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护理学自考,最新消息!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笔试通知

关于2023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2023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报名、资格初审等相关工作已经完成。《卫生专业应用能力》笔试科目请对照“2023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计划表”查看。

关于2023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23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青海护理学自考,最新消息!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笔试通知,报名、资格初审等相关工作已经完成。请报名成功已缴费的考试岗考生青海护理学自考,进入“青海卫生人才”微信服务号,点击右下角“个人入口”,在青海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首页”,点击“准考证打印”,进行准考证下载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并完成打印。

一、准考证下载时间

2023年7月31日9时-8月6日

二、考试时间

《卫生专业应用能力》笔试科目是护理学、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藏医学、藏药学、蒙医学、蒙药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5日。

《卫生专业应用能力》笔试科目是临床医学、中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口腔科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麻醉学、病理学、精神病学、基础医学、眼视光学、康复医学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间为:2023年8月6日。

《卫生专业应用能力》笔试科目请对照“2023年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编制内医疗卫生人员计划表”查看。

三、各考点名称及地址

1.青海大学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宁大路251号网络信息中心

2.青海民族大学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夏都大街青海民族大学润泽园东北50米(修业楼)

3.西宁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295号

4.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5.青海水电技师学院

地址:西宁市城东区曹三路与湟中路交叉口东南220米

6.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62号(教学楼)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以准考证为准。

温馨提示:

1.请所有考生考试当天早上9:20到达考场进行签到。

2.考生完成准考证下载打印后,请认真查看,明确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3.本次考试除蒙医、药专业《卫生专业应用能力》科目实行纸笔考试(须填涂答题卡)外全部采用机考。请相关考生携带必要的文具(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外,禁止携带书籍、纸张、笔记、涂改用品、报刊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4.请考生提前熟悉考试地点环境,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

2023年7月30日

护理本科报名条件,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委直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9〕1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具体如下:

(一)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年限要求。

1.药、技士:取得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毕业后可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资格考试。

2.药、护、技师: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担任药学、护理、技士职务满5年;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资格证时间满2年;取得本科学历,当年可参加师级资格考试。药学、技术类大专毕业,可以毕业满3年后直接报考相应的师级资格;护理专业均须先取得护士资格。

3.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等专业初级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二)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年限要求。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报考人员的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与要求。

1.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考试,考生可于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在填报工作单位名称时务必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一致),不填写具体的科室(部门)。

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考生,可于2020年1月7日-21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社会化评价考试窗口进行网上预报名。

2.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一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45kb之间;头部比例须占照片尺寸的2/3,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非军人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

3.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自行打印《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考生须在本单位审核所有资料后由责任人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县(市、区)考生须在本单位及所在县(市、区)地卫健局审核所有资料后由责任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及所在县(市、区)卫健局公章。如考生在打印申报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申报表并盖章。

4.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对参加全国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30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省定合格标准有关规定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56号)和原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卫发〔2018〕52号)规定的省定合格标准适用范围和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须勾选“基层卫生”栏目。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但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将获得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考点须严格审核,不符合基层卫生中级政策条件的考生不得勾选“基层卫生”栏目。不勾选“基层卫生”栏目的考生,一律不予确认基层卫生中级职称资格。

5.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9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二)现场确认地点、时间。

现场确认地点:

2020年1月4日—8日 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多功能厅

2020年1月9日—11日 四川省内江医科学校成教科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1月11日下午截止时间为4:30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

2020年1月4日:市一医院

2020年1月5日:市二医院、经开区

2020年1月6日:东兴区、威远县

2020年1月7日:资中县、市中医医院

2020年1月8日:隆昌市、市中区

2020年1月9日:市六医院

2020年1月10日、11日:其他市直单位

(三)现场确认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2.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的《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如考生在打印申请表后对个人报考信息进行了修改,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

3.中专学历、2002届以前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复印件;2002届(含2002届)以后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电子注册备案表护理本科报名条件,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上述资料均须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署审核人姓名并盖单位公章,县(市、区)直属单位还须由县(市、区)卫计局人事股审核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有弄虚作假,将追究审核人责任。

4.报考师级、中级资格人员必须提供士级(本科毕业生不用)、师级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临床、公卫、中医、口腔专业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责任人签字。

6.市级医疗机构单位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分。县级机构单位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20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自学学分不超过5分。乡村医生,每年获得学分不低于8学分,不要求必须获得Ⅰ类学分。要求提供学分的年度与报考条件里所需的任职年限等同。初次报考不需要提供学分。

7.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1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可提前一年报考相应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类别的考试。现场确认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四川省社区卫生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或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未修改以下信息:报考考区、考点、报考专业、报考级别、毕业学校、学校备注、毕业时间、毕业专业、学位、学制、最高学历、学历证书编号、单位名称、单位所属、单位性质,系统可采取自动确认,确认后报名状态会进入待缴费状态护理本科报名条件,考生只需网上缴费无需再现场确认,但上述信息如有一项修改,则不能自动确认。如未自动确认的历史考生需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的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考证含金量排行榜,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报材料虚假或不实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违纪责任。考生应仔细核对《2020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并须本人在确认单上签署姓名,上交考试管理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四)网上缴费。

考生在资格审核期间须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上年度历史报考同专业同级别考生可在系统确认后提前网上缴费,其余考生待考区审核通过后,须在2020年3月1日-13日期间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考试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受理现场缴费。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分成有关问题的通知》(川财社〔2019〕65号)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50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70元。

(五)考生准考证打印。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5月8日-5月31日。卫生人才评价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5月30日。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药学(初级士)等116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3、24日;5月30、31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二)护理学(初级师)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3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5月24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三)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1.卫生人才评价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考试专业

13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15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152

卫生管理(初级师)

17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172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173

医院管理(中级)

2.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30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四、成绩发布及成绩单打印

成绩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五、咨询电话

市中区卫健局;东兴区卫健局;资中县卫健局、;威远县卫健局;隆昌市卫健局;内江经开区社事局;内江医科学校;内江市卫健委。

附件: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内卫办发 川卫办发〔2019〕18号

自考护理学报名时间,2021年10月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7月5日-7月7日

【#自考# #2021年10月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7月5日-7月7日#】®无忧考网从杭州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2021年10月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已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于10月16-17日进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一)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首考生须先办理注册,上传证件照片,待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报考课程。

网上报名注册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7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注册审核通过-2021年7月9日16:30

报考护理学专科、本科及公安管理本科,有特殊报考条件限制(详见报考简章);考生个人或社会助学单位违反报考条件限制规定报考,分别由考生本人或办理集体报名的助学单位承担责任,并将受到不承认考试结果、不受理毕业申请的处理。

(二)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

1.至本次报名时注册已满5年、但未重新上传近期拍摄的照片的续考生,须登陆系统上传近期拍摄的证件照片,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课程考试报考。

网上上传照片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7日16:30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照片审核通过-2021年7月9日16:30

2.其他续考生自考护理学报名时间,直接登陆系统报考课程。

课程考试报考时间:2021年7月5日8:30-7月9日16:30

二、流程

考生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见《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公告》及其附件:《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首考生)》、《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等内容。集体单位考生根据助学单位的通知完成集体报名流程。

三、相关提醒

1.首考生(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注册时,“手机”一栏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惯常使用、能申请“浙江健康码”的手机号考证培训机构,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续考生(已办理过报名继续参加考试考生)报考时,(1)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手机”一栏为“空”或不是惯常使用或无法申请“浙江健康码”的,须自行补填或修改手机号;(2)若“我的信息-注册信息”“身份证号”一栏与实际身份证号不符,按《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指南(社会考生-续考生)》中的流程进行申请更正。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所有考生均需在考前14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的申领。

2.照片采用2吋证件照格式自考护理学报名时间,2021年10月浙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7月5日-7月7日,具体要求详见报名指南。

3.实践环节考核报名费为10元/生·次(浙价费〔2006〕137号);理论课程报名考务费每人每课次50元(浙价费〔2018〕32号)。

4.网上报名考试费用通过中国银联卡或支付宝支付。

市区及县(区、市)自学考试报名机构咨询电话:

杭州市教育考试院

2021年6月28日

2021年10月浙江杭州自考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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