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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2020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包括10月开考、停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以及下半年开考、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据了解,简章公布的停考专业为河北即将停止考试的专业,考生需合理安排考试,注意停考专业的停办毕业时间,以免影响毕业。详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系统()或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链接 查询。
一、报考专业和课程
1.各专业的理论课程安排详见本简章《2020年10月开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和《2020年10月停考专业理论课程安排》。
2.各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详见本简章《2020年下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和《2020年下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
以上安排,考生均可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查阅。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学什么技能好,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4.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
三、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
(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河北自考信息系统,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四、报名时间
1.理论课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自考信息系统公告信息。
2.实践性环节课程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25日,每天8:00-22:00。
五、考试
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作弊属于《刑法》规定情况的将入刑定罪。
4.理论课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组织河北自考信息系统,考生注意!河北公布2020年10月自学考试报考简章,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6.考生可于2020年11月18日17:00后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7.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六、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使用与待遇,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5号文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七章的规定执行。其中,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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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信息系统,注意!河北这项考试报考时间有变
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4月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的公告↓↓↓
关于调整2022年4月我省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自学考试工作河北自考信息系统,注意!河北这项考试报考时间有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决定对2022年4月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时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天8:00—22: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2021年12月15日—2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2022年1月5日—1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2年4月16日—17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2年4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1.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考。
2.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
新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新生仅注册,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河北自考信息系统,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注册信息将被保留;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注册。
已完成过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直接进入报考、缴费。
(3)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在所选报考点无法读取信息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
(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缴费
(1)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
(2)报考前,考生需了解并接受《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订《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3)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4)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5)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6)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三、其他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考证培训机构,由考生本人负责。
来源|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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