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专业报考事业编,2023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2023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2023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2023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0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8月1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认定公布相近专业(应聘人员需在8月14日9:00-16日16:00提交经本人签字的附件5《相似专业认定申请表》、本人专业与近似招聘专业课程对比及相关证明等材料(详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认定相似专业)。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培成绩合格证明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8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住培成绩合格证明无法按期取得将予以解聘。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面向“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从烟台市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应征时已取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或符合毕业条件、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的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班学生〕。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未服满现役(部队撤并降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服役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已按照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人员除外。相关政策由当地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 9:00-8月16日 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14日11:00-8月17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8月14日11:00-8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烟台市芝罘区政府网站()。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点城市烟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8月16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2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8:30-11:30,14:00-17:00)。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8月17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3年8月14日11:00-8月17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按指定时间和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芝罘区政府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参考本简章附件2,具体以资格审查的通知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不参加统一笔试类H岗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方式,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报名人数超过30人原则上先组织初试,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后因人员放弃造成空缺的,从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初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不带入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招聘岗位笔试考一科,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中医、护理4类分别命题;综合类A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等具体事宜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芝罘区政府网站)。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护理专业报考事业编,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护理专业报考事业编,2023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原则上不再递补。国家有明确文件规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急需补充工作人员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公示后可以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发布。

咨询电话: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 -,监督电话: -。

报名网站、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芝罘区政府网站()

附件1:

2023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

2023年烟台市芝罘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4:

《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式样).doc

附件5:

《相似专业认定申请表》(式样).doc

附件6:

《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附件7:

《个人无业承诺书》(式样).doc

烟台市芝罘区卫生健康局

烟台市芝罘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3日

[附件下载]

护理专业可报考的事业单位,2023上半年莆田事业单位报考网站

【导读】华图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同步福建华图教育福建华图教育发布:2023上半年莆田事业单位报考网站,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如有疑问请加【莆田公务员考试招考汇总】,更多资讯请关注莆田华图公务员微信公众号(),莆田公务员培训咨询电话:

2023年莆田市春季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已公布!本次考试共招聘577人,本次考试参与福建省4月29日事业单位联考。点击下方图片,查看本次招聘考试公告及岗位表。本次报名于2023年3月24日8:00–3月28日17:00期间进行,每个考生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以下为同学们带来本次考试的时间节点与备考资料。了解更多莆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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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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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4日8:00–3月28日17:00

报名入口

进入报名

申诉审核

3月26日8:00—3月30日17:00

考试确认

2023年4月1日8:00至4月3日17:00

打印准考证

2023年4月24日8:00起

笔试时间

4月29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A类); 4月29日下午2:30-4:30考《临床类》(B类)、《护理类》(C类)、《医学基础知识》(D类)等专业知识。

成绩查询

5月29日后

一、莆田事业单位考试之报考解答

莆田事业单位的笔试科目分为A、B、C、D,4种,意为不同的考试科目,A为综合卷《综合基础知识》(没有作文);B为《临床类》;C为《护理类》;D为《医学基础知识》。以上均为省联考统一试卷。以下为同学解答报考的中存在的问题,了解更多莆田事业单位考试资讯护理专业可报考的事业单位,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网络报名阶段的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阶段的资格审查(简称“初审”)工作主要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管委会为组织人事部门,下同)负责。需要对招考岗位条件等相应信息进行咨询的,可直接与招考岗位表对应的招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招考岗位表。

(一)查询初审结果的时间

报考者可在报考确认次日起两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二)初审不合格的主要情形

1.报考者不符合岗位的招考条件,如专业条件、工作经历等;

2.报考者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审核人员无法对报考者的工作经历、服务期、回避情形等情况进行判断,需要退回补充后再进行审核;

3.报考者已上传的照片不合格,需要按规定的格式重新上传。

注意:若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或认为本人专业与招考岗位所设专业属于相近相似的,报名时可在报考界面的“备注栏”里填写本人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名称,并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供审核。

(三)申诉审核

报考者对“专业条件不符”的情形,可以进行申诉。

申诉通道开放时间为:2023年3月26日8:00—3月30日17:00。

申诉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再报考该岗位考证书的正规网站,可在报名时间截止(3月28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四)申请“申诉”应注意的事项

申诉审核一般只针对“专业条件不符”的争议;

因个人信息不全没有通过初审的,可在个人信息补充完整后,点击“报考审核情况”进行申诉护理专业可报考的事业单位,2023上半年莆田事业单位报考网站,此时仍由招考单位初审;

申诉理由应尽量简洁明了,不需要大段粘贴政策文件或专业目录原文。

二、莆田事业单位考试之每日一练

【例题】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依据的辩证法原理是()。

A.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B.矛盾的斗争性原理

C.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D.矛盾的同一性原理

【答案】C

【解析】矛盾特殊性是唯物辩证法原理的内容之一,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一原理的方法论意义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等。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选项。

以上就是2023年莆田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入口与备考资料等,以下为大家提供学习网课书籍以及福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汇总,预祝同学们考试顺利。了解更多莆田事业单位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护理专科报考条件,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6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10∶00至11月5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我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卫生健康委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我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2年11月6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我单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2年11月11日17:00前由我单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2022年11月18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护理专科报考条件,四川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下半年招聘工作人员6名,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其中,解剖病理教师岗位、临床医学教师岗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中医教师岗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各岗位具体笔试公共科目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公共科目笔试《卫生公共基础》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原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2年11月26日上午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2年12月6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12月6日至12月7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2年12月1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我单位于2022年12月20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享受各类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本人于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12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我单位人事处苏夏老师(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73号综合楼437室,联系电话,),以便审查。若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本人不能前来提交材料的,经我单位同意,可通过邮寄材料等方式于2022年12月2日前提交,以收件公司注明收件时间为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我单位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岗位具体面试方式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我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我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2年12月20日前由我单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我单位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单位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护理专科报考条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思政课教师岗位应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解剖病理教师岗位应提供本科(学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负责审查认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我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面试人员,由我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低于2:1或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教师岗位试讲是讲授本招聘岗位相关知识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目的实现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我单位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含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但未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在面试成绩栏注明“缺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我单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报考者依次按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考什么证赚钱多,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我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我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我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单位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二)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三)2023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四)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五)其他需要的材料。

我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确认。

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单位凭省卫生健康委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我单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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