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2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报批稿)201-发布201-本标准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7]125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01修订而成。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根据建筑工程领域的发展需要,对原标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征求各专业验收规范主编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具体内容进行了反复讨论、协调和修改,最终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6章和8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划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增加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缺失时,应进行相应的实体检验或抽样试验的规定。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163,电话:***-******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位: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深圳市科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邸小坛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9附录A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0附录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11附录C室外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划分……17附录D一般项目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18附录E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9附录F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0附录G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21附录H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22本标准用词说明……27附:条文说明…………ty……ty……ty…………-……-………………-……-…………d……:s…….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行政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验收规范应与本标准配合使用。1.0.4施工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122.0.1建筑工程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2.0.2检验对被检验项目的特征、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项目每项性能是否合格的活动。2.0.3进场检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及器具等,按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对其质量、规格及型号等是否符合要求做出确认的活动。2.0.4见证检验施工单位在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2.0.建筑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后,在外观质量检查和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的基础上考证书的正规网站,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抽取试样送至试验室进行检验的活动。
2.0.6检验批按相同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抽样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2.0.7验收建筑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合格的基础上,由工程质量验收责任方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参加,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其隐蔽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检验,对技术文件进行审核,并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确2.0.8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0.9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2.0.10抽样方案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2.0.11计数检验通过确定抽样样本中不合格的个体数量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3,对样本总体质量做出判定的检验方法。2.0.12计量检验以抽样样本的检测数据计算总体均值、特征值或推定值,并以此判断或评估总体质量的检验方法。22.0.13错判概率n合格批被判为不合格批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用α表示。
2.0.14漏判概率不合格批被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用β表示。2.0.15观感质通过观察和必要的测试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和功能状态。2.0.16返修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的整修等措施。 2.0.17 返工 对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的更换、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33 3.0.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本标准附录A 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3.0.2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标准涉及的监理职责。 3.0.3 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 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8.txt,并应记 对于监理单位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0.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按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适当调整抽样复验、试验数 量,调整后的抽样复验、试验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编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确认。 同一项目中由相同施工单位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同品种、同规格、同批次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在同一项目中,针对同一抽样对象已有检验成果可以重复利用。3.0.5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
建筑工程装饰验收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考证书的正规网站,统一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而制定本规范。以下是建筑网小编对建筑电气安装施工规范进行相关资料: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基本概况: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筑工程装饰验收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一本书籍建筑工程装饰验收规范,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抹灰工程(5)门窗工程(6)吊顶工程(7)轻质隔墙工程(8)饰面板(砖)工程(9)幕墙工程(10)涂饰工程(11)被糊与软包工程(12)细部(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十三部分内容,其中术语的基本内容如下:
2.0.1 建筑装饰装修 为保护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完善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美化建筑物采用装饰装修材料或饰物对建筑物的内外表面及空间进行的各种处理过程
2.0.2 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2.0.3 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0.4 细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局部采用的部件或饰物
附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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