验指标均不一样,有的用标贯、静力触探,有的用十字板剪切强度等,有的就用承载力检验。对此学什么技能好,本条用何指标不予规定,按设计要求而定。地基处理的质量好坏,最终体现在这些指标中。为此,将本条列为强制性条文。各种指标的检验方法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4.1.6 对水泥土搅拌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为1.5%-1%,但不应少于3根。
说明:4.1.6水泥土搅拌桩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地基为复合地基,桩是主要施工对象,首先应检验桩的质量,检查方法可按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4.1.7 除本规范第4.1.5、4.1.6条指定的主控项目外,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20%。
说明:4.1.7本规范第4.1.5、4.1.6条规定的各类地基的主控项目及数量是至少应达到的,其他主控项目及数量是至少应达到的,其他主控项目及检验数量由设计确定,一般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抽查,做好记录。复合地基中的桩的施工是主要的,应保证20%的抽查量。
4.2 灰土地基
4.2.1 灰土土料、石灰或水泥(当水泥替代灰土中的石灰时)等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灰土应搅拌均匀。
说明:4.2.1灰土的土料宜用粘土、粉质粘土。严禁采用冻土、膨胀土和盐渍土等活动性较强的土料。
4.2.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分层铺设的厚度、分段施工时上下两层的搭接长度、夯实时加水量、夯压遍数、压实系数。
4.3 砂和砂石地基
4.3.1 砂、石等原材料质量、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砂、石应搅拌均匀。
说明:4.3.1原材料宜用中砂、粗砂、砾砂、碎石(卵石)、石屑。细砂应同时掺入25%-35%碎石或卵石。
4.3.2 施工过程中必须检查分层厚度、分段施工时搭接部分的压实情况、加水量、压实遍数、压实系数。
4.3.3 施工结束后,应检验砂石地基的承载力。
4.3.4 砂和砂石地基的质量验收标准应符合表6.3.4的规定。4.4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
4.4.1 施工前应对土工合成材料的物理性能(单位面积的质量、厚度、比重)、强度、延伸率以及土、砂石料等做检验。土工合成材料以 为一批,每批应抽查5%。
说明: 4.4.1所用土工合成材料的品种与性能和填料土类,应根据工程特性和地基土条件,通过现场试验确定,垫层材料宜用粘性土、中砂、粗砂、砾砂、碎石等内摩阻力高的材料。如工程要求垫层排水,垫层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透水性。
4.4.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清基、回填料铺设厚度及平整度、土工合成材料的铺设方向、接缝搭接长度或缝接状况、土工合成材料与结构的连接状况等。
说明:4.4.2土工合成材料如用缝接法或胶接法连接,应保证主要受力方向的连接强度不低于所采用材料的抗拉强度。
4.4.3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承载力检验。
4.4.4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4.4的规定。
4.5 粉煤灰地基
4.5.1 施工前应检查粉煤灰材料,并对基槽清底状况、地质条件予以检验。
说明:4.5.1粉煤灰材料可用电厂排放的硅铝型低钙粉煤灰。SiO2+总含量不低于70%(或SiO2++总含量),烧失量不大于12%。
4.5.2 施工过程中应检查铺筑厚度、碾压遍数、施工含水量控制、搭接区碾压程度、压实系数等。
说明: 4.5.2粉煤灰填筑的施工参数宜试验后确定。每摊铺一层后,先用履带式机具或轻型压路机初压1-2遍,然后用中、重型振动压路机振碾3-4遍,速度为2.0-2.5km/h,再静碾1-2遍,碾压轮迹应相互搭接,后轮必须超过两施工段的接缝。
4.5.3 施工结束后,应检验地基的承载力。
4.5.4 粉煤灰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5.4的规定。
4.6 强夯地基
4.6.1 施工前应检查夯锤重量、尺寸,落距控制手段,排水设施及被夯地基的土质。
说明: 4.6.1为避免强夯振动对周边设施的影响,施工前必须对附近建筑物进行调查,必要时采取相应的防振或隔振措施,影响范围约10-15m。施工时应由邻近建筑物开始夯击逐渐向远处移动。
4.6.2 施工中应检查落距、夯击遍数、夯点位置、夯击范围。
说明: 4.6.2如无经验,宜先试夯取得各类施工参数后再正式施工。对透水性差、含水量高的土层,前后两遍夯击应有一定间歇期,一般2-4周。夯点超出需加固的范围为加固深度的1/2-1/3,且不小于3m。施工时要有排水措施。
4.6.3 施工结束后,检查被夯地基的强度并进行承载力检验。
4.6.4 强夯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6.6.4的规定。4.7 注浆地基
4.7.1 施工前应掌握有关技术文件(注浆点位置、浆液配比、注浆施工技术参数、检测要求等)。浆液组成材料的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注浆设备应确保正常运转。
说明:4.7.1为确保注浆加固地基的效果,施工前应进行室内浆液配比试验及现场注浆试验,以确定浆液配方及施工参数。4.7.2 施工中应经常抽查浆液的配比及主要性能指标,注浆的顺序、注浆过程中的压力控制等。
说明:4.7.2对化学注浆加固的施工顺序宜按以下规定进行:
1加固渗透系数相同的土层应自上而下进行。
2如土的渗透系数随深度而增大,应自下而上进行。
3如相邻土层的土质不同,应首先加固渗透系数大的土层。
检查时,如发现施工顺序与此有异,应及时制止,以确保工程质量。
4.7.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注浆体强度、承载力等。检查孔数为总量的2%-5%,不合格率大于或等于20%时应进行二次注浆。检验应在注浆后15d(砂土、黄土)或60d(粘性土)进行。
4.7.4 注浆地基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7.4的规定。
4.8 预压地基
4.8.1 施工前应检查施工监测措施,沉降、孔隙水压力等原始数据,排水设施,砂井(包括袋装砂井)、塑料排水带等位置。塑料排水带的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
说明: 4.8.1软土的固结系数较小,当土层较厚时,达到工作要求的固结度需时较长,为此,对软土预压应设置排水通道,其长度及间距宜通过试压确定。
4.8.2 堆载施工应检查堆载高度、沉降速率、真空预压施工应检查密封膜的密封性能、真空表读数等等。
说明: 4.8.2堆载预压,必须分级堆载,以确保预压效果并避免坍滑事故。一般每天沉降速率控制在10-15mm,边桩位移速率控制在4-7mm。孔隙水压力增量不超过预压荷载增量60%,以这些参考指标控制堆载速率。
真空预压的真空度可一次抽气至最大,当连续5d实测沉降小于每天2mm或固结度≥80%,或符合设计要求时,可停止抽气,降水预压可参考本条。
4.8.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地基土的强度及要求达到的其他物理力学指标,重要建筑物地基应做承载力检验。
说明: 4.8.3一般工程在预压结束后,做十字板剪切强度或标贯、静力触探试验即可,但重要建筑物地基就应做承载力检验。如设计有明确规定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检验。
4.9 振冲地基
4.9.1 施工前应检查振冲的性能,电流表、电压表的准确度及填料的性能。
说明: 4.9.1为确切掌握好填料量、密实电流和留振时间,使各段桩体都符合规定的要求,应通过现场试成桩确定这些施工参数。填料应选择不溶于地下水,或不受侵蚀影响且本身无侵蚀性和笥能稳定的硬粒料。对粒径控制的目的,确保振冲效果及效率。粒径过大,在边振边填过程中难以落入孔内;粒径过细小,在孔中沉入速度太慢,不易振密。
4.9.2 施工中应检查密度电流、供水压力、供水量、填料量、孔底留振时间、振冲点位置、振冲器施工参数等(施工参数由振冲试验或设计确定)。
说明: 4.9.2振冲置换造孔的方法有排孔法,即由一端开始到另一端结束;跳打法,即每排孔施工时隔一孔造一孔,反复进行;帷幕法,即先造外围2-3圈孔,再造内圈孔,此时可隔一圈造一圈或依次向中心区推进。振冲施工必须防止漏孔,因此要做好孔位编号并施工复查工作。
4.9.3 施工结束后,应在有代表性的地段做地基强度或地基承载力检验。
说明: 4.9.3振冲施工对原土结构造成扰动,强度降低。因此,质量检验应在施工结束后间歇一定时间,对砂土地基间隔2-3周。桩顶部位由于周围约束力小,密实度较难达到要求,检验取样应考虑此因素。对振冲密实法加固的砂土地基,如不加填料,质量检验主要是地基的密实度,宜由设计、施工、监理(或业主方)共同确定位置后,再进行检验。
4.9.4 振冲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9.4的规定。4.10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
4.10.1 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外掺剂等的质量,桩位,压力表、流量表的精度或灵敏度,高压喷射设备的性能等。
说明:4.10.1高压喷射注浆工艺宜用普遍硅酸盐工艺,强度等级不得低于32.5。
水压比为0.7-1.0较妥,为确保施工质量,施工机具必须配置准确的计量仪表。
4.10.2 施工中应检查施工参数(压力、水泥浆量、提升速度、旋转速度等)及施工程序。
说明:4.10.2由于喷射压力较大,容易发生窜浆,影响邻孔的质量,应采用间隔跳打法施工,一般二孔间距大于1.5m.
4.10.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平均直径、桩身中心位置、桩体质量及承载力等。桩体质量及承载力应在施工结束后28d进行。
说明:4.10.3如不做承载力或强度检验,则间歇期可适当缩短。
4.10.4 高压喷射注浆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0.4的规定。
4.11 水泥土搅桩地基
4.11.1施工前应检查水泥及外掺剂的质量、桩位、搅拌机工作性能及各种计量设备完好程度(主要是水泥浆流量计及其他计量装置)。
说明:4.11.1水泥土搅拌桩对水泥压力量要求较高,必须在施工机械上配置流量控制仪表,以保证一定的水泥用量。
4.11.2 施工中应检查机头提升速度、水泥浆或水泥注入量、搅拌桩的长度及标高。
说明: 4.11.2水泥土搅拌桩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搅拌充分,桩体质量均匀,搅拌机头提速不宜过快,否则会使搅拌桩体局部水泥量不足或水泥不能均匀地拌和在土中,导致桩体强度不一,因此规定了机头提升速度。
4.11.3 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桩体强度、桩体直径及地基承载力。
4.11.4 进行强度检验时,对承重水泥土搅拌桩应取90d后的试件;对支护水泥土搅拌桩应取28d后的试件。
说明: 4.11.4强度检验取90d的试样是根据水泥土的特性而定,如工程需要(如作为围护结构用的水泥搅拌桩施工的影响因素较多,故检查数量略多于一般桩基。
4.11.5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表4.11.5的规定。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标准,绿色施工评价三个等级
绿色施工评价三个等级
绿色施工评价三个等级为不合格、合格和优良。绿色施工评价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为对象进行评价。绿色施工项目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2、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有专门的绿色施工章节,绿色施工目标明确,内容应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4、工程技术交底应包含绿色施工内容。6、建立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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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施工评价三个等级为不合格、合格和优良。
绿色施工评价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为对象进行评价。
绿色施工项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标准,绿色施工评价三个等级考证含金量排行榜,实施目标管理。
2、根据绿色施工要求进行图纸会审和深化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有专门的绿色施工章节,绿色施工目标明确,内容应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
4、工程技术交底应包含绿色施工内容。
5、采用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机具进行施工。
6、建立绿色施工培训制度,并有实施记录。
7、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8、采集和保存过程管理资料、见证资料和自检评价记录等绿色施工资料。
9、在评价过程中,应采集反映绿色施工水平的典型图片或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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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筑施工安全是有关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当前我国建设施工管理体制是”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职工遵章守纪”。建筑安全管理具有流动性、复杂性、密集性等特点。针对现今各大施工建筑要求指标的不断提高,相应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构建也需进一步完善。现主要通过分析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必要性以及科学性,全方位明确影响施工安全管理科学构建的各项工作因素,使建筑施工管理得到更好及有效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